为深入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农垦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切实解决陇川农场不动产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农场社会和谐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工作专班结合工作实际,经过多次讨论研究及咨询法律顾问,起草了《陇川县关于化解陇川农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强化《实施意见》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可操作性,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主要内容
《陇川县关于化解陇川农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二、提交意见方式与期限
公众可在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2月28日期间,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件
发送至173675648@qq.com。
(二)信函邮寄
地址:陇川县章凤镇勐宛南路15号陇川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邮编:678700),信封请注明“陇川农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意见征求意见”。
三、其他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汇总后,进一步完善实施意见。
联系人及电话:丁先生,陈先生,0692-7172625。
[附件:陇川县关于化解陇川农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1月20日改)]
陇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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