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设问题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设行为。陇川县自然资源局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全员齐动,结合自然资源领域工作实际,始终坚持“长牙齿”耕地保护措施,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乱占耕地行为,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一、动态巡查织密“防控网”。持续加强自然资源领域执法监管力度,根据自然资源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相关要求,严格落实“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工作机制,按照文件要求我局在9个乡镇1社区设立自然资源所,确定了72个行政村/社区799名违法违规占地巡查信息员,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动态巡查,加强各辖区全覆盖动态巡查工作,真正做到巡查区域网格全覆盖;实施常态化巡查,实施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方式,明确巡查职责、巡查区域、巡查次数。按照“预防为主,防止并举”的原则,将一切违法违规行为遏制在萌芽阶段。对辖区内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进行重点巡查,对于疑似违规占用农田修建的行为,第一时间奔赴现场,通过对比上级图斑,确定违法性质,对于违法事实清楚的,对其发送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二、刚柔并济打好“组合拳”。建立完善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综合监管强大合力,会同多部门协调联动,坚持“联合执法、同步上案、依法移交”原则,对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实施联合执法。坚持办案程序正义,坚持执法过程公正、公开、公平,加强信息公开透明,确保当事人知晓案件处罚标准,处罚引用法律依据,同时坚持执法刚柔并济,人性化执法,科学研判,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确保处罚力度适中,不造成干群矛盾。坚持依法执法、服务型执法、人性化拆违,自觉担当为民、务实的责任,始终站在群众的立场换位思考,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坚持“多动员、多劝导,合民意、聚民心”的原则。耐心地向当事人说明违法占地可能产生的问题和严重后果,向当事人进行法治宣传教育,详细地解释相关法规及政策,耐心地阐述目前乱占耕地建房的管控政策,试图通过说服教育让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开展人性化执法。
三、强化宣传护好“责任田”。通过制作固定标语、拉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展板、流动播报等方式,将严格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保障农村村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的政策措施等宣传到田间地头,通过村村大喇叭、手机微信群、公众号等方式,多渠道立体式做好耕地保护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深入了解耕地上“可以种什么、不能干什么”。结合“以案释法”宣传教育,促进广大干部群众知法守法,让耕地保护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保护耕地、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从源头上杜绝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苗头,防止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的发生,坚决守牢耕地保护红线。
积极采取“查处+宣传”模式,今年以来,我局共计巡查11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260余次,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30余份,责令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20余份。共立案查处25件,涉及总金额474.33万元。共向群众发送宣传手册2500余份,发放宣传品(纸杯、布袋、围裙等)2000余个。并联合各乡镇开展耕地保护大讲堂,宣传耕地保护的重要性与紧急性,严格坚持执法与宣传并举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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