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明彪 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关于帮助协调农村宅基地土地调规保障农村村民建住宅合理用地需求的提案》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8号)文件精神,我局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计划指标保障,专项保障农村村民的宅基地,对宅基地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实行单列,原则上不低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5%。
目前陇川县农村宅基地户均面积普遍超过250平方米,请倡导村民新建、改建、扩建住宅时,合理利用和节约集约用地。此外请村小组在村庄规划时合理谋划宅基地规模和成片布局,并注意分户的合理性,充分利用好村内的旧宅基地、空闲地和未利用地。
陇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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