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丽、线小天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请求帮助解决城子村委会贺姐村小组教场坎土地矛盾纠纷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希望县委、县政府牵头处理的问题
贺姐村小组教场坎土地矛盾纠纷存在时间长、多次调解未果、群众诉求不同、抢建、违法用地突出等情况。根据我局的职责职能也多次参与县政府组织的工作组开展相关工作,经调查核实,该土地纠纷属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案件,根据《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自然资源部门不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案件。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成立新的工作组开展贺姐村小组教场坎土地矛盾纠纷问题处理工作。
二、影响规划的问题
该地块存在未批先建及违法用地的行为,我局已认定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下一步我局严格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八条规定履行职责,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依法查处。
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陇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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