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自然资源局

陇川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不予下达2021年第1批邬矿和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的公告

浏览量:4313    作者:余志辉 日期:2021/5/12

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1批邬矿和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云自然资矿管﹝2021﹞301号)通知精神,2021年第1下达至我县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90吨稀土氧化物;结合我县实际,我县辖区内有稀土矿采矿权1个,矿山名称:陇川云龙稀土开发有限公司龙安稀土矿;采矿权人:陇川云龙稀土开发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号为:C5300002011015130106177,于2018620日已经到期,因矿山环境影响报告未通过评估等原因,一直未办理采矿权延续手续,鉴于上述情况,我县将不予下达开采总量控制指标至陇川云龙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文章来源:陇川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