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陇川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检查本县辖区内国土资源管理所行政执法和国土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国土资源管理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权属纠纷,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拟定本县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组织实施本县辖区内地政、测绘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土地资源和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土地发证等工作,组织实施本县辖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转让工作并实施行业监管,建立国有土地收回、收购和储备制度,依照发证权限组织对矿山企业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审查,按规定权限参与采矿权招标、投标的有关监督执法工作。拟定本辖区内地质环境保护,国土整治、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组织或配合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推进全县国土资源科技进步与有关部门拟定本辖区国土资源有关财经政策,对国土资源有关费用的征收和使用依法进行管理。陇川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有:
1、土地利用与规划工作
抓紧提交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2017年对我省的实地核查资料,继续加大土地动态巡查工作力度。
2、地灾与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矿产资源规划工作。
3、耕地保护工作
3个国家和省级投资的项目需提供整改资料至省厅,2个占补平衡项目纳入兴地睦边项目提供给州局。
4、地籍管理工作
年度变更调查工作,“两权”发证工作,农垦改革工作,
5、不动产登记工作
实行新的不动产登记收费,根据《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德宏州财政局转发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等有关问题文件的通知》(德发改收费〔2017〕29号)精神,实行新的收费标准。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陇川县国土资源局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坚持综合预算原则,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牢固树立依法理财理念,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厉行节约原则,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按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项目支出的需要;坚持公开透明,细化预算编制,深化预决算信息公开,推行预算评审论证;坚持讲求绩效,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提高预算管理绩效。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35人。在职实有4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7人,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退休7人,提前退休3人。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陇川县国土资源局财务总收入11,882.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560.76万元,政府性基金7,322.0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882.7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882.7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560.76万元(本级财力4,560.76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7,322.0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882.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6.27 万元,占总支出的4%,项目支出11,356.49 万元,占总支出的96%。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如下:
1、“201-99”支出90.48万元,主要反映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土地出让金清算涉及的宗地报件费用);
2、“208-05”支出36.55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退休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
3、“220-01”国土资源事务支出共计4,393.99万元,其中:“2200101”支出466.98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及不动产工作经费的支出;“2200104”支出30万元,主要反映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经费支出;“2200106”支出1,775.25万元,主要反映低丘缓坡试点项目资金;“2200109”支出44.68万元,主要反映土地年度变更调查经费;“2200110”支出942.75万元,主要反映土地整治项目资金支出;“2200111”支出924.33万元,主要反映地质灾害项目支出;“2200199”支出210万元,主要反映两权发证经费支出;
4、“221-02”支出39.74万元,主要反映住房改革支出(公积金支出);
5、“212-08”支出7,002.00万元,主要反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6、“232-04”支出300.00万元,主要反映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
7、“233-04”支出20万元,主要反映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陇川县国土资源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6.2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0%;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人均0.6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21.82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本单位新增加工作人员。
(一)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陇川县国土资源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356.49万元,如土地出让金清算涉及的宗地报件费用90.48万元,不动产工作经费相关的支出17万元;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经费支出30万元;低丘缓坡试点项目资金1,775.25万元;土地年度变更调查经费44.68万元;土地整治项目资金支出942.75万元;地质灾害项目支出924.33万元;两权发证经费支出210万元;征地成本支出5,002万元;债务还本付息2,000万元,债券付息300万元,债券服务费2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424.27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政府性基金支出(即征地成本)减少。
陇川县国土资源局“三公”经费2017年
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政府工作安排,陇川县国土资源局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017年预算安排情况如下:
陇川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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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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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本年预算数 |
上年预算数 |
同比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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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2 |
2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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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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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1 |
1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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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费 |
1 |
1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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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 |
1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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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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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与上年同比“三公”经费增长(下降) 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长(下降) 0 ﹪;预计接待 16 批次 200 人,公务接待费增长(下降) 0 ﹪,实有车辆 3 辆,公务用车费增长(下降) 0 ﹪。本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效控制“三公”支出。
备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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