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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人民医院群体性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浏览量:1546   作者:  日期:2024/3/27

为确保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时,医院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救治,保障病人的身体健康,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组织机构

(一)群体性食物中毒应急工作组

  长:申    副院长

副组长:李成贵  医务科科长

  员:各职能部门科主任/负责人、各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

(二)职  

1.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医院内群体性食物中毒的处理工作

2.调动本院医疗力量参与食物中毒处理和病人救治;

3.做好患者呕吐物、排泄物、血样等标本的留样和检验工作

4.及时向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陇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部门报告

5.协助上级部门完成食物中毒情况记录、核实

6.协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调查,协助填报有关的食物中毒登记报告表

7.组织对食物中毒事故病人的救治及联系会诊、转送工作。

二、预案启动条件

凡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有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即启动本预案:

(一)群体性食物中毒人数10人及以上或危重/死亡1人及以上

(二)发生在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聚集病例人数5人及以上或危重/死亡1人及以上

(三)发生在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聚集性病例人数5人及以上或危重/死亡1人及以上

(四)其他需要启动本预案的情形。

三、应急处置流程

(一)接诊到第二条所列情况时,即刻通知医务科。

(二)医务科接到通知后立刻向医院群体性食物中毒应急工作组汇报,工作组根据中毒患者人数、病情等情况判断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如无须启动,由接诊科室组织力量抢救(必要时由医务科、护理部或总值班调动备班人员参与救治。)。如需启动应急预案,医务科护理部组织院内力量参与救治,必要时外请专家来院协助救治或转院治疗。

(三)当符合以下情形时,及时向上级卫健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相关情况。

1.中毒人数超过30人;

2.出现危重或死亡病例的;

3.新闻媒体关注、相关部门通报以及其它需要实施紧急报告制度的食物中毒事故。

4.在做好救治工作的同时协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食物中毒事件进行调查、现场采样及实验室检测工作。

5.救治工作结束后总结相关情况有关部门。

文章来源:陇川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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