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公安局

陇川县公安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浏览量:188    作者: 日期:2025/11/17

陇川县公安局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德宏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强抓执法质量,规范执法执勤行为,提高执法办案水平,明确主体,落实责任,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法律的新需求,围绕“平安陇川”开展了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有力维护了我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稳定。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加强领导,狠抓依法行政工作。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县局党委高度重视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把依法行政工作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当作一项常抓不懈的重点工作来抓,为确保抓出成绩,抓出效果,我局成立了“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做好落实工作。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使依法行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陇川县公安局结合教育整顿组织全局民警、干部职工参加州局及县委政法委举办的政治轮训。制定县局党委班子中心组学习计划,截至目前,已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8月完成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9月1日至3日完成陇川县2021年“万名党员进党校”第一批专题培训。25个支部按月完成10月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强边固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强边固防专题组织生活会。25个支部实时录入“云岭先锋”APP,按月完成11月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所有党员完成“双服务双报到”活动。

(三)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我局党委高度重视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把依法行政工作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当作一项常抓不懈的重点工作来抓。二是陇川县公安局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并下发通知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党委班子严格按照《县公安局党委班子议事规则》办事,严格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2021年以来陇川县公安局坚持标准引领、需求导向、依法依规、改革创新,着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推动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一部手机办事通”融合发展,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努力实现在线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截至目前,我局在职民警、职工、辅警、禁毒专干671人,安装注册632人。注册使用94.18%。治安窗口各项业务上线项目64项。2021年1月份以来2021年11月份以来办理身份证11309份,临时身份证658份,户口登记1588 份,迁入858个,恢复户口34个,迁出135个,注销1315个,变更2860个,农村转移人口落户城镇228个、流动人口358个,特种行业许可证10份。交警窗口实现18类车驾管业务“一证即办”,共计办理驾驶证业务6003件。其中初次申领驾驶证518件、增驾驶证450件、补换领驾驶证3524件、变更驾驶证信息155件、审验驾驶证227件、满分学习受理308件、恢复驾驶证48人、互联网预约考试773人;实现一站受理、一次排队、一次办结。互联网交管12123网办及“一部手机办事通”合计办理13125余件车、驾管业务。出入境管理窗口共受理出国境业务117条,其中护照48份,港澳通行证44份,澳门签注24份,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1份。接受群众电话咨询210通。

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强化执法工作的源头管控。我局受立案管理中心对我局受立案实行审查监督,切实解决了刑事办案内部监督弱化、标准尺度不一、质量参差不齐、出现有案不受、受案不及时、有案不立、立案不实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了我局的办案质量,完善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实现“有案必受、受案必核、立案必查”。一是县局法制大队通过日常案件审核,执法检查等工作,加强对受立案工作的监督管理,纠正立案不实等突出问题,全面推行案件网上审核审批,开展网上办案巡查通报,案件的受案立案审批和统计工作均在网上进行,从工作机制上纠正了大量受案立案不实的问题。二是对其他行政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接收,移交到相关办案部门;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说明理由予以退回原行政机关。

(二)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化娱乐场所和特种行业等智能化防控系统建设应用,加快实现公共区域监控全域覆盖。健全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容易引发“民转刑”命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剖析倒查等制度,强化命案源头预防和防控责任落实。推动完善青少年违法犯罪防控机制,配合建立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严厉打击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全力维护校园安全。今年以来对全县93所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拉网式安全大检查35次,整改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51处,开展校园法制和安全教育178场次,举行校园安全预案演练5次,受教育师生69000余人次,大小社会法治宣传活动 60 余场(次),设立咨询台 200 余个,共悬挂横幅 200 余条,展出宣传展板 200 余块,受理群众法律咨询 1000 余例,发放各类宣传册、普法宣传手提袋、围裙、茶杯、雨伞等精美普法礼品 1万余份。

(三)落实执法公开、执法全过程记录及每案必审制度。一是为适应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和“放管服”改革新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执法公开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执法信息和方便办事,陇川县公安局根据《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依托 “云南公安执法公开管理平台”主动公开执法信息,以及开展网上公开办事,实现便民利民。二是我局各办案部门在开展执法过程中,做到每一起出警警情100%使用执法记录仪的硬性要求,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按规定及时正确的存储相关数据。法制部门对案件定性处理和程序进行全面审核,案件没有经过法制部门审核的,领导一律不得审批。三是由法制大队牵头,建立和完善各种执法监督制度,实现对全局执法过程的全方位监督,不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杜绝滥用或错用强制措施现象的发生。

(四)开展好案件评查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切实提高执法质量。一是坚持一案一审一考核。2020年11月21日至2021年11月20日,县局法制大队共审核案件4072件次,其中:刑事案件1785件次,行政案件:2287件2625人。二是法制部门加大对各执法办案部门法制员的培训工作,让法制员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法制员在所在单位的案件审核、监督指导、执法培训、法制宣传等职责作用。

三、营造公平竞争的涉企法治环境

陇川县公安局紧紧围绕“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和“全程服务有保障”的目标,全面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一是积极组织民警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让全局民警、辅警全面掌握法规要求,不提高民警依法履职能力。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推动全县范围内形成“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人人参与管商环境,人人服务管商环境”的良好氯围。二是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适用法律,严格掌握入刑标准,严禁插手经济纠纷。依法减少羁押性强制措施适用,依法适用从宽的刑事政策。三是集中整治涉企案件中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有案不立、压案不查;严肃查处越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在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中,对涉案资金流向进行细致梳理,对明确系涉案资金,或涉案资金所购财物的才能扣押、查封、冻结,并且不得超过涉案金额。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为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陇川县公安局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和“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信息公开要求规范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结合单位业务工作实际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在陇川县政务信息网新网址设立专版,并设有工作动态、便民服务、条例规定及制度、文件及解读、预决算公开及三公、行政许可及计划总结七大版块,着力推进社会治安维稳信息公开,主动接受外界监督,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347条(工作动态285条、重点领域和公开27条、政务公开标准化12条、信息公开23条)。

(二)加强与县监察委的衔接工作。为切实加强公安机关与监察委员会在查办案件中的协作配合,确保警令畅通、职责明晰、责任到人,县局于2018年成立陇川县公安局配合监察委员会查办案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统筹协调全县公安机关配合监察委员会查办案件工作,根据工作实际,切实加强与全县各级监察委员会的交流沟通,不断完善全县公安机关配合监察协作相关工作规范并督导落实。

(三)健全监督投诉机制。一是自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陇川县公安局设立举报电话2个:12389(目前暂设立在德宏州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0692-7102110;举报邮箱1个:2408087023@qq.com;举报信箱14个,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二是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规范办案流程。对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从案件受理、转办、督办、反馈到评价流程,要求承办民警认真调查核实,最大限度还原事实真相,并在规定期限内办结。三是通过“12389”“ 12345”“0692-7102110”举报投诉电话,对每一起群众来信来访投诉或举报案件,无论涉及民警执法还是事关群众利益,都高度重视,并及时组织警力对来信来访、投诉、举报的事项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最大限度查明事情原委,同时主动联系或面见投诉举报人,认真给予解释和作出负责任的回复,有效地维护了人民群众和保护了民警的合法权益。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2020年11月陇川县人民政府成立阿咖梭警官外籍人员服务管理中心,负责24小时受理涉外事项的报警、求助、咨询、法律宣传等。通过阿咖梭警官Agasow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发布各类疫情信息、中缅文版的防控知识手册及相关工作通告、加大对入境外籍人员的守法宣传,敦促其遵纪守法,同时对容留、雇佣“三非”人员的企业、出租房、工厂以及其业主依法严惩,根治滋生“三非”问题的温床。截至目前,共开展宣传75场次,受教育外籍人员20000人次,与外籍人员签订个人承诺书10000余份,共发布了783份相关资讯,提供咨询求助4383次,调解纠纷352起,涉及金额187万余元。

(二)陇川县公安局各辖区派出所为了有效维护辖区社会的和谐稳定,坚持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己任,全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求把各类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采用主动介入,积极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辖区群众的矛盾纠纷。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信访工作,完善涉法涉诉信访复查复核和终结机制,开展公安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专项工作,探索运用社会诚信体系解决缠访、闹访、越级访、进京访等突出问题。今年以来全县共排查调解一般矛盾纠纷72起。有效地提高了公安机关等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执政的能力。

(三)今年来受理信访案件共19件,办结17件,正在办理2件,全部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办理、反馈交办的信访诉求。不存在不落实信访工作机构督查督办意见和建议的情况。共提供咨询服务30起。

六、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行政主体及执法人员资格情况。人民警察证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身份和依法执行职务的凭证和标志。陇川县公安局共有民警306人,持人民警察证290人,所有执法民警均具备执法资格。

(二)加强公安法制队伍建设和法治人才培养。

一是陇川县公安局制定下发了《2021年度陇川县公安机关全警实战大练兵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深入推进警种专业训练,提升各警种专业水平、实战本领和职业素养,大力培养一批符合新时代要求、实战化需求的专业人才和行家里手,为公安队伍专业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素质支撑。围绕接处警、受立案等方面突出问题,聚焦公安主业,着眼实战需要,将培训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着力提升公安机关防范风险、维护稳定、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

二是进一步压实警种部门责任,组织全警在干中练、练中战,切实做好执法执勤安全防护,着力提高执法执勤规范化水平,大力加强我局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公安队伍执法素养和实战水平。

三是抓好执法主体建设工作,我局针对基层科所队执法办应知应会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从执法实践入手,通过执法业务技能知识竞赛等手段对民警的执法知识水平、能力进行培训,真正从办案程序、文书制作、调查取证等方面进行规范。

四是法制部门常态化组织法制员参加集中培训、跟班学习、旁听庭审、新法解读、重大复杂案件分析研判等,同时也定期到一线执法部门进行实地的业务指导,从而保障法制员能够有条件、有能力的开展案件审核、执法监督等工作。

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

在推进依法治县建设进程中,公安机关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容忽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推进进程。

(一)思想认识还不到位。体现在部分领导和民警对依法治县工作缺乏深刻认识,思考不深入,创新不充分,精力在一些显性措施和硬件配备上多,而在抓执法制度、执法培训、执法管理等软件建设方面力度不强。

(二)法治意识还不到位。少数民警法治意识不强,重实体、轻程序,执法随意性大,全局民警的法治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

(三)业务培训还不到位。注重新民警执法办案能力培养,而缺乏社会知识和处事经验,面对群众工作时无所适从、无从下手;老民警习惯凭经验执法办案,加之普遍缺乏学习时间和机会,面对新问题和新法律严重不适应。

(四)工作创新力度不够大。个别部门对上级部署的改革事项“依葫芦画瓢”、亦步亦趋,缺少创新动作,以致工作迟迟打不开局面。上下衔接沟通不及时。一些部门存在畏难情绪,向上争取改革试点项目信心不足,不敢闯、不敢试。

(五)“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重视程度不高。部分部门对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工作重视不够,改革措施落实没有完全到位。推进改革的协同联动机制不够健全,各部门纵横联动、协同推进力度有待加强,部门间、层级间政策制定和协调配合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执法公共工作不全面,未做到全面公开。

八、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全面实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法律风险评估机制。对制定重要执法制度、部署重大执法活动以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决策事项,应当事先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对使用的法律手段、可能出现的法律后果、采取的应对措施等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预案,并做好跟进落实。

(二)完善执法制度机制

一是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完善证据收集、移送工作机制,严格依法、全面、客观、及时收集和移送证据,明确非法证据排除、瑕疵证据补强的范围、程序及标准,对非法证据坚决予以排除;健全完善公安机关鉴定人、办案民警出庭作证、说明情况制度;落实公安机关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制度。

二是健全公安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力的制度措施。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力,进一步规范会见程序,完善预约会见制度,落实告知辩护律师案件情况、听取辩护意见、接受律师申诉控告等法律要求;推进在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为律师开展法律援助提供有效保障。

(三)改进行政管理工作

一是完善权责清单制度。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原则,建立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权力和责任清单,健全定期清理、更新、公布制度,明晰执法权责,强化责任追究。

二是推进公安机关行政审批改革。实行行政审批定期清理制度,对现有行政审批特别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及时规范、清理,减少对审批、发证等行政管理方式的依赖;调整特种行业审批流程,建立健全相关配套管理措施。

三是改进公安机关行政管理模式。不断推出新的便民利民措施,探索实行“互联网+”模式,依托公安机关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互联网平台和移动终端,推行行政许可、登记备案类事项网上办理,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办事服务。

(四)完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

一是强化执法质量管控。贯彻落实受案立案改革要求,加强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公安机关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统一对口衔接工作机制,确保刑事诉讼规范、高效运转,提升办案质量;实行重大、疑难案件执法评查制度,加强对执法过错和瑕疵案件的分析研究,强化执法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改,完善执法制度机制。

二是规范执法办案场所设置和使用管理。全面完成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改造,实现场所设置精细化、标准化、信息化;加强执法办案场所的规范使用管理,严防执法安全事故。

三是健全涉案财物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涉案财物管理相关规定,落实办案与管理相分离、来源去向明晰、依法及时处理、全面接受监督的工作机制;完善执法办案过程中非涉案财物管理机制。

(五)提升执法主体依法履职能力

一是强化法治思维养成教育。健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端正公安民警法治观念;全面实行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定期集中安排专题法律学习;加强对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和依法决策情况的考核监督。

二是强化执法能力培训。落实必要的执法培训时间,科学设置教育训练内容,将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公安机关常用法律法规知识作为公安民警入警训练、晋升训练、专业训练、发展训练的重要内容;强化执法民警现场处置、调查取证、规范使用办案区、出庭作证、信息化应用以及武器、警械使用等方面的实战模拟训练,提升执法实战训练的主动性。

 

 

                            陇川县公安局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