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公安局

陇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量:2434    作者: 日期:202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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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陇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部门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管理辖区交通管理工作,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和畅通,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重拳整治道路交通秩序乱象,打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一是强化协同共治,责任压实到位。坚持凝聚部门合力,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联合行业主管部门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等专项行动,持续强化专项督查、隐患挂牌督办、提级深度调查等手段,层层压实“四方责任”。二是强化警种联动,力量整合到位。坚持交警、治安、特警等多警种联勤联治,派出所履行道路交通管理职责参与率达到100%。常态化派出交警执法小分队,开展异地用警和挂包督战,强化对路面秩序管控。结合每周集中优势警力重点围绕城区、国省干道开展上路查缉整治;每周在农村道路集中开展农村交通违法专项整治,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及陇川县道路交通百日攻坚百警专项整治行动等各类专项行动,紧盯群众出行赶集、周末等高峰节点,开展对酒驾醉驾、无牌无证、摩托车三人共骑、飙车炸街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2023年,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1732起,其中,酒驾醉驾422起,无证4095起,无牌1296起,不佩戴安全头盔15580起,不按规定系安全带16220起,其他违法行为24119起,打击“飙车炸街”团伙1个,查处涉嫌“飙车炸街”的违法案件123起,违停提示劝离车辆2400辆,处罚390辆。

2打防并举,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的底线。重点人方面,针对交警总队通报的10名高风险驾驶人开展了分析研判、跟踪问效,建立管控台账,并面对面警示教育培训,督促驾驶人依法处理了交通违法及事故处理,并逐一签订遵规守法承诺书。重点车方面,以县交安委平台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分工,要求各乡镇在6月底以前开展一次交通安全专题调研,全面摸清本乡镇交通安全的实际状况和新问题新趋势,对辖区内所有机动车进行大起底,全面掌握辖区内机动车隐患情况。其次是结合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召开了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对辖区内的货车检验、维修、运输等企业进行了一次全方位的摸排,建立了问题清单,制定了整改措施,并加大了路面执法中非法改装货车的查处。重点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均达到90%以上,有效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重点路方面,对所有隐患点逐一分类,按照“一隐患一方案”要求明确整治标准、措施、资金、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制定了分类分级分阶段治理计划,倒排了工期,逐一开展了推动治理。其次按照应排尽排要求,再次对辖区内道路隐患点位进行地毯式排查,特别是针对校园周边的隐患进行了深度排治。对短时间内难以从根本上治理的隐患,采取了应急三堵等综合治理措施,做了临时性应对防范。全年共排查出255个隐患点,对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25份,现已全部整改完毕。重点企业方面,对部局通报的高风险运输企业(德宏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陇川分公司),按照“一企一策”抓整改的要求,陇川县公安机关于画像签收后成立负责专班,对企业的隐患进行督办消除,同时,加强了“两客一危一网”的隐患排治力度,建立了陇川辖区客运车辆、网约车的GPS管理平台,并由公安机关24小时对辖区再营运的客运车辆24小时全程视频监管。

3深化改革,以高质量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61日起,公安部从深化减证便民、服务群众出行、创新“互联网+交管”服务等3个方面10便民利企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措施。大队坚持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优化营商环境,落实交通违法“清单管理”机制,统筹抓好城市货车便利通行与安全管理,出台9项便民利企措施,车检难、驾考难、进城难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进一步改善。2023年下乡考试35场,设有机动车登记服务便民点4 个,开设1 个“24小时”车驾管业务自助厅,网上受理各类车驾管业务4850笔。

4、广泛宣传,提升宣传精准性实现交管工作提质增效。陇川大队始终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作为治本之策常抓不懈,以道路交通安全示范单位创建“十百千”工程为契机,持续开展“七进”“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开展不乘坐违法载人的货车、拖拉机、农用车出行,不驾乘超员的面包车、摩托车出行,拒绝无证驾驶、拒绝酒驾醉驾等宣传,同时联合辖区派出所持续开展对涉酒行业场所的劝阻酒醉驾宣传活动,辖区群众平安出行、文明出行的意识进一步提升。今年来,新建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中心1个,新增交通安全提示牌85块,集中曝光酒醉驾及不文明行为31期,开展各类主题宣传91场,宣传教育群众9.8万余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万余份。

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车辆管理所、机动中队、城市中队、户撒中队、城子中队、景罕中队、指挥中心、执法室、预审中队。所属单0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陇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陇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

年末其他人8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8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陇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收入合计1308.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8.3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1.81万元,下降1.6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1.81万元,下降1.6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与上年一致;事业收入0.00万元,与上年一致;经营收入0.00万元,与上年一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其他收入0.00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年7月停发基础绩效奖及下调住房公积金标准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陇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支出合计1308.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5.53万元,占总支出的43.22%项目支出742.82万元,占总支出的56.7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1.81万元,下降1.6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9.99万元,下降3.41%;项目支出减少1.82万元,下降0.2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与上年一致;经营支出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年7月停发基础绩效奖及下调住房公积金标准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陇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65.5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15.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1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0.34元,占基本支出的8.90%。(日常公用经费人均年支出0.47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陇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42.8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道路交通事故检验鉴定费30万元,主要用于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证据检验,2023年项目绩效目标完成道路交通事故检验鉴定费用。

2、支付县级安排日常运行及办案业务经费99.8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交通管理日常工作运转。

3、支付非税收入安排征管成本经费59.21万元,主要用于车管业务成本支出。

4、支付非税收入安排自养人员工资及保险经费417.74万元,主要用于自养人员工资发放及社会保险缴纳。

5、支付陇川县主城区部分道路实行机动车限行建设专项资金28.01万元,主要用于机动车限行建设。

6、支付陇川县主城区学校区域安全设施建设资金4.07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区域安全设施建设。

7、公安机关转移支付办案业务及装备经费103.93万元(含上年结转),主要用于(不宜公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陇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8.36,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21.81元,下降1.64%,主要原因是本年7月停发基础绩效奖及下调住房公积金标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1178.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10%。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及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6.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0.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6%。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00万元,决算为43.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27.6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3.3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9.00万元,决算为16.0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6.64%,完成年初预算的32.6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2.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云南省陇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202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00万元,支出决算为43.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27.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9.00万元,决算为16.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2.6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近两年车辆更新维修成本降低,导致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2、本年未报销接待费用。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4.22万元,增长10.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27.69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3.13万元,下降59.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4万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本年因采购新车,警车数量比去年多1辆,导致支出对应增加。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购买了2辆警车。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近两年车辆更新维修成本降低,导致决算数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报销接待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2辆。由于车辆老旧,维修成本高且存在安全隐患,故在本年购置了一辆勘查车,一辆面包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开展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陇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34万元,比上年增加3.59万元,增长7.68%,主要原因是本年公用经费年初预算标准提高。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水费、电费、通讯费、办公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南省陇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总额1089.7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1.99万元,固定资产1037.2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51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3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2.35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报告数据提取自决算报表,因以万元为单位,故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附件: 陇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1011105556847

 [附件: 陇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绩效自评表20241011105556847

 [附件: 陇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20241011105556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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