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公安局

陇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浏览量:17324    作者:陇川县公安局 日期:2016/9/8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管理辖区交通管理工作,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和畅通,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

二、部门基本情况

编制2016 年部门预算时,在编实有人数 3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在职 33人,退休人员1 人;在编实有车辆15辆。

三、2016 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 年部门预算总收入604.13 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同比增长9%。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604.13万元,同比增长9%,其中:基本支出 236.93万元,项目支出367.20 万元。

(一)基本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207.14 万元

即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社会保障缴费、村(居)委会干部工资、临时人员工资等构成;

2、商品和服务支出23.76 万元

其中:日常公用经费 23.76万元;

核定标准:日常公用经费核定每人年均 7200 元,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2%,退休公用经费核定退休人员每人年均500元;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03 万元

其中:离、退休费 6.03万元;

核定标准: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二)项目支出

1、商品服务支出179.20万元,主要用于非税收入征管成本、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经费、业务装备采购、办案业务等支出;

2、工资福利支出188万元,主要用于协管员工资及社会保险等支出;

          四、其他事项说明

社保基金预算属县级统筹安排,不纳入本单位预算编制范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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