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传销违法犯罪、涉众型案件持续高发,不法分子不断变换犯罪手法,利用“金融互助”“爱心慈善”“虚拟货币”“电子商务”“微信营销”等各种名目,策划、组织传销活动,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社会公众,一是认清传销本质。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突出特征是"拉人头"、收取"入门费",也就是要求加入者不断拉拢别人参加,并需要缴纳所谓的"会员费"、"加盟费"、"产品费"、"投资款"等各种名目的费用,参加人员形成上下层级,先加入者的收益及返利实际上来源于后加入者缴纳的费用,所谓"产品"、"服务"只是掩人耳目的幌子。
二是慎重选择投资对象。在选择成为网店加盟商、渠道商之前,可登录相关政府部门公开网站,查询公司注册登记情况,了解其经营资质、业务范围、经营状况等信息,认真分析其利润来源,判断其许诺的高额回报是否符合正常经营活动的盈利规律。
三是谨慎选择投资项目。对网上宣传的基金、股权、股票等理财产品,可通过证监、银监、工商等部门政府公开信息查询,核实其真实性,同时了解国家对其是否设定准入门槛、有无限制性规定等。
一旦发现涉嫌传销的组织或人员,请及时向陇川县公安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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