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户撒乡人民政府

陇人任字〔2022〕3号 陇川县人大常委会任职决定

浏览量:4602    作者: 日期:2022/4/22

陇川县人大常委会任职决定

2022415日陇川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经陇川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审议决定:

任命王海军为陇川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陇川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4月15日

文章来源:陇川县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