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人大常委会任职决定
(2022年4月15日陇川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由县人民政府县长朱文科提请,经陇川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决定:
任命 常华庭为陇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任命 许有平为陇川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长;
任命 张志平为陇川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任命 丁勒堵为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任命 樊欣荣为陇川县公安局局长;
任命 李小三为陇川县民政局局长;
任命 叶理强为陇川县司法局局长;
任命 赵吉兴为陇川县财政局局长;
任命 杨小永为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任命 孔润富为陇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任命 闫峻豪为陇川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任命 许洪达为陇川县水利局局长;
任命 杨新江为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任命 方鸿杰为陇川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任命 杨 斌为陇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任命 王 叶为陇川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任命 许元在为陇川县审计局局长;
任命 张麻三为陇川县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
任命 雷剑鑫为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任命 寸 凯为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任命 张安刚为陇川县统计局局长;
任命 尹绍斌陇川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任命 张晓明为陇川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任命 杨亚娟为陇川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陇川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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