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财政局

陇川县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400    作者: 日期:2025/10/20

监督索引号53312400531401000

陇川县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全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三)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全县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四)拟订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负责报国务院、省、州人民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初审工作,组织、指导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初审工作

(五)拟订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县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六)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七)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督促指导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八)拟订全县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九)拟订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十)拟订全县残疾人权益保护相关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十一)拟订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承担慈善组织认定工作,指导乡镇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县福利彩票管理监督工作

(十二)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陇川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陇川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陇川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陇川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人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陇川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陇川县民政局会同陇川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陇川县行政区划图。

3.与陇川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陇川县民政局、陇川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陇川县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给陇川县医疗保障局,陇川县医疗保障局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我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仅包含本单位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2经费自理人员。

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1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0人;经费自理人员。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8离休,退休28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切实稳固保障基本民生。一是做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分层施救推动社会救助政策落实。二是充实社会救助基层力量,积极与公安、人社、自然资源、财政、银行等部门协同,拓宽数据共享渠道,采取“线上+线下”核对机制,加大对困难群众的走访力度,主动及时精准帮扶困难群众。三是强化资金管理,按时足额发放民生资金。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58354户127946人次农村低保资金45574813元,3145户4569人次城市低保资金2531199元,4478户4661人次城乡特困供养资金5565562元,851户2720人次临时救助资金2780300元,2478人次散居孤儿、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助资金352377048906人次残疾人两项补贴4451350元,39691人次高龄津贴2053750元,4208人次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210400元。

(二)深入推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推动“医养结合”新模式落地生效,陇川县养老公寓内设医疗机构(陇川为康医院),于2024年3月11日正式营业。二是以老年人幸福食堂“助餐”服务为起点,积极推进智慧化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三是持续推进居家养老适老化改造,2024年完成8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四是推进农村养老互助站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的建设,在建工程项目2个(农场丙印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勐约乡营盘村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建设项目)。

持续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水平。一是走访儿童3206人908名留守儿童发放物资和慰问金,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活动3场次增强未成年人保护意识二是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流浪乞讨人员28人次,落户1人,回家返乡4人,寻亲成功4人。三是抓实安全生产工作,定期排查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提高风险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四是持续深化殡葬领域改革,开展“绿色殡葬进万家”、移风易俗等主题宣传活动,认真执行惠民殡葬奖补政策,兑付火化奖励、补助资金1753000元,全面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制定了《陇川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促进殡葬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五是进一步提高婚姻管理和服务水平,创建公园式的婚姻登记处,引领婚育新风,助力文明乡风。六是规范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加大福利彩票公益宣传,提升福利彩票的品牌影响力和社会认知度。

促进社会组织管理高质量发展。一是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和助力乡村振兴,陇川县猕猴桃、陇川县农民水产专业技术协会、陇川县福建商会投入帮扶资金275000元推动农村经济规模化、组织化、市场化发展,强化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参与产业融合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加强社会组织风险防范及执法监督。持续做好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和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工作;完善云南省社会组织法人库系统管理,完成社会组织年检工作。

区划地名方面。一是加大宣传《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开展宣传活动7场次,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二是成立陇川县区划地名专家库,制作地名宣传视频3个,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小程序采集地名117条,国家地名信息库更新地名110条,制作门牌337块,设置地名标志12个。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第三部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民政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83154283.3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153704.12,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579.22,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5994445.66元,下降40.2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5993326.22元,下降40.24%上年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上年无经营收入;上年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1119.44元,下降65.90%主要原因根据县委、县政府决定沿边定居群众补助资金改由所在乡镇发放,导致总收入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民政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83351415.79。其中:基本支出7035725.46,占总支出的8.44%;项目支出76315690.33,占总支出的91.5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6419156.36元,下降40.3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7919098.60元,下降94.79%;项目支出减少71499942.24元,下降1484.71%上年无上缴上级支出上年经营支出上年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基本挂接有误,故会计核算时进行了修改,从项目支出调整到了基本支出;二是根据县委、县政府决定沿边定居群众补助资金改由所在乡镇发放,减少补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035725.46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632290.85元,占基本支出的94.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03434.61元,占基本支出的5.7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6315690.33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805900.00

城乡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经费65318946.01元,主要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补助、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补助等方面的经费支出。

民政管理事务工作经费1118393.26元,主要用于社会组织登记和管理、区划地名工作、城乡低保工作、农村留守儿童关心关爱工作、殡葬改革工作、敬老院及儿童安置中心机构运转等方面的经费支出。

60年代初精减退职职工生活补助经费23899.68元,主要用于60年代初精减退职职工生活补助经费支出。

2000年村改委时继任、落选乡村聘用干部生活补助经费1013900.00元,主要用于2000年村改委时继任、落选乡村聘用干部生活补助经费支出。

原乡村聘用干部生活补助经费166800.00元,主要用于原乡村聘用干部生活补助经费支出。

社区离职干部生活补助经费40800.00元,主要用于社区离职干部生活补助经费支出。

沿边定居群众生活补助经费27500.00元,主要用于补发2022年度未发放成功的沿边定居群众补助经费支出。

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经费375600.00元,主要用于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充实基层社会救助力量经费支出。

殡葬改革火化奖励、补助经费1753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惠民殡葬奖励和补助的经费支出。

高龄津贴经费2053700.00元,主要用于高龄老年人补助经费支出。

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经费545016.50元,主要用于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发放运营补贴,新增公办养老机构设施设备,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经费支出。

民政事业专项省级补助-陇川县农场社区管委丙印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经费1720900.00元,主要用于新建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经费支出。

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章凤镇芒拉村农村养老互助站项目经费85000.00元,主要用于新建农村养老互助站项目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经费支出。

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陇川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经费438177.00元,主要用于特殊困难家庭完成适老化改造的经费支出。

福利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经费186282.70元,主要用于福利彩票销售站点配备防疫物资、公益宣传活动等方面经费支出

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福彩圆梦孤儿助学经费15000.00元,主要用于福彩圆梦孤儿助学补助经费支出。

福利彩票公益金-殡葬类项目经费1050000.00元,主要用于更新改造殡仪馆基础设施设备、支持补助公益性公墓建设等方面的经费支出。

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婚姻规范化试点补助经费69660.00元,主要用于创造公园式婚姻登记服务、购买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等婚俗改革方面的经费支出。

省级福彩公益金-未成年人保护救助中心建设补助经费42403.51元,主要用于对儿童福利机构维修改造方面的经费支出。

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经费73000.00元,主要用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民政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196180.9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41%与上年相比减少55796968.28下降40.73%完成年初预算的97.2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0467874.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10%完成年初预算的97.2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城乡低保,特困人员补助,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补助高龄津贴,社会组织登记和管理,区划地名工作,城乡低保工作,农村留守儿童关心关爱工作,殡葬改革工作,敬老院及儿童安置中心机构运转方面的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根据县委、县政府决定沿边定居群众补助资金改由所在乡镇发放,减少补资金,二是上级拨入城乡困难群众资金,按实际情况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82095.14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7%,完成年初预算的93.41%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按实际缴纳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46211.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3%,完成年初预算的132.56%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从8%调整为12%,按实际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17891.2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2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878.18元,增长37.4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决算为14478.2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0.92%,完成年初预算的144.7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决算为341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9.08%,完成年初预算的68.2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651.18元,增长64.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73.00元,下降18.4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41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支出),较上年减少773.00元,下降18.4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支出决算为17891.28,完成年初预算的119.2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314.18元,增长42.2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0000.00,决算为14478.28,完成年初预算的144.78%;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000.00,决算为3413.00,完成年初预算的68.26%。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单位工作量进行年初预算,年中按实际发生车辆运行费支付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公务用车数量少、出勤率高、车辆破损维修费高,导致比年初预算增加4478.28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相关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开支,导致比年初预算减少1587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651.18,增长64.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37.00,下降8.9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41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支出),较上年减少337元,下降8.9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公务用车数量少、出勤率高、车辆破损维修费高。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公务用车数量少、出勤率高、车辆破损维修费高;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相关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社会救助等民政领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督查社会救助等民政领域工作12批次51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陇川县民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3434.61比上年减少1841738.71,下降82.03%主要原因上年基本挂接有误,故会计核算时进行了修改,从项目支出调整到基本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所发生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陇川县民政局资产总额52464602.37元,其中,流动资产3138780.34元,固定资产30452165.0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7931300元,无形资产942357.0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679924.02,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23080.82。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61150.3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40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906592.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478.3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236812.0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656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312400531401111

  [附件:陇川县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绩效自评表20251014031644034]

  [附件:陇川县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1014031644034]

  [附件:陇川县民政局2024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20251014031644034

文章来源:陇川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