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财政局

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1311    作者: 日期:2024/10/16

监督索引号53312400435701000

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工作规范性文件。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和旅游节庆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和智慧文化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9.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组织申报和实施文化、旅游项目,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参与指导有关驻外及驻港澳台文化和旅游机构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13.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化阵地建设,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一是文化阵地建设不断提升。投入资金200万元实施陇川县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完成了县图书馆与11个乡镇分馆图书室和公共电子阅览室规范化建设升级改造,投入资金20万元实施陇川县图书馆边境管理大队分馆建设,陇川县图书馆新馆建设正在加快推进。图书藏量不断丰富,2023年新增藏书3130册,总藏量为68248册,文化阵地得到巩固。二是文化惠民普民力度不断加强。以线上和线下结合方式开展好群众文艺服务工作,成功举办“大美陇川”第七届中缅青少年国门文化交流活动并开展形式多样的惠民下乡活动。共开展“文化进万家”、“四季村晚”等文化惠民演出65场,服务群众19.36万余人次,解决了群众看戏难问题,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文艺盛宴”,丰富了群众精神文明生活;三是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持续发力。压实文物保护责任,做好文保单位的日常管理与保护工作,共开展文物安全日常检查整治19次,组织召开文物安全及消防安全会议4次,整改安全隐患5条,投入20余万元用于建设文物消防安全硬件设施,推进5处省、州文保单位项目建设,编制完成云南省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材料。积极做好非遗项目申报、保护传承、传承人培训管理等工作,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卓有成效。2023年,《景颇织锦》被国家乡村振兴局公示为第一批全国“一县一品”特色文化艺术典型案例。非遗储备传承人张全文的作品《汉裔腰铃》、传承人李换芝作品《大民族项圈》在第十六届昆明国际民族民间工艺美术品博览会上分别获得“文创设计大赛·工美杯”金奖及铜奖。非遗中心主任闫瑾被州委州政府表彰为“德宏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先进个人”;四是艺术创作持续发力。创作了《织不完的红筒裙》、《守望》、《回望景颇山》、《黄果树下》等13首文艺精品,并通过云南公共文化云、抖音等网络主流平台线上展播,阅览观众人数达117.35万人次,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作品《织不完的红筒裙》入选第十七届云南省新剧(节)目展演剧目。

2)强化项目建设,促进文旅产业融合发展。一是聚焦重大文旅项目建设和优质文旅产品打造。通过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处级领导日常挂、定期召开现场会、精选项目专班、问题梳理清单化等做法,重点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痛点、堵点、难点问题。陇川邦瓦古树樱花谷、龙安土砖文化驿站、龙安水世界、京旺二期等一批重点招商引资项目顺利推进。龙安土砖文化驿站、邦瓦古树樱花谷、陇川大酒店改造提升3个文旅项目入选2023年度省级重大项目。金汇酒店、锦顺天华酒店、宏有美食街等一批优质文旅产品投运营,丰富了旅游业态,提升了旅游品质。完成文旅固投4.96亿元,完成州下达任务的83%,位列全州第一;二是加大重点文旅项目包装谋划和招商引资工作。包装谋划了茶马古道(陇川段)国家级文物重点保护单位修复工程、拉影国门文化交流中心、陇川宣抚司衙署修复工程等文化项目。谋划了南宛湖温泉度假区、云南景颇园目瑙纵歌小镇、户撒刀文化产业园等一批产业类重点招商项目,进一步加大招商力度,促进项目落地见效;三是积极推进文旅品牌创建工作和精品旅游线路建设。积极推进乡村旅游的发展,龙安村、坪山村、营盘村等一批乡村旅游示范点建设特色突出,陇川滇缅国际雨林运动公园被评定为3A级景区,陇川森林公园景区、陇川边境土砖文化景区、陇川勐约泊心湾景区顺利通过上级A级旅游景区复核。云南“来户撒赴一场春日之约”入选全国152条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泊心湾、打鹰山民宿丙级民宿通过专家组考核,形成了以文兴旅、以旅彰文、以旅促农的良好局面;四是做好文旅营商环境和主体倍增工作。积极帮助企业向金融机构申报中长期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成功发行了陇川县乡村振兴龙安农旅融合建设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5000万元,成为德宏州文旅行业首笔发行成功的专项债券。

3)强化活动开展,打响“大美陇川”品牌。一是以文塑旅、以赛兴旅、以商活旅初见成效。积极挖掘民族节庆的内涵、形式和体育赛事的潜能,发展节日经济、赛事经济、夜间经济,认真办好5个少数民族节庆活动和“大美陇川”文化体育系列赛事活动,做到“月月有赛事、周周有活动”,在推动农、文、旅、体等产业融合上做文章、下功夫,培育发展新业态。组织开展了“大美陇川”系列文体活动、民族节庆活动56场,赛事规模101.03万人次,吸引人流97.65万人次。2023年全县预计接待旅游人数231.85万人次,预计同比增长32.54%,旅游总人数为168.84万人次,同比增长37.82%。2023年全县预计完成旅游收入21.15亿元,预计同比增长25%,实现旅游收入18.43亿元,同比增长39.89%;二是加大旅游宣传营销推介工作。加大文旅资源的挖掘、整合力度,结合县内最新旅游资源布局,编排、印刷新版陇川县旅游宣传册8500册,利用“节庆假日”等时间节点策划推出系列旅游宣传活动,使“大美陇川”品牌越擦越亮,知名度、美誉度不断提升。

4)强化市场执法,营造良好旅游环境。一是加强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的常态化监督检查,将娱乐场所、互联网营业场所、景区景点等作为执法工作重点,对违法违规的场所依法进行查处。共办理案件7件、办结6件,正在办理1件。其中,网络侵权案件2件,接纳未成年人2件,一般程序案件2件。共检查文旅行业603家次,出动各类执法人员1519人次,杜绝了文旅市场乱象,确保企业安全。二是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制定权力清单,做好网上服务工作。根据文化市场行政审批事项清单,进一步规范了陇川文旅市场,今年受理了各类行政审批申请共计54件,其中校外培训机构设立3件,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设立1件,延续21件,变更4件,注销22件,申请暂停营业3件。

5)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成效明显。做好乡村旅游规划,抓好定点帮扶工作,按要求选派工作能力强、熟悉农村工作的干部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开展好防返贫监测、厕所革命、禁毒、土地流出图斑整治等各项工作。2023年,帮助挂钩村申请和投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经费12万余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1.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文化和旅游股、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陇川县文物管理所、陇川县文化馆、陇川县非遗中心、陇川县图书馆、陇川县拉影文化中心。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事业编制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5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8人(离休0人,退休3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5804.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01.51万元,占总收入的99.9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3.17万元,占总收入的0.05%。与上年1362.37万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442.31万元,增长426.0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439.14万元,增长425.8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一致;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一致;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一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一致;其他收入增加3.1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23年云南省政府第二批专项债券项目--陇川县乡村振兴龙安农旅融合建设项目资金;其他收入主要是专项债券项目的利息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506.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5.80万元,占总支出的41.53%;项目支出881.11万元,占总支出的58.4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1362.37万元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44.54万元,增长10.6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6.34万元,增长11.86%;项目支出增加78.20万元,增长9.7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与上年一致;经营支出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23年云南省政府第二批专项债券项目--陇川县乡村振兴龙安农旅融合建设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5.8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89.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2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6.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8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81.11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705.4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专项债券资金支出705.40万元,主要用于陇川县乡村振兴龙安农旅融合建设项目

2.文物保护专项经费支出12.31万元,用于保障文保单位“四有”工作

3.图书馆购书经费支出7.1万元,用于保障图书馆日常工作运转

4.专项整治经费2.41万元,用于本单位挂钩户撒保平村解决耕地流出问题及曼哈河河道清理工作

5.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中央补助资金支出40.89万元,用于保障图书馆文化馆(站)为全民提供公共基本服务项目免费工作

6.文化活动经费支出47.1万元,用于2023年县委县政府组织安排的景颇族目瑙纵歌及傣族泼水节大型活动

7.景颇民族文化传承中心运行维护费支出20.4万元,用于保障全县文化阵地作用及履行社会公共文化服务职能的正常运转工作

8.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经费44.5万元,用于保障国家级、省级、县级传承人开展传承培训工作及培养后继人才,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性宣传活动

9.第一批旅游高质量发展项目星级农家乐支出1万元,用于规范农家乐经营行为,推动农家乐提质升级,促进农家乐持续健康发展打造德宏精品农家乐评选活动,陇川县老锅老灶牛肉火锅馆被评选为第一批旅游高质量发展项目星级农家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1.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3.19%。与上年相比减少560.86万元,下降41.17%主要原因减少了景颇民族文化传承中心建设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0%。用于本单位挂钩户撒保平村解决耕地流出问题及曼哈河河道清理工作;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54.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23%。主要用于支付人员工资及开展的各项活动经费;其中行政运行378.72万元、图书馆7.1万元、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20.4万元、文化创作与保护44.5万元、文物保护15.2万元、群众文化88万元、旅游宣传1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8.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3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1.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1.1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76万元、死亡抚恤108.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6.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4%。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10.41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6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9.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3%。主要用于单位职工配套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万元,决算为0.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万元,决算为0.1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7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1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万元,支出决算为0.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万元,决算为0.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降低成本;二是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切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严格控制接待,降低成本,致使本年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28万元,下降95.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00万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8万元,下降70.00%。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因为公车使用年限较长,机械故障频发,处于维护及安全出行所必须,在2022年下达的“三公”预算范围内开支,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二是我局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切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严格公务接待管理,在年初下达的“三公”预算范围内开支,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接待人次40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检查工作,发生4批次接待人次40人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32万元,比上年减少4.78万元,下降11.6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3人及退休2人,减少了单位的正常公用经费。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和水电费等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11962.3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593.18万元,固定资产6382.0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705.4万元,无形资产70.4万元(净值),其他资产211.31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8920.36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42.0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6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9.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7.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9.94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3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报告数据取自决算报表,因以万元为单位,故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312400435701111

[附件: 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1014110752164]

[附件: 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20241014110752164]

[附件: 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绩效自评表20241014110752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