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财政局

陇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1347    作者: 日期:2024/10/15

监督索引号53312400733301000

陇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或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乡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指导城乡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安全运营、应急管理;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监督管理。

3.承担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城镇保障性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下达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并监督实施。

4.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济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白蚁防治、危房鉴定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

5.承担监督实施工程建设标准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并监督执行;贯彻执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监督执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6.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对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的活动进行监督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的管理规定并指导和监督实施;负责组织限额以上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含人防、消防、防雷)设计审查及备案;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指导建设科技的推广运用,推进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城镇减排、装配式建筑;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及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指导全县城乡建筑风貌塑造,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7.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建设,配合参与抢险救灾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有关工作;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9.根据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人民防空战备建设需要,编制人民防空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编制城市战时防空袭方案,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措施、应急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人民防空指挥设施建设,防空袭演习、演练和人民防空群众组织建设工作。

10.承担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制定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人民防空设施开发利用发展规划;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按照规定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质量认可,指导城市进行地下空间开发建设;负责县级工程的开发利用和维护管理;参与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的计划和项目报建联审,负责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11.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承担人民防空信息系统、信息数据库建设工作;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组网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战时指挥通信、警报报知、情报报知工作;负责平时抢险救灾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指挥通信、警报报知等相关工作;负责通信警报、信息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12.负责管理县级人民防空专项经费、资金和国防(人防)资产,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负责人民防空建设经费和物资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13.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拟订城市管理综合整治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对违法建设、违规施工、占道经营、破坏城市公用设施等行为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做好对占道经营摊贩的监管执法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森林公园环保经费

同意将森林公园管护承包方案,每年由县财政安排管护经费20万元,纳入财政预算。对创造城镇居民创造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积累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加快经济发展速度,推动城市进程、土地开发、餐饮业、服务业及加工业的发展,使国民经济、城市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得到持续发展。

2)陇川县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厂建设及其设备采购

新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一座,新建垃圾转运站一座,新建渗滤液处理站一座,安装预过滤系统、二级DTRO系统、脱气塔风机、液位变送器,对其垃圾渗滤液进行处理,使其水质达标后排放,废水处理工艺要求运行灵活,对水质和水量变化有很好的抗冲击负荷能力,处理过程产生的固体或者液体废物采用回灌填埋方式处理,2023年实际支付工程进度款503.51万元。

3)陇川县城市污水管网完善工程

新建DN300-DN600污水管网21.4公里,检查井986座,车行道路面破除恢复1.2公里,带动陇川县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要兼顾大自然的环境。本项目由云南健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2023年实际支付工程进度款558.70万元。

4)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章凤老街子片区

改造中心小区一组二组、环南小区、农贸小区共计174户85栋楼改造面积29680平方米,主要改造屋面、上车硬化、停车位划线、小区绿化、新建污水管、供水改造、燃气工程、电路改造、路灯安装、监控设施,使城镇居民生活更加便捷,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本项目由陇川县恒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中标价1161.18万元,工期为200天,2023年实际支付296.34万元。

5)户撒乡芒捧村人居环境改造提升项目

新建垃圾收集点8个,垃圾转运站2座,厕所9个,每个6个蹲位、居民污水处理改造180户及污水管网5公里,路灯100盏,本项目由云南黄金时代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728.17万元,2023年实际支付712.04万元。

6)陇川县生活垃圾收运设备、拉影垃圾中转站

6T垂直压缩设备、喷淋除臭系统、高压清洗机、垃圾压缩车,本项目由保山庆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134.8万元,2023年实际支付134.8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加挂人防综合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牌子)、城乡建设股(加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业管理股牌子)、建筑业管理股(加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股牌子)、章凤环卫站,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陇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陇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4人(离休0人,退休34人)。

年末其他人员2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32辆。实有车辆中环卫站垃圾收集转运清扫车26辆不占单位编制。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7928.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28.7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578.99万元,下降24.5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578.99万元,下降24.5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与上年一致;事业收入0.00万元,与上年一致;经营收入0.00万元,与上年一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其他收入0.00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了章凤110KV变电站276.78万元、勐宛南路延长线140万元、减少党组织村民活动室369.65万元、2019老旧小区300万元、边境物理阻拦设施652.2万元、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工程313.31万元、泰鑫小区受损房屋补偿505.02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7928.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1.00万元,占总支出的9.72%;项目支出7157.73万元,占总支出的90.2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578.99万元,下降24.5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3.66万元,下降6.51%;项目支出减少2525.33万元,下降26.0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与上年一致;经营支出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了基本工资津贴补贴52.62万元、减少局机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46万元;项目支出减少了党组织村民活动室369.65万元、2019、2021、2022老旧小区740万元、2017、2018棚户区廉租房449.94万元、边境物理阻拦设施652.2万元、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工程313.31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71.0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17.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3.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9%。人均1.18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157.7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老旧小区改造支出659.69万元,用于陇川县2019-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2.其他卫生健康支出342.95万元,用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及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经费、公厕;3.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240.88万元,用于污水处理服务费、污水处理检测设备;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3819.44万元,用于棚改项目政府性购买服务、省级示范村贷款利息、浦发扶贫发展基金、四类重点对象和农村住房改善及安居贷贴息;5.行政运行580.66万元,用于县城环保补助资金、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厂人员工资及渗滤液处理站运行耗材、环卫站特种车辆上牌、环卫车辆维修、车辆燃油;6.城管执法74.47万元,用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车辆维修费、机关运行经费、服装费、协管员社会保险、执法局创建卫生城市;7.农村危房改造204.6万元,用于农房抗震、瓦幕村农房功能提升;8.棚户区改造110.73万元,用于18年棚户区观音寺道路、19年棚户区雨污分流;9.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89.35万元,用于租赁补贴、非税收入安排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物业管理及维修费、退还公租房原租户多缴纳公租房租金;10.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282.68万元,用于城市垃圾中转站、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厂、乡镇垃圾热解站维修维护;11.水体支出276.62万元,用于污水管网完善、第二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官网电力安装、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第二水厂扩建及其配套管网工程、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12.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70万元,用于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测绘费、城区绿化带维护;13.其他支出78.73万元,用于户撒芒捧人居环境治理、完全中学足球场封控;14.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6万元,用于自建房专项整治检测费;15.城乡社区公共设施109.19万元,用于城市路灯维护及电费;1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51.74万元,用于疫情防控财政补助资金垃圾焚烧清运、疫情垃圾桶;17.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0万元,用于森林公园环保;18.城市建设支出40万元,用于国际公馆3期东樾府10KV电缆入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47.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46%。与上年相比减少2152.94万元,下降21.97%,主要原因是减少党组织村民活动室369.65万元、2019老旧小区300万元、边境物理阻拦设施652.2万元、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工程313.31万元、泰鑫小区受损房屋补偿505.0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4.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0%。主要用于浦发扶贫基金政府购买服务费资金482.17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1.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0%。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社会保险91.73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46.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4%。主要用于疫情期间垃圾处理服务费112.47万元、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及创建国家卫生项目支出342.95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090.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6%。主要用于环卫站垃圾厂工人工资、水电费等620万元、陇川县城市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104.8万元、陇川县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138.5万元、陇川县污水完善管网完善工程220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146.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480.84万元、协管员工资伙食费保险费127.47万元、单位办公费水电费网络费51.84万元、县城路灯电费179.19万元、县城污水处理服务费229.65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911.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99%。主要用于支付四类重点对象和农村住房改善工程及“安居贷”贴息专项资金1869.48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17.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主要用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10KV电力安装。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531.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10%。主要用于支付棚改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费1426.11万元、支付2019、2020、2021、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款659.69万元、支付农房功能提升农村危房改造204.6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

23.其他(类)支出88.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6%。主要用于户撒乡曼捧村人居环境治理70万元、陇川县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建设10万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30万元,决算为14.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10万元,决算为14.8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33.3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2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30万元,支出决算为14.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10万元,决算为14.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3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2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根据陇政办发〔2019〕26号文件规定,上级下来工作,需向接待单位缴纳伙食费;2、我单位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公务用车数量少,出勤率高,车辆破损维修费高,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01万元,增长25.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30万元,增长28.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8万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公务用车数量少,出勤率高,车辆破损维修费高,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根据陇政办发〔2019〕26号文件规定,上级下来工作,需向接待单位缴纳伙食费;2、我单位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局机关相关工作人员及其领导赴州内出差、执法局人员在县内开展执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陇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16万元,比上年减少4.42万元,下降7.67%,主要原因是减少办公费用4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所需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如: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陇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77807.6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780.84万元,固定资产581.5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47401.49万元,无形资产0.26万元(净值),其他资产22043.54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771.7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9.9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00平方米,账面原值246.47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3.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8.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7.7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7.3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65.68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2.4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报告数据取自决算报表,因以万元为单位,故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312400733301111

[附件: 陇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1014040455135]

[附件: 陇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20241014040455135]

[附件: 陇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绩效自评表20241014040455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