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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民政局2024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陇川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陇川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陇川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2.拟定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全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3.拟定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全县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4.拟定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负责报国务院、省、州人民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初审工作,组织、指导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初审工作。5.拟定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县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6.拟定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7.拟定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督促指导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8.拟定全县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9.拟定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10.拟定全县残疾人权益保护相关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11.拟定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承担慈善组织认定工作,指导乡镇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县福利彩票管理监督工作。12.拟定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14.职能转变。陇川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区划地名股、社会组织管理股、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福彩中心、殡葬改革股。
陇川县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8个,分别是:
1.陇川县章凤敬老院
2.城子敬老院
3.户撒敬老院
4.居民家庭经济情况核对中心
5.公墓管理所
6.殡仪馆
7.救助管理站
8.陇川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2023年主要工作成效
2023年,陇川县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要求,全力保民生、兜底线、救急难、促稳定,扎实办好民生实事,持续增进百姓福祉。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切实兜住兜牢民生底线。一是全面认真落实社会救助等政策,扎实做好特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按月及时发放城乡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资金。2023年1至12月累计发放61904户次133423人次城乡低保资金4396.65万元,3787户次3921人次特困人员补助资金425.11万元,2980户次城乡临时救助资金768.54万元,2535人次孤儿补助332.54万元,41612人次残疾人两项补贴377.84万元,38190人次高龄津贴195.62万元,2960人次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14.80万元。二是持续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规范完善低保、特困准入条件和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加大对生活困难群体走访摸排力度,加大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力度,强化政策统筹和救助资源整合,推进低保等社会救助扩围增效。
(2)深入推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养老服务政策,深刻认识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事关国家发展全局,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一是积极推动公办陇川县民政局章凤敬老院机构改革,推行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经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将陇川县民政局章凤(含中心)敬老院、陇川县养老院授权委托给第三方进行运营管理。二是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养老互助站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的建设,完成老年幸福食堂改造,提升老年人幸福感。三是持续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完成2023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150户。
(3)社会事务管理水平持续加强。一是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质量,加大救助寻亲力度。陇川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共救助各类人员120人次(未成年人10人次),为5人提供寻亲服务,为受助对象提供接护送3次。二是深化殡葬领域改革,稳步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我县公益性公墓覆盖所有乡镇,实现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深化殡葬习俗改革,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引导,大力推广节地生态安葬,树立文明节俭殡葬新风尚。持续整治殡葬市场乱象,促进殡葬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三是进一步提高婚姻管理和服务水平。规范开展婚姻登记,常态化开展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专项行动,促进移风易俗,助力文明乡风。四是规范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加大福利彩票公益宣传,提升福利彩票的品牌影响力和社会认知度,本年已超额完成福利彩票销量目标。
(4)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一是制定出台了《陇川县“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陇政办发〔2023〕76号)文件。二是全县77个村(居)民委员会的自治章程和村级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已修订完成。三是持续做好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的维护和更新工作。四是切实做好全县原乡村聘用干部及其他人员生活补助的发放工作。为全县205名原乡村聘用干部发放生活补助金122.09万元,为5名社区离职落选干部发放补助金4.08万元,为13名“两案”刑满释放和双开人员发放生活补助金15.44万元。五是扎实做好省级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积极推进户撒乡坪山村第三批省级示范点创建项目建设。
(5)稳妥有序推进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一是对“瑞陇线”和“盈陇线”及界桩开展第四轮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及平安边界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工作,做好行政区域界线的矛盾纠纷隐患排查。二是持续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稳步推进地名志的修改工作,按时更新维护全国地名信息库,保证地名普查成果能为民服务。
(6)促进社会组织更高质量发展。一是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加强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领导,坚持一手抓培育发展,一手抓规范管理。二是加强监管,采取年检和实地督察方式,推进非法社会组织常态化治理,清退“僵尸型”社会组织。三是持续强化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我单位与市场监管部门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专项抽查检查,着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7)促进慈善社工事业发展。一是持续推动慈善事业和社工志愿服务发展,已成立陇川县慈善会,并开展慈善活动。二是积极打造首个省级乡镇社工站试点(章凤镇社工站),培养孵化优秀的社工人才,提升社工站人员专业服务能力和水平。
2.2024年工作计划
(1)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及发放,合理测算社会救助资金。2024年预计发放社会救助资金6230万元(其中:城市低保282万元,农村低保4668万元,特困560万元,临时救助720万元)。组织召开至少一次全县社会救助业务知识培训会,不断提升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工作水平,同时加强基层调研指导力度。
(2)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认真做好服务对象救助工作,坚持及时动态更新服务对象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保障服务对象合法权益。推进残疾人福利体系建设,开展参加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加大救助管理站建设,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质量。
(3)加强社会组织队伍建设,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继续做好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持续推进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性监管、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等专项工作。
(4)推进地名文化遗产认定工作,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对不规范地名开展标准化处理,让地名文化与乡村振兴深度交融,以“地名+乡村旅游”“地名+特色农产品”等形式赋能本地旅游、特色品牌,助力乡村振兴。认真组织实施“梁陇线”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
(5)2024年计划新建1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拉线社区)。完成9个在建、续建养老项目的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工作。推动户撒敬老院投入使用,老人从章凤敬老院搬回原址。重点推进公办养老服务机构面向社会收住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护服务。
(6)持续深化殡葬领域改革,持续开展“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深化殡葬习俗改革,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引导。加强殡葬服务机构监管力度,规范殡葬行业秩序,切实提升殡葬服务水平。
(7)做好我县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推进移风易俗,进一步巩固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成果,深入开展“中缅通婚”夫妻宣传教育,进一步做好边民婚姻登记相关政策的宣传和动员中缅跨境婚姻办理结婚登记工作。
(8)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压实主体责任,年内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化廉政教育,组织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强化监督约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引导、监督检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密切联系服务群众。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33人。在职实有4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人(其中财政补差2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463.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345.4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17.74万元。
与上年8537.45万元对比减少74.28万元,下降0.87%,主要原因一是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测算人数增加4.27万元;二是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及社会救助购买服务人员五险(单位匹配部分)提标增加23.71万元;三是单位自有资金预算减少102.2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345.4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345.4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345.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8317.45万元对比增加27.98万元,增加0.34%,主要原因一是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测算人数增加4.27万元;二是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及社会救助购买服务人员五险(单位匹配部分)提标增加23.71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463.1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345.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7.25万元,与上年863.54万元对比增加23.71万元,增加2.75%,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及社会救助购买服务人员五险(单位匹配部分)提标;项目支出7458.17万元,与上年7453.90万元对比增加4.27万元,增加0.06%,主要原因是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测算人数增加。单位自有资金支出117.74万元,其中:其他收入117.74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功能科目“20802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476.0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2.功能科目“20802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社会组织管理”7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组织党建培训费(场地、授课费等)、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登记管理机关人员培训、差旅费等;
3.功能科目“20802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2万元,主要用于区划地名政策宣传,乡镇行政区划联合检查,陇川县乡镇行政区划图制作印刷等;
4.功能科目“20802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5972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离职干部、揭批查和两案人员、新老小乡干部及沿边定居群众等人员生活补助;
5.功能科目“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5.56万元,主要用于甘美娟、罗永雨2人退休人员财政补差工资;
6.功能科目“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7.7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功能科目“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6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家属遗属生活补助;
8.功能科目“2081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13.36万元,主要用于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发放;
9.功能科目“2081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老年福利”188.05万元,主要用于80岁以上老人高龄保健和长寿补助;
10.功能科目“2081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殡葬”408万元,主要用于火化奖励补助、小组殡葬信息员追踪报送及举报奖励;
11.功能科目“2081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社会福利事业单位”121万元,主要用于陇川县敬老院机构运转经费、保证临时工工资、保险等;
12.功能科目“20811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562.74万元,主要用于陇川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一二级残疾人护理补贴;
13.功能科目“20819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31.5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补助发放;
14.功能科目“20819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311.8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发放;
15.功能科目“2082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给予家庭或个人的救助;
16.功能科目“2082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17.4万元,主要用于陇川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含三无精神病人、危重病人救助的保障;
17.功能科目“20821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30.71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特困人员救助生活保障;
18.功能科目“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纳单位承担的失业和工伤保险;
19.功能科目“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8.78万元,主要用于助缴行政单位医疗补助费;
20.功能科目“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9.96万元,主要用于助缴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21.功能科目“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7万元,主要用于助缴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22.功能科目“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6.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纳单位承担部分的住房公积金。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时,通过认真梳理、核实,我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不涉及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1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陇川县民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万元,较上年12万元减少10.5万元,下降87.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陇川县民政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持平,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陇川县民政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万元,较上年6万元减少5.5万元,下降91.67%,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7次,共计接待83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陇川县民政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万元,较上年6万元减少5万元,下降83.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较上年6万元减少5万元,下降83.33%,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具体项目绩效情况详见附件4《陇川县民政局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沿边定居群众补助资金:为进一步改善边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推动边境地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加快沿边群众脱贫致富进度,给沿边定居群众发放的补助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陇川县民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8.64万元,与上年33.1万元对比减少4.46万元,下降13.47%,主要原因是减少在职人员10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陇川县民政局资产总额4978.4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79.08万元,固定资产2902.9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602.24万元,无形资产94.2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67.8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7.5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0项,账面原值12.0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312400531400111
[附件: 陇川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40204084319890]
[附件:陇川县民政局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主办单位:陇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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