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财政局

陇川县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1512    作者: 日期:20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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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陇川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陇川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陇川县司法局是主管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承担着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治宣传、公证律师管理、依法治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重大决策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政府法律顾问、普法教育等职能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持续推进依法治县走深走实。组织骨干力量起草《法治陇川建设规划(2021—2025年)》《陇川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组织筹备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组织起草《法治德宏建设指标体系》(涉及陇川部分)、《陇川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陇川建设规划(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陇川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等系列文件,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

2.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认真做好司法行政深化改革。顺利完成县司法局2021年度深化改革考核,2月24日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3.完善工作机制,提升行政复议应诉规范化水平。完善法律顾问相关制度、认真开展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4.深化公共法律服务,提高为民服务实效。加强法律援助、深化律师管理、提高公证处工作规范化水平。

5.严格行政执法监督与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组织陇川县2022年度行政执法资格网上考试,21个县级执法部门、142人参与考试。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资格审查确认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互联网”,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年底考核抽查计划。

6.强化社区矫正人员监管。规范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多举措开展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7.重点推进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到位、诉前委派调解工作开创新局面、不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加强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持续强化司法所日常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确保符合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要求。

8.凝聚合力推动普法工作走深走实。制定印发《2022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陇普办〔2022〕3号),明确工作重点。健全普法教育机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落实陇川县法治广场、沿边行政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村(社区)法治文化场所示范点设施建设。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评选创建。开展村(社区)“法律明白人”遴选培训。

9.转作风、提效能,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原则,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10.用心用情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陇川县司法局应急处突指挥中心)、法治调研与督察股、规范性文件审查与行政执法监督股、社区矫正管理股(陇川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行政复议与法律顾问管理股(陇川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中共陇川县委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陇川县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陇川县人民政府行政调解办公室)、公共法律服务和律师工作管理股(陇川县法律援助中心)、政治办(警卫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陇川县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陇川县司法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3人(离休0人,退休23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司法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8,858,143.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28,143.7元,占总收入的99.66%;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0,000元,占总收入的0.3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488,504.58元,增长20.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98,247.56元,增长20.44%;上级补助收入0元,与上年一致;事业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一致;经营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一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一致;其他收入减少9,742.98元,下降24.51%。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创卫工作经费及法律服务工作经费20000元、退休人员职业年金48359.37元、死亡抚恤金14154元、行政复议与应诉规范化补助经费45370元、基层法律援助办案补贴资金35000元、法律援助办案补贴资金12800元、办案业务费及装备费357500元、法律援助因素法分配补助经费45100元、视讯平台升级建设40000元、退休人员建房费补助11166元、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补充270000元、养老保险56000元、诉前委派调解服务试点建设项目110000元、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160000元、云智调系统配套建设33840元、县级法治文化广场项目28140元、云岭法务通法律机器人项目40600元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司法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8,894,397.95元。其中:基本支出7,179,918.49元,占总支出的80.72%;项目支出1,714,479.46元,占总支出的19.28%;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51,087.17元,增长13.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51,729.18元,增长3.63%;项目支出增加799,357.99元,增长87.35%;上缴上级支出0元,与上年一致;经营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一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本年支出增加了创卫工作经费及法律服务工作经费10000元、行政复议与应诉规范化补助经费45370元、社区矫正人员监管工作经费249640元、基层法律援助办案补贴资金25000元、办案业务费及装备费356941元、法律援助因素法分配补助经费45100元、视讯平台升级建设44800元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179,918.4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603,794.74元,占基本支出的91.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76,123.75元,占基本支出的8.0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司法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14,479.4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社区矫正工作208301.93元,公共法律服务134504.05元,律师管理工作208679元,基层司法业务及办案业务595078.66元,行政复议工作经费及行政复议与应诉规范化补助112576.34元,业务装备费110000元,创卫工作经费10000元,打击涉烟犯罪工作经费及法律服务经费40000元,普法宣传教育及依法治县工作经费295339.48元等。用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日常开支,律师坐班补贴和案件补助,行政复议与法律顾问管理股购买办公设备及支付法律顾问服务费,局办公室及司法所采购办公设备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司法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28,143.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6%。与上年相比增加1,105,944.56元,增长14.32%,主要原因是本年支出增加了创卫工作经费10000元、行政复议与应诉规范化补助经费45370元、社区矫正人员监管工作经费249640元、基层法律援助办案补贴资金25000元、办案业务费及装备费356941元、法律援助因素法分配补助经费45100元、视讯平台升级建设44800元、退休人员职业年金48359.37元、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补充270000元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支付创卫工作经费;

2.公共安全(类)支出7,536,192.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37%。主要用于支付普法宣传工作经费、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经费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2,043.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9%。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4.卫生健康(类)支出270,527.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6%。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生育保险等;

5.住房保障(类)支出429,3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7%。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及建房补助等;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元,支出决算为10,800.1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432.14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8.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6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1.9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36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司法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元,支出决算为10,800.1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432.1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6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合理调控资金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963.14元,增长22.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409.14元,增长10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446元,下降50.8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合理调控资金支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开展各项业务工作产生的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普法宣传、社区矫正工作发生接待7批次接待人次40人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陇川县司法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9,869.5元,比上年增加84,971.42元,增长18.68%,主要原因今年人员有变动新招录辅助人员2人工资。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普法宣传工作经费、基层司法业务工作经费、在职公用经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陇川县司法局资产总额9925489.25元,其中,流动资产0元,固定资产9925489.2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2831.4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1181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8,47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8,47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8,475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公开12-14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3124003315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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