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财政局

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预算公开

浏览量:2384    作者: 日期:202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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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十八、部门预算公开相关情况说明

十九、部门重点工作情况解释说明汇总表

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工作规范性文件。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和旅游节庆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和智慧文化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定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馆工作。

9.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组织申报和实施文化、旅游项目,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参与指导有关驻外及驻港澳台文化和旅游机构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13.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文化和旅游股。

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陇川县文物管理所

3.陇川县文化馆

4.陇川县非遗中心

5.陇川县图书馆

6.陇川县拉影文化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局上下的首要政治任务,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工作实际,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做好今后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实际行动。

2、在抓好疫情防控上下功夫。扛牢行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县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和省州文旅系统的行业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各级防控要求,严格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管理,做好疫情防控监督检查。扎实推进“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落实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支持中小微文旅企业纾困帮扶政策措施,帮助稳岗就业、纾难解困,积极培育文旅市场主体,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推动全县文化旅游领域生产经营秩序稳步恢复。

3、在强化项目工作上下功夫。按照全省文化和旅游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旅游“十大工程”要求,实施好《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总体规划》,进一步优化重点文旅项目库,做好项目的策划和包装,突出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力争完成上级下达的固投任务,确保完成年度增长20%目标任务。进一步深化“项目工作法”的认识,加快推进龙安土砖文化驿站、龙安水世界等在建项目建设。全力推进樱花谷、目瑙纵歌小镇项目前期工作。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边境小康村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发乡村旅游资源,建设乡村旅游示范项目,打造乡村旅游品牌。推动精品文艺创作和民族文化演艺演出走向市场化,不断丰富文化旅游产品,提升陇川文化旅游产业核心竞争力。

4、在推进文化服务补短板上下功夫。贯彻落实《云南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推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实施标准化建设(服务目录)。加快推进图书馆建设和文化馆提升建设,积极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新型服务方式。持续推进边境“国门文化”建设。实施好拉影国门书社、拉勐通道国门文化交流中心等项目建设,促进“国门文化”建设与现代边境小康村建设融合发展。广泛组织开展广场舞、合唱等群众文化活动,围绕“献礼二十大”(待定),组织举办乡村“村晚”示范展示、“乡村文化振兴”等活动。抓好“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文化惠民演出、“三下乡”等集中示范演出等活动。

5、在文旅行业监管上下功夫。谋划和争取推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推进一县一支队伍建设,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文化、文物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全面加强文化旅游市场统一、科学、有序管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做好“放管服”工作,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繁荣有序。持续推进“一机游”服务监管平台应用。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继续扎实开展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市场经营主体的“双随机”抽查。针对文化旅游市场重点难点问题,加强部门、区域间联合执法实施源头治理,围绕重要节点和节假日强化执法检查,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6、在丰富产品供给上下功夫。提升全县文旅资源普查结果,落实全省启动“16个10”旅游产品打造的要求,年内力争创建2个3A级旅游景区。加快推进陇川大酒店和龙安土砖驿站和水世界项目建设,力争2023年上半年建成投入营运。着力做好宣传推广工作,通过不同的媒介,不同的方式,宣传好美丽陇川,推介好目瑙纵歌之乡,不断提升陇川美誉度和知名度。加强文创产品的开发和利用,着力做好民族元素融入丝绸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力争能与企业达成共识,纳入企业研发目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23人。在职实有3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3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274608.8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274608.8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66792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退休3人减少了部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274608.80元,其中本年收入7274608.8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274608.8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66792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退休3人减少了部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274608.8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274608.80元,其中:基本支出5661808.8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26000元,减少6.9%,主要原因是2022年退休3人减少了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16128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0792元,减少2.4%,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文物保护费项目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920297.80元。其中文化和旅游5261497.80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4307497.80元,图书馆212000元,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500000元,群众文化80000元,文化创作与保护162000元;文物保护费6588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7873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561799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16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45799元。用于死亡抚恤14268元。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06元。

3、卫生健康支出398386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72093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10582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469元。

4、住房保障支出368052元。主要用于单位财政配套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5661808.80元,项目支出1612800元)

1.工资福利支出5297205.80元其中:基本支出5268405.80元,项目支出2880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881135元其中:基本支出379135元,项目支出1502000元

3生活补助支出96268元(其中:基本支出14268元,项目支出82000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无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2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元,下降7.6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0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4次,共计接待95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元,下降16.6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元,下降16.67%,下降原因是二级股室德宏州景颇民族文化工作团财务独立核算拨减1万元作为公务用车运行费。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未来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指行政事业单位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227800元,比2022年减少20100元,原因是减少了3人的在职公用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工会经费、水电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其他交通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74861719.03元,其中,流动资产7357986.64元,固定资产65799713.3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704019.07元,公共基础设施1,000,0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18888.8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11197.4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312400435700111

 [附件: 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预算公开表20230309180424187920230310104724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