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财政局

陇川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5140    作者: 日期:2022/10/22

监督索引号53312400632801000

陇川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陇川县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陇川县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州县对贫困地区的方针、政策、措施,反映贫困地区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发动贫困地区干部和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开发本地区资源,把经济搞上去,使贫困地区群众从根本上摆脱贫困向小康过渡。

二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乡情、村情、社情、户情,帮助贫困地区总结经验,研究分析情况,制订扶贫开发计 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供党委、政府决策。

三是与县直各部门通力合作,举全县之力抓扶贫开发,做好定点挂钩扶贫工作,为贫困地区引进资金、技术、人才提供服务。

四是监督、管理、用好、用活各项扶贫资金,做到资金跟着项目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陇川县乡村振兴局迅速调整脱贫攻坚工作重心,由攻坚转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紧盯“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持续坚持“四个不摘”,一以贯之压实责任、强化举措、转变作风、严肃纪律,保持工作节奏不变、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推进补短板强弱项、抓巩固促提升,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和致贫,脱贫攻坚成果得到不断巩固。截至12月底,全县新识别1161户3568人,其中:边缘易致贫户147户446人、脱贫不稳定户205户641人和突发严重困难户809户2481人,上述家庭根据实际情况,已采取精准措施进行帮扶,防止出现返贫和致贫。

1.我县认真做好涉农整合项目推进,实时梳理统计项目进度及资金拨付需求,做到专款专用,发挥资金最大效益。督促使用衔接资金的单位在确保项目建设质量、程序规范、资金使用安全有效的前提下,加快项目推进速度。截至2021年12月20日,财政涉农资金共投入36003.41万元,其中:衔接资金投入17425.312万元其他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不含衔接资金)投入18578.10万元。共安排实施涉农项目221个,涉及资金36003.41万元,其中:已开工项目214个(已完工项目166个,正在实施项目48个),占总项目数的96.83%,涉及资金 35668.16万元,目前具备支付条件的资金31190.94万元,已拨付资金31190.94万元,占具备支付条件资金的100%;未开工项目7个,涉及资金 335.26万元,占总项目数的3.17%。   

2.持续深化对口精准帮扶,不断增强发展动力。持续加强东西部协作,做好三峡集团帮扶收尾,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有力支持。2020年上海市青浦区累计投入帮扶资金4301.915812万元,2020年项目已全部完工,资金拨付率100%;2021年对口帮扶陇川县涉及项目9项,已开工建设9项,已拨付资金3229.12万元,资金拨付率91.73%。三峡集团投入帮扶资金3.4亿元,实施基础设施、产业扶持等363个项目,项目已全部竣工验收。

3.全县扶贫小额信贷贷款户数3306户,贷款余额11318.41万元,其中脱贫户3295户,贷款金额11274.41万元,易致贫边缘户贷款户数11户贷款金额44万元。今年累计发放贷款926户,发放贷款3486.55万元,其中脱贫户921户3467.55万元,易致贫边缘户贷款户数5户贷款金额19万元。1-4季度共使用财政贴息资金571.66万元,回收到期贷款2279笔,回收金额6646.33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陇川县乡村振兴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陇川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图片1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01-09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6,195.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28.99万元,占总收入的94.0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66.09万元,占总收入的5.91%。与上年对比减少200.24万元,减幅3.13%,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减少了上海帮扶项目资金的实施。

图片2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6,149.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00万元,占总支出的3.11%;项目支出5,958.56万元,占总支出的96.8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701.57万元,减幅10.24%,主要原因分析:一方面脱贫攻坚结束、抽调人员回原单位后,日常支出费用减少,另一方面本年减少了上海帮扶项目资金的实施。

图片3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乡村振兴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1.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1万元,减幅0.63%,主要原因分析:脱贫攻坚结束、援滇干部回原单位后,津补贴费用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6.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7%。在职人均基本支出约14.69万元。

图片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乡村振兴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958.5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00.36万元,减幅10.52%,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减少上海帮扶资金实施。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商品和服务支出227.10万元、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810.71万元、资本性支出4920.75万元(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1542.2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73万元、基础设施建设3377.78万元)分别用于:户撒乡项姐村、朗光村农村环境治理、农村饮水巩固提升、清平乡弄龙村下寨公共服务设施、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城子镇巴达村巴达上公共服务设施、清平乡新山村绿色产业道路建设、户撒乡坪山村新寨产业基地道路建设、清平乡弄龙村上一村民小组蚕桑基地道路建设、清平乡赵家村大寨村民小组产业道路建设、罕镇曼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桑枝香菇产业基地建设、章凤镇迭撒村农产品转运中心建设、陇把镇帮湾村蚕茧收烘站建设、王子树乡岗巴村岗巴中寨蚕桑产业道路建设、王子树乡邦东瞿家寨蚕桑产业道路建设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小额贷款贴息等支出。

图片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05.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03%。与上年对比增加94.84万元,增幅1.65%,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比上年新增整合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82万元、 死亡抚恤0.48万元、退休人员经费0.5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16万元。

2.农林水(类)支出4,335.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4%。主要用于:行政运行162.59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513.21万元、 生产发展2606.00万元、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810.71万元、其他扶贫支出242.57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3.住房保障(类)支出1,553.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3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11.43万元、农村危房改造1542.24万元。

图片6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0.7万元,完成预算的1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无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61万元,完成预算的3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9万元,完成预算的4.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严格按规定接待,不符合的不接待,严格控制公务用车。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20.53万元,下降96.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9.47万元,下降96.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6万元,下降92.0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无需购车,并严格控制公务用车、严格按规定接待,致使决算数比上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61万元,占86.9%;公务接待费支出0.09万元,占13.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一致;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6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原因:本年已有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无需购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6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而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与上年一致。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陇川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25万元,与上年21.04万元对比增加3.21万元,增幅15.26%。主要原因分析:脱贫攻坚期间上级开展各种检查,增加平台租车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陇川县乡村振兴局部门资产总额4607.5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62.59万元,固定资产35.4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万元,在建工程1708.45万元,无形资产1.1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270.8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9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4项,账面原值6.66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166642328378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净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19.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79.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9.9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19.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其他收入366.09万元,其中:

1.非财政拨款365.00万元(上海青浦区政府拨入项目资金);

2.本级横向转拨财政款1.00万元(陇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拨入脱贫攻坚春节慰问金);

3.其他收入0.09万元;(税务部门返还代办税手续费);

(二)我单位不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公开07、08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指主要用于单位行政运行日常公用开支。

(二)其他交通费用:是指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租车及加油支出。

(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产生的费用等。

监督索引号53312400632801111

 [附件: 陇川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1018111257811

文章来源:陇川县乡村振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