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财政局

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决算

浏览量:5050    作者: 日期:2022/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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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工作规范性文件。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和旅游节庆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和智慧文化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9.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组织申报和实施文化、旅游项目,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参与指导有关驻外及驻港澳台文化和旅游机构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13.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激活文化旅游活力,助推乡村振兴。一是通过文旅融合,快速释放出新动能;二是通过农旅融合,乡村旅游快速发展;三是通过水旅融合,亲水旅游方兴未艾;四是通过林旅融合,生态旅游初见成效。

2.筑牢疫情防控工作。今年以来,县文化和旅游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强化责任担当,科学统筹协调好全局力量,进一步明确职责,责任到岗到人,确保全县文旅市场行业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疫情防控方面,我局攻坚克难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精力,顺利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疫情防控工作任务。

3.聚焦聚力、用心用情,推动文化工作取得新成效。建设和管理并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健全。一是文化阵地设施建设扎实推进。有序推进陇川县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完成陇川县图书馆总馆大数据分析系统、馆藏数据查阅系统及身份证借阅系统的安装,完成1个总馆、11个分馆、89个基层服务点的挂牌、培训及制度制作,2021年与11个乡镇分馆共同开展线上展览 19 期,线上浏览1971人次;二是有序推进陇川县图书馆新馆建设,完成图书馆新馆的建设规划、内部装修方案及内部设施购置预算;创新服务方式,新冠疫情暴发后,为满足特殊地点、特殊人群的看书需求,分别在医学隔离观察酒店、武警中队、企业等开办流动图书室8个,送书上门,提供借阅服务。

4.精品和惠民并进,文艺繁荣发展。一是文艺精品创作力度持续加大。积极倡导到群众中去、走进群众心里,汲取营养、精心创作,提高文艺创作原创力,推出了反映群众心声、鼓舞群众斗志、深受群众喜爱的优秀文艺作品;二是送戏下乡,输送文化食粮。扎实开展戏曲进乡村工作,有针对性演出和开展群众文艺培训。

5.保护和传承并重,陇川历史文化赓续前行。一是筑牢文物安全体系;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抓实整改工作;三是文物保护工程有序推进;四是强化文物保护升级;五是文物保护宣传深入人心;六是非遗保护传承力度持续强化。

6.服务和监管并用,文化市场管理水平日益提高。一是文化市场监管力度持续加强。二是安全生产持续加强,全年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7.勇于创新、敢于突破,推动全县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以项目为导向,编制完成了陇川县全域旅游规划和陇川县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规划。研究梳理出三年行动计划的项目推进计划表,积极申报2022年陇川县重大文化旅游招商项目,完成陇川县半山酒店建设项目的上报工作,实时跟进抓实滇缅国际雨林自驾营地、归零山精品民宿、兰因湖康养小镇、户撒最美乡村旅游度假区、德宏州陇川县龙安片区服务中心、龙安村土砖文化驿站、龙安水世界、陇川南宛湖温泉旅游度假区综合项目、陇川京旺温泉度假村旅游扶贫项目、邦瓦古树樱花谷、陇川县大滇西旅游环线等重点建设项目工作推进情况,并将重大文化旅游项目和重点工作录入陇川县挂图作战系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2.事业单位:德宏州景颇民族文化工作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3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7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5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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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3,294.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94.0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445.42万元,增长78.19%,主要是2021年增加了景颇民族文化传承中心建设专项经费1,393.32万元和景罕镇傣文化项目专项经费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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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3,410.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4.59万元,占总支出的33.85%;项目支出2,256.04万元,占总支出的66.1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948.30万元,增幅38.26%,主要是因为2021年支付了传承中心建设工程款1,393.32万元和景罕镇傣文化项目专项经费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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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54.5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9.86万元,减幅3.34%,主要是因为在职人员调出2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91.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2.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4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56.0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83.66万元,增幅77.31%,主要是因为2021年支付了传承中心建设工程款1,393.32万元和景罕镇傣文化项目专项经费200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陇川县景罕镇傣文化项目经费200万元,景颇民族文化工作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经费10万元,图书馆购书经费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18.86万元,景颇民族文化传承中心维护运行费61.04万元,旅游厕所建设补助经费156.77万元,文物保护专项经费13.83万元,户撒乡骑行步道补助经费49万元,陇川县景颇民族文化传承中心建设专项经费1,393.32万元,早乐东墓修缮和加孔奘寺大殿维修保护专项资金75万元,陇川县视频会议改造经费22万元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10.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对比增加943.80万元,增幅38.26%,主要是因为2021年支付了传承中心建设工程款1,393.32万元和景罕镇傣文化项目专项经费2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8.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1%。主要用于陇川县景罕镇傣文化项目200万元和景颇民族文化工作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10万元等;

  2.公共安全(类)支出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省级扫黑除恶专项补助经费1万元;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004.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1%。主要用于人员经费521.93万元、办公经费39.71万元、图书馆购书经费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18.86万元、景颇民族文化传承中心维护运行费61.04万元、旅游厕所建设补助经费156.77万元、文物保护专项经费13.83万元、户撒乡骑行步道补助经费49万元、陇川县景颇民族文化传承中心建设专项经费1,393.32万元、早乐东墓修缮和加孔奘寺大殿维修保护专项资金75万元、陇川县视频会议改造经费22万元和文化工作团临时人员工资定补70万元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4.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5%。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死亡抚恤等支出;

  5.农林水(类)支出0.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旅游厕所提升改造专项资金;

  6.住房保障(类)支出61.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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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0.84万元,完成预算的4.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无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4万元,完成预算的7.6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由于疫情的影响,上级检查和下乡开展工作较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84万元,下降80.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2.26万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7万元,下降58.2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由于疫情的影响,上级检查工作较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8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8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检查调研文化和旅游项目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7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44万元,减少41.76%,主要是因为2021年文工团财务独立核算,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维护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日常维修费、水电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资产总额7,675.2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67.53万元,固定资产6737.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00万元,无形资产70.4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256.5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561.8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250平方米,账面原值1元(名义金额);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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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9.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4.2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1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2.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6.66%。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公开空表,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2400435701111

 [附件: 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决算公开表.XLS20221020105717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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