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2400531701000
陇川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陇川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陇川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5.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陇川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聚焦脱贫攻坚,医保扶贫工作全面落地落实。一是坚决做到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经全面比对,进行参保、标识、缴费或取消标识,确保符合参加本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条件的3.45万人全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符合条件的医疗救助全覆盖,及时精准享受待遇。二是健康扶贫待遇全面兑现达标。2021年1~10月,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治疗0.45万人次,住院费用2330.77万元,政策范围内费用2214.17万元,基本医疗报销1635.87万元,大病报销127.49万元,医疗救助112.77万元,兜底保障214.23万元,四重保障待遇综合报销比例达89.68%;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普通门诊就诊11.24万人次,医疗费用379.85万元,医保报销205.08万元,报销比例为53.99%。三是优化高血压和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及慢特病保障服务。正式启动“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并按省级部署同步更新了用药范围,执行医疗机构首诊备案,确保政策不折不扣落实。2021年1~10月28种慢特病门诊就诊4388人次,医疗费用65.41万元,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64.22万元,医保报销49.76万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77.48%,暂未达80%的规定指标。
2.聚焦基金安全,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编制收支预算,确定征缴基数,优化参保流程,扎实开展“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宣传月活动,强化打击欺诈骗保治理行动,通过多措并举,实现了对全县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全覆盖,深入开展以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为重点的专项治理,健全完善欺诈骗保案件举报制度和飞行检查制度,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扶贫领域医疗费用全面核查等专项行动,重拳出击、铁腕治乱,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2021年1~10月共监督检查县辖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4家,查出套餐式收费、套餐式检查、不合理诊疗等不合理费用1.74万元,并从医保费用中扣除。
3.聚焦待遇保障,全面落实优化医保政策。不断完善和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管理,与全省同步动态调整医保药品目录,持续推进总额预算为主,单病种付费、医共体打包付费相结合的多种支付方式改革。如期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高血压、糖尿病“两病”患者纳入保障范围。
4.聚焦医药价格,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负担。国家药品集采政策全面落实,全县公立医疗机构实行《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网上采购,实行零差率销售,2021年1~10月各级各类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网上采购药品208.20万元,严格执行国家集中带量采购试点药品扩围采购和使用,第一、二、三、四、五批321个品规药品全年共参与带量采购使用5039551片(粒/袋/支)药品,通过集中采购共降低药品价格305万元。通过带量采购有效降低了药品、耗材成本,减轻患者负担。
5.聚焦医保支付,不断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按照应驻尽驻的原则,将医保经办服务事项全部入驻政务服务大厅,有效巩固了县内医保“一站式”结算成效,优化了省内异地联网直接结算,加强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021年1~10月全县住院即时结算2.0744万人次,异地结算554人次,医疗救助结算3929人次。不断夯实“智慧医保”建设,顺利推进医保专网改造工作,按时按质向省医保信息监测评估中心迁移完成全县所有参保人员数据库,完成医保系统编码信息维护并全部实现入库,为医保精细化管理工作奠定了强有力的基础保障。全面启动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实现同时支持扫二维码、医院诊间结算,全县共审批纳入医保定点机构144家,已开通使用103家,接入率72.54%:其中定点医疗机构78家,已开通使用49家,接入率62.82%;定点药店66家,已开通使用54家,接入率84.38%。截至目前,共激活医保电子凭证11.42万人,激活率59.49%,暂列全州第二。目前两定医药机构使用医保卡10.75万人次,其中医保电子凭证结算1.94万人次,医保电子凭证占比18.04%。
6.总额包干工作执行情况
①陇川县2021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总额包干及次均费用执行情况:
陇川县2021年度城镇职工住院总额包干指标1011万元,住院共1975人次,统筹支付534.54万元,目前结余476.46万元。
②陇川县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总额包干及次均费用执行情况:
⑴陇川县2021年度城乡居民住院总额包干指标还未下达,目前暂时先按2020年度5885万元(较2019年度增加480万元)预拨,占全州59456万元的9.9%,涉及13家医疗机构,共住院17069人次,总费用6072.42万元,统筹支付4367.37万元。
⑵陇川县2021年度城乡居民门诊总额包干还未下达,目前暂时先按2020年度指标1157万元(较2019年度增加157万元)预拨,占全州7961万元的14.53%,涉及9家乡镇卫生院(含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就诊511076人次,总费用1699.06万元,统筹支付854.74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陇川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陇川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超编一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3,662.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62.4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2020年收入合计3264.54万元对比增加397.9万元,同比增加12.19%,主要原因2021年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各级配套资金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684.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84.73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2020年支出合计3282.73万元对比增加402万元,同比增加12.25%。主要原因:2021年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支出比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84.73万元。与2020年3280.73万元对比增加404万元,同比增加12.31%,主要原因:2021年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支出比上年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63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2.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医疗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2020年2万对比减少2万元,同比减少100%,因2021年无项目支出,所以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76.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07%。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07.73万元对比增加369万元,同比增加11.5%。主要原因:2021年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支出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开展日常工作经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3,529.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69%。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及全县职工社保、居民医疗救助等支出;
3.住房保障(类)支出11.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配套部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09万元,完成预算的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无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无预算;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9万元,完成预算的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接待费用当年未支付。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45万元,下降82.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5万元,下降82.7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部分接待费用当年未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09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州医保局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陇川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42万元,与2020年54.62万元对比减少2.2万元,同比减少4.02%,主要原因:11月和12月有单据未支付。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所需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商品服务类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陇川县医疗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19.6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36万元,固定资产19.3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8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2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0.73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公开空表(附表8)。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监督索引号53312400531701111
主办单位:陇川县人民政府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滇ICP备17006881号-1 联系电话:0692-7173146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240003 邮箱:312631816@qq.com 地址:陇川县章凤镇同心路34号 邮编:678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