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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陇川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陇川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陇川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预算公开相关情况说明
十八、部门重点工作情况解释说明汇总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拟定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打造“绿色食品品牌”。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和省、州、县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照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和其他州县(市)间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陇川县农业农村局内设7个股室。内设机构4个包括:办公室、种植业管理股、畜牧兽医与渔业管理股、乡村产业与农村发展管理股(加挂3个内设机构:市场信息与科教管理股、农业项目管理办公室、政策法规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
陇川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共15个,包括:陇川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陇川县土肥工作站、陇川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陇川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陇川县茶叶技术推广站、陇川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中心、陇川县农机安全监理站、陇川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陇川县水产技术推广站、陇川县植保植检站、陇川县种子管理站、陇川县甘蔗技术推广站、陇川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陇川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陇川县畜牧站、陇川县农村能源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要求,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农业产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筑牢农业基础。围绕“巩固、增强、提升、畅通”的总要求,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目标,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培育农业重点产业,加快农业产业化转型升级”为主线,在确保粮食安全的前提下,以“蔗糖、烟叶、畜牧、高端水果、蚕桑”五大产业为重点,加快推进农田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促进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品牌化发展,稳步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持续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打击反走私、人居环境整治、农村乱占耕地整治、农村深化改革、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重点从以下十个方面开展工作。
1.确保粮食安全。全县主要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33万亩以上,粮食总产量达12.4万吨以上,粮食作物品种良种覆盖率达95%以上,保障全县农村人口基本口粮、饲料粮自给自足,产值达4.34亿元。
2.持续抓好“五大产业”
——甘蔗产业:落实好秋冬季新蔗种植面积,甘蔗面积稳定在30万亩以上,延伸产业链,争取蔗糖产业实现产值17亿元以上,甘蔗良种覆盖率90%以上。
——烟草产业:组织落实好2022年生产任务:全县指导性种植烟叶面积5.75万亩(其中:香料烟0.22万亩,生切烟丝1.5万亩,烤烟4.03万亩),指令性收购烟叶(丝)16.07万担(香料烟0.7万担,生切烟丝4.5万担,烤烟10.87万担)。
——蚕桑产业:以发展“一县一业”特色示范为契机,全面推广应用种养先进实用技术,提高蚕茧产量和质量;加大新植桑园种植力度,努力完成10000亩任务。
——水果产业:按照“总体规划不动摇,突出重点分层推进”的要求,以猕猴桃、柑橘、枇杷为重点,对现有原料基地进行提质增效,稳步推进新植原料基地建设,积极推进百香果等其他水果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2022年全县水果在园面积3万亩,实现产量3.3万吨,产值1.7亿元。
——畜牧产业:计划生猪出栏106249头,肉牛出栏22942头,肉羊出栏26729只,家禽出栏1064537羽,禽蛋产量972吨,牛奶产量894吨,肉类产量14749吨,肉蛋奶总产16509吨,畜牧总产值78729万元。
3.强化农业生产保障措施。一是强化植物病虫害预测预报和植物检疫。做好非洲沙漠蝗虫预警监测,强化落实草地贪液蛾等植物病虫害防治措施,统筹抓好全县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统防统治与应急防治管理,严格植物检疫。二是继续强化动物产地检疫、疫病防控工作,确保畜牧产业健康发展。三是继续强化边境动物疫病防控,做好“内防外堵”工作,加强部门合作,形成防控合力,严厉打击走私活动,有效防范境外疫情传入。
4.加快推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继续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加快高稳产农田和高效节水灌溉建设,2022年计划投资7000万元,建设高标准农田8万亩,高效节水1万亩。
5.强化农业安全监管。一是依法推进农业法制化建设,加大农(畜)产品质量室内、室外安全检验检测力度,蔬菜农残检测合格率达到90%以上,积极推进“三品”认证和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二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抓好农资经营监管,做到全县范围内农资生产经营企业100%纳入监管范围。加强对种子、农药、化肥、兽药等农用物资的市场监管,严防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假兽药等农用物资流入市场坑农、害农,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三是加强农机“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工作,减少和遏制农机作业事故的发生。四是强化农村能源安全监管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6.持续推进人居环境整治。一是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改善农村卫生条件,提升群众生活质量,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全力完成2022年改建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和自然村卫生公厕建设任务;二是积极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三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监管,积极做好秸秆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7.继续加大新增农村宅基地违法占用耕地摸排和“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一是通过开展摸排,摸清全县2020年7月3日以后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住房底数,以及乡(镇)政府区域及各行政村内分家分户、避险搬迁、拆旧异地建新等村民建房的用地需求,测算预期规模,将其布局到村域内的具体地块,划定村民集中建房的具体范围边界,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住房行为,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依法规范农村建房行为,切实有效保护耕地。二是按照《陇川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重点聚焦三类问题:(1)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2)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非农设施;(3)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过标准。
8.持续推进农村深化改革。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严把土地用途管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鼓励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抓好宅基地审批管理、源头管控和违法查处,全面落实宅基地联审联管机制,满足农户合理建房需求。
9.继续做好疫情防控。一是认真落实网格化责任区(4片区)排查管理措施,切实把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认真督促各乡镇严格落实农村地区疫情防控措施,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0.加强班子队伍建设。作风纪律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局干部职工都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落实“一岗多责”,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管好干部,带好队伍,管好自己。要不折不扣执行好上级各项纪律规定和农业局规章制度,加强业务学习,全面提高服务水平,切实做到又干净又干事。
2022年,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年度工作目标,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农业农村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3个。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6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实有在职人员共165人,全部为财政全额保障人员,其中: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5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1人,提前退休人员3人。财政补差人员有3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952.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952.4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度对比情况:本年预算总收入4,952.46万元(上年4,832.30万元),比上年增加120.16万元,增加2.49%,增加原因:2022年县级财政扶持力度增大,预算安排配套的项目数量增多,本年预算拨款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952.4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952.46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952.46万元(本级财力4,952.4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度对比情况:本年财政拨款收入4,952.46万元(上年4,832.30万元),比上年增加120.16万元,增加2.49%,增加原因:2022年县级财政扶持力度增大,预算安排配套的项目数量增多,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952.4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4,952.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90.31万元(人员经费2,753.8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36.46万元);项目支出2,062.15万元。
与上年度对比情况:2022年基本支出2,890.31万元(上年3,144.20万元),减少360.14万元,减少11.08%,其中:人员经费2,753.85万元(上年3,003.07万元)减少368.35万元,减少11.8%,减少的主要原因:2021年在职职工退休12人,退休人员转入社保发工资,工资福利支出减少,人员经费减少;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36.46万元(上年141.13万元),减少4.67万元,减少3.31%,减少主要原因:在职职工退休,在职人数减少,公用经费配套减少,对应的支出减少。
2022年项目支出2,062.1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62.15万元。
与上年度对比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2,062.15万元(上年1,688.10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74.05万元,增加22.16%,增加原因是:2022年县级财政扶持力度增大,预算安排配套的项目数量增多,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对应支出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2年预算31.0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打私活体寄养产生寄养费、疫苗接种费、治疗费等支出。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2年预算280.1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2022年财政补差人员工资、养老保险、抚恤费、退休职工公用经费等支出。
3.“210卫生健康支出”2022年预算186.2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4.“213农林水支出”2022年预算4,291.7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运行、在职职工工资、村级防疫员工资、烟叶生产扶持、甘蔗良种技术推广补助、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项目支出。
5.“221住房保障支出”2022年预算163.2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2,686.14万元,主要为:在职职工、财政补差人员、8个购买服务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全部为基本支出,明细如下:
(1)基本工资748.70万元;(2)津贴补贴216.24万元;(3)奖金279.50万元;(4)绩效工资762.11万元;(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8.41万元;(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2.31万元;(7)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7.67万元;(8)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8.69万元;(9)住房公积金163.29万元,(10)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9.22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062.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07万元(主要为单位日常运转支出,如:水电、网络、差旅费、福利费、接待费、公车运行费等支出);项目支出936.05万元(主要为项目购买专用材料费、试验费、差旅费、租车费、加油费、培训费、产改证书费等支出),具体明细如下:
(1)办公费34.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0万元,项目支出28.4万元);(2)水费1.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3)电费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4)邮电费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5)差旅费32.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万元,项目支出12.72万元);(6)劳务费13.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3.70万元);(7)培训费650.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50.60万元);(8)公务接待费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9)工会经费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10)福利费7.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1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12)专用材料费165.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65.10万元);(13)委托业务费39.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9.05万元);(14)维修(护)费9.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7.2万元);(15)其他交通费56.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92万元,项目支出14.28万元);(16)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0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68.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71万元(遗属补助、村级防疫员生活补助);项目支出1101.00万元(主要为:发放给农户农用物资补贴如:化肥、农药、种子等物资补助、农业保险补贴等等支出),具体明细如下:
(1)生活补助67.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71万元,项目支出80万元);奖励金1.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20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1,099.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99.80万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35.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9万元(主要为办公设备购置费);项目支出25.10万元(主要为:项目专用设备购置、农田设施维修费等),具体明细如下:
办公设备购置22.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9万元,项目支出12.0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3.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1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1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00万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陇川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没有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陇川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陇川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没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2年县农业农村局没有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会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办理采购。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陇川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5万元,与上年预算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陇川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陇川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增长(下降)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90次,共计接待1875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陇川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增长(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农业农村局围绕“巩固、增强、提升、畅通”的总要求,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目标,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培育农业重点产业,加快农业产业化转型升级”为主线,在确保粮食安全的前提下,以“蔗糖、烟叶、畜牧、高端水果、蚕桑”产业为重点,加快推进农田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促进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品牌化发展,稳步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2022年将蚕桑产业、烟草产业、畜牧产业、产权制度改革等扶持项目列为重点项目,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科学、合理地制定项目实施绩效目标,最大程度发挥项目实施效益,达到预期目标,具体明细如下:
(一)蚕桑产业扶持奖励绩效目标
根据《陇川县2022年度蚕桑产业工作安排意见》陇办通﹝2021﹞60号文件精神,2022年安排蚕桑产业扶持奖励资金344.00万元,通过项目实施完成2022年新植桑园任务10000亩(其中:嫁接桑8000亩、杂交桑2000亩);鲜茧生产考核任务1230吨;创建蚕桑专业乡镇1个、种桑养蚕典型村小组8个;2创建蚕桑示范村小组3个,其中:户撒乡2个、王子树乡1个2022年全县打造种桑养桑示范户160户,完成养蚕保险投保30000张,形成典型示范引领带动作用,用蚕农身边的真实事例,以点带面,激发农户种桑养蚕致富的内生动力,确保蚕桑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烟草产业发展扶持绩效目标
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德宏州2022年烟叶产业安排的指导意见》(德政办发﹝2021﹞27号)、《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陇川县2022年烟叶生产安排的指导意见》(陇政办发﹝2021﹞66号)文件精神,2022年安排烟草产业发展扶持资金1,050.20万元,通过项目实施完成2022年晒黄烟丝种植面积1.5万亩、烤烟KRK26品种种植面积1.83万亩、香料烟指导性种植面积2200亩(收购烟叶0.7万担);烟叶指导性种植面积5.75万亩(指令性收购烟叶16.07万担)种植任务,通过烟叶生产种植各环节补助,带动农户种植积极性,完成烟叶种植任务,实现亩产值3500元以上。
(三)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绩效目标
陇川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纪要、《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川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陇政办发〔2018〕127号)文件精神,2022年安排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费51.00万元,通过项目实施完成全县68个村委会、5个居委会及771个村小组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科学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明晰集体所有产权关系,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落实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和对集体经济活动的民主管理权利,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和农村繁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绩效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关规定,2022年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专项经费15.00万元,通过项目实施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定性定量检测,及时掌握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迅速排查风险隐患,严防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链条式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为全县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打下坚实基础,实现主要农产品综合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主要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重点产品农残超标率明显降低,确保区域内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五)农业保险补贴管理绩效目标
根据《德宏州农业农村局德宏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2023年中央财政补贴农产品保险工作的通知》(德农发〔2021〕16号)、《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川县实施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产品保险工作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陇政办发〔2021〕22号文件要求,2022年安排农业保险补贴县级配套资金171.10万元,通过项目实施完成2022年甘蔗投保面积26.00万亩;水稻投保面积11万亩;2022年玉米投保面积7.00万亩;马铃薯投保面积1.00万亩;油菜投保面积1.00万亩;能繁母猪投保1.00万头;育肥猪投保3.00万头,自然灾害来临时,保险公司根据协议及时兑付赔付金额,最大程度减少种植户、养殖户经济损失,从而提高种养积极性,保证种植业、养殖业健康有序发展。
(六)动物防疫工作经费绩效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八章第六十二条规定县人民政府将动物防疫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安排动物防疫工作经费30万元。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以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为重点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和流行,降低畜禽死亡率,提高畜禽的养殖效益工作,加强边境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杜绝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及流行,确保全县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未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畜禽事件,保障市场肉、奶、蛋供给稳定。进一步提升我县边境动物疫病防疫能力,防止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流行,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县畜牧业健康发展。
(七)动物及产品检疫工作配套经费绩效目标
根据陇川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决定。将动物及产品检疫工作配套经费15万元列入财政预算。项目达产后,对我县11个生猪定点屠宰场、1个大牲畜屠宰场,开展动物及产品检疫工作,完成畜禽检疫108000只/头以上,减少动物疫病发生,保障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防止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好从肉食品生产到餐桌的全过程监控。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的生产补贴反映各种对个人发放的生产补贴支出,如国家对农民发放的农机具购置补贴、粮种补贴、粮食直补以及发放给残疾人的各种生产经营补贴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支出
6.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陇川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1.89万元(上年115.9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02万元,减少3.47%,主要原因是2022年在职职工人数减少,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单位运行维护费用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陇川县农业农村局资产总额36,840.6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834.44万元,固定资产净值721.2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2,236.08万元,无形资产48.9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与上年相比,2021年资产总额36,840.69万元(上年资产合计29,676.52万元),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164.17万元,增加24.14%;2021年固定资产1,733.23万元(上年1,630.4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2.81万元,增加6.31%。
2021年陇川县农业农村局没有处置固定资产,没有产生资产处置收入;2021年报废报损固定资产50项,账面原值32.89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5.38万元;专用设备7.95万元;通用设备9.28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0.27万元。
附件:陇川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陇川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16日
监督索引号53312400632700111
[附件:陇川县农业农村局预算公开表20220221104520162]
[附件:陇川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主办单位:陇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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