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财政局

陇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浏览量:4354    作者: 日期:202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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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陇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陇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陇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预算公开相关情况说明

十八、部门重点工作情况解释说明汇总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执行情况的报告;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选举并有权罢免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选举并有权罢免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选举并有权罢免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或者罢免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听取和审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县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改变或者撤销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县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二)机构设置情况

陇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内设机构8个,包括:(1)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财政经济预算委员会,(3)社会建设委员会,(4)教科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5)民族外事华侨工作委员会,(6)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7)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8)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服务发展大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三届全会精神,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中央、省州县委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充分体现和有效执行。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权、任免权相统一,规范人事选举和任免程序,依法依规选举和任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保证党委意图和人民意愿顺利实现。二是在支持政府攻坚克难、稳中求进上充分发挥人大作用,加强对计划、预算编制与执行情况的审查监督,确保有序推进和执行。开展2021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调研,促进国有经济发展壮大。加大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监督力度,促进整改落实到位。听取政府疫情防控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督促政府合理有效使用专项资金;对县人民政府落实执行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管理情况的审议意见进行调研,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三是深化预算审查监督改革,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加强预算绩效的监督管理,推进预算联网后续系统建设和管理运行,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合理性、规范性,增强预算审查的针对性、有效性,切实做到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督。

2.履行法定职责,提高陇川法治化水平。一是强化对法律法规实施的刚性监督,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执法检查,推动法律正确有效实施;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行情况的监督,督促有关方面落实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根据省州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做好相关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调研工作。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桥梁纽带作用,为省州人大常委会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供人民智慧。二是推动实施“八五”普法决议,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规范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继续加强和改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依法行使决定权,落实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联席会机制,及时对本行政区内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完善专题询问、专项工作评议和满意度测评等制度,强化跟踪监督,确保监督实效。三是围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听取县监察委关于查处涉黑涉恶涉私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工作情况报告,县法院民事执行工作情况报告,县检察院监督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报告。就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县创建、人民禁毒战争、平安陇川建设等工作开展调研视察,以法治思维和手段提升县域治理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安定。

3.回应社会关切,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一是强化对保障改善民生的持续监督,组织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委员、县人大代表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票决通过的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开展定期视察、全程跟踪,督促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把全县人民高度关注的民生实事如期办结办好。二是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有关方面坚持标本兼治,依法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对我县古树名木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上发出人大声音,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工作情况的报告,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提升乡村发展成效;在污染防治上求实效,突出治气、治水、治土,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上取得更大突破。严格督促政府将既定整治目标落实到位,将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到位,在环境治理中展现人大担当和作为。三是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听取县人民政府开展医疗保险工作情况报告、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情况报告和执行劳动就业保障工作审议意见情况,围绕就业促进、公共文化设施、体育教育、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关注妇联维权、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事业发展。

4.发挥主体作用,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一是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进一步创新形式,优化服务,丰富内涵,认真做好代表服务保障工作,切实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正确把握“代表机关”的职责定位,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加到位地做好代表履职引导、服务和管理工作,推进代表工作的体制机制创新和平台载体规范化、最优化建设。二是加强代表履职保障,开展代表履职培训和工作交流,拓展代表履职渠道和途径,丰富代表活动内容和方式,深化代表履职管理和监督,推进代表履职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强化基础性工作,深化常规性工作,推进开创性工作,努力提升代表服务保障和监督管理水平,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保障。加强对代表依法履职先进事迹的宣传,进一步扩大代表工作的影响力,努力营造尊重代表地位、支持代表工作、保障代表履职的社会氛围。三是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效,坚持和完善政府领导领办、人大常委会领导督办制度,督促承办单位主动与代表沟通,对代表反馈基本满意的建议进行分析研究和再办理,最大限度挖掘承办单位的办理潜力,提高代表建议的办成率,使代表对办理结果真正满意。

5.加强自身建设,切实贯彻“四个机关”新定位。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四个机关建设,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不懈抓好理论学习,增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把维护党的执政权威与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统一起来,把履行法定职责与规范履职行为统一起来,把提高政治能力与增强履职本领统一起来,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二是加强作风建设,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切实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改进会风文风,提升人大常委会机关能力水平,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风清气正、高效务实的工作氛围。三是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结合人大依法履职实践,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和系统的理论研究,切实推进人大工作理论和实践创新。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和理论研究,深入阐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显著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时刻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开展调研活动,加强与外县市人大工作交流,认真指导乡镇人大开展工作,努力形成上下联动工作新格局。认真总结推广各地人大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全县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机关工勤3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69.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69.3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43.02万元,增加126.34万元,增长12.11%。主要原因分析:项目预算支出增加,增加陇川县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经费113.6万元,增加处级领导基金专项经费1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69.3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69.3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69.36万元(本级财力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43.02万元,增加126.34万元,增加12.11%,主要原因分析:项目预算支出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69.3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69.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6.0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6万元,下降0.35%,主要原因分析: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项目支出403.2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9万元,增长47.03%,主要原因分析:增加陇川县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经费,增加处级领导基金专项经费。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2年预算1009.06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工资福利支出、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支出、人大专项工作经费支出及会议费支出、代表议案建议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2年预算67.67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死亡抚恤支出、工伤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2022年预算47.27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22年预算45.3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1)基本工资187.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津贴补贴245.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5.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奖金99.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2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2.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9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4.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住房公积金支出45.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1)办公费239.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6万元,项目支出227.6万元);

2)工会经费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邮电费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差旅费26.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25.28万元);

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其他交通费用45.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5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培训费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

8)会议费4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5.4万元);

9)基础设施建设费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3.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陇川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2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陇川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2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陇川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2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6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部门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我部门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1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40次,共计接待1375人次。

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部门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万元,上年预算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上年预算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项目名称:1.县级人大代表活动费(187人×2000元/人.年,含代表通讯、交通等费用);2.人大各工委调研经费;3.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专项经费;4.人大常委会委员履职经费(27人×800元/人.次×8次);5.人大常委会会议费(1万元/次×8次);6.公用经费;7.对外交流经费;8.处级领导基金;9.陇川县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经费。

立项依据:1.县级人大代表活动费(187人×2000元/人.年,含代表通讯、交通等费用),根据2017年中共陇川县委常委会会议纪要第15期:县级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由每人每年8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000元;2.人大各工委调研经费,根据2016年中共陇川县委常委会会议纪要第8期:按每年每委(室)1万元标准,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调研经费列入县财政年度预算;3.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专项经费,根据2016年中共陇川县委常委会会议纪要第8期:每年100万元的标准,将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专项资金列入县财政年度预算,县人大常委会要制定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并按照管理办法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4.人大常委会委员履职经费(27人×800元/人.次×8次),根据2017年中共陇川县委常委会会议纪要第15期: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经费每人每次600元增至800元;5.人大常委会会议费(1万元/次×8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常委会,有重大事项的必须增开常委会,会议费根据陇发[2015]19号文件精神,改善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条件,逐步增加县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常委会会议和挂钩扶贫等工作经费,为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提供保障;6.公用经费,根据陇发[2015]19号文件精神,改善人大及其常委会委员履职条件,保证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务运行正常。;7.对外交流经费,根据2016年中共陇川县委常委会会议纪要第8期:按每年5万元标准,将县人大常委会对外交流学习经费列入县财政年度预算;8.处级领导基金,根据陇办发201971号:领导基金定额标准;9.陇川县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经费,根据《关于下拨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经费的通知》(陇人办发〔2021〕38号)文件及县财政局预算批复文件陇财预批复〔2022〕32号文件。

项目实施单位:陇川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项目基本概况:2022年陇川县人大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紧盯“乡村振兴示范区、沿边开放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总体目标,围绕“强边固防、强农兴工、强城活商、强基固本”发展思路,聚焦人民群众关切热点,切实担负起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使命,为陇川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项目实施内容:1.服务发展大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履行法定职责,提高陇川法治化水平。3.回应社会关切,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4.发挥主体作用,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5.加强自身建设,切实贯彻“四个机关”新定位。

资金安排情况:1.县级人大代表活动费(178人×2000元/人.年,含代表通讯、交通等费用)37.4万元;2.人大各工委调研经费8万元;3.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专项经费100万元;4.人大常委会委员履职经费(27人×800元/人.次×8次)17.28万元;5.人大常委会会议费(1万元/次×8次)8万元;6.公用经费31万元;7.对外交流经费5万元;8.处级领导基金83万元;9.陇川县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经费113.6万元。

项目实施计划:一月份:指导各乡镇人大召开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召开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二月份:组织州人大代表参加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组织学习省、州、县有关会议精神;召开全县人大工作座谈会。三月份:开展县乡级人大代表培训;召开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四月份:对县人民政府贯彻执行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对陇川县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开展专题调查;对陇川县体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查;对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管理情况的审议意见进行调研;对县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五月份:召开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六月份:对县人民政府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对县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优化营商环境审议意见情况进行调研;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县人民政府贯彻执行旅游工作的审议意见情况进行调查;对县人民政府贯彻执行疫情防控工作的审议意见情况进行调查;对县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劳动就业保障工作审议意见情况进行调查;对县人民政府开展畜牧兽医工作进行调查;开展法制讲座;召开主任会议,听取县人民检察院监督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报告。七月份:召开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组织县级人大代表进行专题视察。八月份:指导各乡镇人大召开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对2021年度县级财政决算(草案),以及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进行调研;对县人民政府开展医疗保险工作情况进行调查;对县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进行执法检查;对县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行执法检查;对县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调查。九月份:召开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十月份:对县民政局贯彻执行评议意见情况进行调查;对县人民政府开展乡村振兴工作进行调查;对县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工作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2022年县级年度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进行调研;对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调研;对陇川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调查;对县人民政府贯彻执行旅游工作的审议意见情况进行调查;组织州级人大代表进行专题视察。十一月份:召开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十二月份:各工委室做好2022年度工作总结以及2023年工作计划;筹备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项目实施成效:2022年陇川县人大将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加强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密切关注全县经济运行情况,助推民主法治建设,推进依法治县。强化民生社会热点监督,助推民生持续改善;规范权力行使,依法做好决议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坚持代表主体,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努力完成2022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提升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各项绩效指标力争达到预期效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使用的上级财补助经费和历年政府采购结转结余。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4.上年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及印刷费)。

6.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及印刷费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8.8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1万元,增长7.5%,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较去年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陇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69.8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63万元,固定资产56.1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8.1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2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7项,账面原值6.0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监督索引号53312400310100111


 [附件: 陇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20217051922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