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2400100101000
陇川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陇川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陇川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陇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属于县政府组成部门和独立核算单位,具有执行国家意志的义务和保护一方平安的责任。肩负着对社会管理职能、公共服务职能、促进经济发展人民富裕、社会和谐的职责。
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关于优抚对象和退伍士兵安置工作的有关规定,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优抚安置工作的途径和方法,推动优抚安置工作的落实。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体系建设持续加强。陇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高度重视单位体系建设,目前,人员编制14人全部就位,满编满员,大力提升了陇川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队伍的战斗力。截至11月份,全县9个乡镇、1个农场管委均已成立退役军人服务站,增加从事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事业编制9名,目前到位10人,除章凤镇为专职人员外,其他乡镇均为兼职人员。68个村委会,9个社区已成立退役军人服务站,由村(社区)支部书记兼任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现已全部悬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匾。陇川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人员和设备已经筹备齐全投入使用,正常开展退役军人各项服务工作,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正在稳步推进过程中。
2.双拥共建扎实推进。陇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紧紧围绕争创新一轮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的奋斗目标,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双拥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好了2020年全县春节、“八一”慰问活动,共投入县级慰问资金72.6万元,对驻陇部队官兵、重点优抚对象、退役军人和现役军人家庭等进行了走访慰问。二是结合陇川实际,及时制定《陇川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驻陇川部队营区周边环境整治创建美丽军营的通知》(陇拥办〔2020〕1号)文件,落实县人武部、武警内卫驻陇川中队、解放军31643驻陇川24分队、解放军31643驻陇川25分队营区周边环境重点整治任务,明确当地政府和部门职责分工。目前,陇川县“美丽军营”创建已基本完成,共拆除违规建筑20处,改扩建营区道路1.3公里(荣昌路改造实施中),绿化营区周边面积3996平方米,营区周边旱厕改造31户,安装太阳能路灯20盏,垃圾箱2个,投入经费共计86.63万元。三是精心打造、积极申报,“章风镇拉勐村委会新寨五组成功获选为全国双拥模范单位”,10月20日,新寨五组小组长付正维作为代表在北京参加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并领取证书。
3.烈士褒扬工作有效开展。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做好 “致敬2020清明祭英烈”网上祭扫活动的通知》、《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形势下清明烈士祭扫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陇川县实际,陇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先后在云南省景颇网、陇川县人民政府网、陇川县目瑙纵歌门户网站等,发布《陇川县 “致敬·2020清明祭英烈”网上祭扫活动倡议书》和网上祭扫等一系列活动措施,清明期间网络平台祭扫达6000余人次。“9.30”烈士纪念日,组织相关单位干部职工共60人在县烈士陵园参加了纪念活动,向烈士敬献花篮4个,鲜花30束,白菊花60支,擦拭烈士墓30座,插放国旗30面;走访慰问烈士家属2户、抗战老兵3人,共发放慰问金9000元。陇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时刻牵挂退役老兵和军烈属,经常性电话慰问部分烈士家属生产生活情况和身体状况,并多次登门拜访慰问曾参加抗美援朝出国作战的退役老兵及军烈属——杨增寿同志(93岁)。通过祭扫、红色教育、讲党课等多种形式宣传英烈事迹、传承英烈精神;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对越自卫反击战、清明节、烈士纪念日、抗战胜利75周年、志愿军入朝参战7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重大事件,策划一系列祭扫专题,发布有关纪念回忆文章,大力宣传战斗在抗击疫情一线的医护人员,致敬疫情中的“逆行英雄”;大力宣传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历史进程中英勇献身烈士的感人事迹、重要贡献,进一步传承和弘扬英烈精神,突显向英雄群体致敬的主题。吸引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强化致敬和精神传承的主题,极大的增强了陇川县浓厚的褒扬氛围,激发了全县人民的爱国情怀。
4.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一是按月及时足额发放抚恤补助和生活补助。全年共计发放抚恤生活补助资金477.62万元,其中为6名三属发放生活补助16.92万元、为14名在乡复老原军人发放生活补助24.08万元、为18名带病回乡复员军人发放生活补助14.92万元、为357名两参人员发放生活补助302.48万元、为269名年满60岁农村籍退役军人发放生活补助74.62万元、为2名民兵民工发放生活补助0.44万元、为92名城镇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发放生活困难补助44.16万元,为5名重点优抚对象解决医疗资金2.4万元、为10名重点优抚对象解决生活资金3.87万元。二是认真落实各项安置政策。为80名退役士兵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86.97万元,为3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转业士官安排了工作。认真做好优抚信息系统的管理工作,重点优抚对象的认定和台账建立工作,做到一人一档、不漏一人。
5.维权与维稳持续强化。军休“两个待遇”有效落实。定期组织老干部进行理论学习和党章党规学习,定期过组织生活会,全面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带领军休干部到老梨树参加州局组织的疗养活动;根据省厅、州局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军休所进行全面消毒,执行进出人员每天测量体温、登记制度,在疫情初期防护口罩十分紧缺的情况下,局领导及时跟有关部门协调,为军休干部购买并发放600只口罩,看望慰问生病住院的军休干部,及时进行慰问和关怀;每月按时发放军休干部和离休遗属生活补助金,截至11月份共计发放94.93万元。有效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切实加强服务保障工作,维护军休干部的合法权益。
断保接续稳妥实施。根据中央、省、州相关文件精神,陇川县及时组建“两保接续”工作专班,率先开展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工作专班示范县试点工作,建立健全“一站式服务窗口”硬件设施。截至目前,共受理咨询人员达300余人次,系统登录142次,收到纸质《申请书》89份,已录入85条,受理77人,医保养老已核查77条,困难人员认定1条,养老通知缴费76人,养老已缴费21人,养老已办结48人。共缴纳资金84.33万元,其中:个人缴费28.11万元,单位和国家助缴56.22万元。现在正在开展农场籍退役士兵的接续工作,争取在年底完成。
切实做好信访维稳。今年以来受理涉军信访14件,办结4件,接待来人来电咨询120多人次。对涉军群体特别是有信访上访苗头的人员,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制定应对措施。截至目前,陇川县未发生退役军人赴省进京上访,涉军群体信访态势总体平稳。
积极推进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陇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自开展挂包工作以来,结合村情,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精准发力,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全年投入经费4.62万元,其中:投入产业发展资金3万元,帮扶干部为挂钩户购买意外保险0.34万元,春节走访慰问0.3元,为挂钩户配备生活设施0.48万元,“六一”儿童节开展慰问0.5万元,经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努力工作,目前坪山村建档立卡贫困户73户258人均已经脱贫,坪山村已实现整村脱贫出列。投入8.5万(三家筹集)元进行乡村人居环境提升和美丽乡村建设,加上群众投工投劳费用10万元,美丽乡村建设共计投入18.5万元,同时投入1.23万元种植万寿菊3.5亩,发动群众100余名,同退役军人事务局全体干部职工在乡村道路两边共种植2万株万寿菊花苗,美化了15余公里的乡村公路。陇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捐资战“疫”,真情为民,发动全体干部职工捐献爱心款5500元,组织退役军人疫情防控突击队,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安排专人进行边防境外疫情宣传,制作疫情防控布标宣传8条,充分发动村寨群众,提高共同抗疫意识,强化村寨自我管理,构筑“村村是堡垒、家家是哨所、人人是哨兵、处处有防范”的多层次全方位防控体系,在抵边村寨打造防范境外疫情输入的铜墙铁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陇川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陇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属于县政府组成部门,正科级行政单位,人员编制14人,退休1人;现在职人员14人,行政人员7人,事业人员7人,领导设置为一正两副,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入1人,景罕镇调入1人,县内调出1人,章凤镇人民政府调入1人,勐约乡人民政府调入1 人。
2. 机构情况:陇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8年11月28日成立,内设机构3个,包括:陇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陇川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陇川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陇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设1个党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陇川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0张。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199.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9.4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62.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62.36万元,与上年对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7.08万元,同比增加3.19%,增加原因分析:主要2020年全县春节慰问金增加,各类人员补助增加。新晋职工增加3人,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283.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3.22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81.6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881.61出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1.61万元。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了401.61万元,同比增加45.6%。支出增加原因:一是2020年调入3人,调出1人,人均调资增加、工作经费、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等增加,二是2019年只做了基本人员经费,退役军人各种补助在县民政局做预算,三是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财政补助资金增加,四是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经费增加,五是全县春节慰问增加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陇川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83.22万元。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81.61万元。同比增加45.6%。支出增加原因:一是2020年调入3人,调出1人,人均调资增加、工作经费、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等增加,二是2019年只做了基本人员经费,退役军人各种补助在县民政局做预算,三是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财政补助资金增加,四是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经费增加,五是全县春节慰问增加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95.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7.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陇川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全年无项目,无此项支出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6.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91%。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1.6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74.8万元,同比增加了42.5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0年调入3人,调出1人,人均调资增加、工作经费、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等增加。二是2019年只做了基本人员经费,退役军人各种补助在县民政局做预算。三是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财政补助资金增加。四是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经费增加。五是全县春节慰问增加。第六,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10.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3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部分;及退役士兵、优抚安置人员保险;
3.卫生健康(类)支出2.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卫生健康工作;
4.住房保障(类)支出1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1%。主要用于职工住房保障支出,2020年调入3人,故此类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预算的0.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无预算数;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预算的9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接待支出减少。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0.08万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8万元,增长1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增加原因:因开展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验收、专项资金、涉军维稳调研等工作,导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0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因公出国(境)情况,因此不产生此费用。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0.08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0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增加原因:因开展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验收、专项资金、涉军维稳调研等工作,导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因公出国(境)情况,因此不产生此费用。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陇川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89万元,与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14.31万元,增加了53.58万元,同比增加3.7%。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较2019年人员增加,脱贫攻坚工作结束日常工作支出和接待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7.89万元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陇川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651.2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69.63万元,固定资产181.6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9.5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2.7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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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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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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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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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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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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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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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651.29 |
469.63 |
181.66 |
181.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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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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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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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1)。附表GK1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公开空表,原因是陇川退役军人事务局全年无项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公开空表(GK07—GK08 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 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312400100101111
主办单位:陇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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