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政发〔2021〕43号
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雷剑鑫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陇川农场管委,县直各单位,中央、省、州驻陇各单位:
根据《中共陇川县委关于张志平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陇委〔2021〕82号)精神,经2021年8月31日陇川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64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雷剑鑫 任陇川县食安办主任;
赵早乱 任陇川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免去陇川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职务;
邹国强 任陇川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杨艳波 任陇川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免去陇川农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刀承杰 任陇川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免去陇川县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宏民 任陇川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免去陇川县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正庄 任德宏州兴边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知源 任陇川县黄金时代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免去陇川县食安办主任职务;
杨栋梁 任陇川县黄金时代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免去陇川县搬迁安置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 擎 任德宏州兴边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杨 薇 免去陇川县社会保险局局长职务;
胡左书 免去陇川县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姚俊华 免去陇川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杨在富 免去陇川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陇川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日
主办单位:陇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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