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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预算公开相关情况说明
十八、部门重点工作情况解释说明汇总表
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国家关于民族方面的法律、法规,督促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自治条例》等有关民族法规的全面贯彻实施;积极促进各少数民族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事业的发展。帮助散杂少数民族和民族乡发展经济和文化事业;承办有关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的事务,处理民族关系中的有关事宜;广泛联系各民族干部,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各方面人才的培训使用工作;进行有关民族问题和民族理论的调查研究、参与研究和拟定有关民族工作的政策与法规;协同组织民族的节日活动,提倡健康文明的民族风俗习惯,指导和帮助各民族群众改革阻碍民族进步的陈规陋习;参与管理国家用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各项补助款;加强对县内各少数民族历史、文化和民族地区政治、经济发展的调查研究,进行民族理论学术研讨、古籍、文化的收集整理出版工作。加强与其他(兄弟)县市的经济文化协作的交流;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有关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检查和推动党的宗教政策、宗教法规在我县的贯彻实施;开展国内外宗教情况调查研究,为制定宗教政策提供意见建议;依法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进行管理,承办宗教社团和其活动场所的审批、教育、培训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州民宗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与县委统战部合署办公,共有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办公室、文教法规督查、民族经济建设综合股、宗教事务股、工商经济、新的社会阶层和台侨综合股及党外干部综合管理股,无下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经建工作:实施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预计投入资金500万元,实施十百千万工程,预计投入资金400万元。
2.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全面做好迎检各项工作,确保国家验收顺利通过。建立创建活动的长效机制,持续有力地推进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
3.宗教工作:一是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加大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人士的政策、法律法规教育,要以“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和民族团结“七进”活动为载体,加大对新《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及力度,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整体素质;二是进一步规范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严格宗教活动场所翻修、扩建的申报审批程序,坚决制止乱建寺、庙、场所和因宗教内部矛盾引发的分坊建寺现象发生。三是逐步规范跨地区宗教活动和大型宗教活动,教育引导信教群众坚持“小型、就地、从简、自愿”的原则,参加活动履行报批手续,切实维护群众安全和社会稳定。四是依法打击非法传教活动,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坚决抵御县外新教派的传播。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公车改革后与县委统战部共用一辆公车,公车编制在县委统战部。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73.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5.4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8.2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与2020年相比,增加了2.56万元,增幅为1.15%,原因是工资福利有所调增。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25.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5.43万元(本级财力225.4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与2020年相比,减少了239.08万元,减幅为46.62%,原因是2020年项目资金减少,年末结转资金减少。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73.7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73.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4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9.69万元,减幅为5.9%,主要原因是2020年退休了2人;项目支出119.2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29.39万元,减幅为65.79%,主要原因是2020年项目资金大幅减少和另外财政收回2018年度、2019年度存量资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1年预算231.0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176.7万元,在职公用经费6.03万元,民族宗教管理经费17.7万元,宗教工作专项10万元,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经费67.59万元,民族宗教执法协管员2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1年预算34.5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16.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88万元,死亡抚恤费0.36万元,离退休公用经费0.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14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2020年预算8.1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
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民宗局2021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民宗局2021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民宗局2021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10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项目名称:民族宗教管理经费、宗教工作专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迎检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宗教工作专项立项依据是中共德宏州委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意见(德发〔2008〕4号);民族宗教管理经费立项依据是常委会会议纪要2017年第15期;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迎检工作经费立项依据是陇川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9年第37期。
(三)项目实施单位: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四)基本项目概况:民族宗教管理经费和宗教工作专项性质为专项工作经费,是长期性工作经费,每年各安排10万元,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迎检工作经费是阶段性工作经费。
(五)项目实施内容:民族宗教管理经费和宗教工作专项性质为专项工作经费,用途和主要内容是宗教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宗教工作调研、处理宗教“热点”和“难点”问题、宗教法律法规宣传、边境沿线宗教活动场所和重点场所修缮、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宗教团体建设、实施宗教目标管理责任制、反宗教渗透及宗教界人士特殊困难补助等。涉及范围是全县5乡4镇和1个国营农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迎检工作经费性质为专项工作经费,用途和主要内容是用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氛围营造及相关示范点的提升打造,确保在省州验收顺利通过。涉及范围是陇川县各行各业。
(六)资金安排情况:民族宗教管理经费10万元,宗教工作专项10万元,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迎检工作经费3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方案实施项目,实施周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八)项目实施成效:
1.民族宗教管理经费和宗教工作专项总目标是确保陇川县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阶段性目标是保障民宗局、乡镇级农场2021年度的宗教工作经费。
2.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迎检工作经费总目标是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推动党和国家民族理论政策法规在各族群众心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进一步巩固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大好局面。阶段性目标是民族团结示范县创建各项工作圆满完成,确保国家验收考核顺利通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民族宗教执法协管员:为充实民族宗教执法队伍,2018年经陇川县委、县政府同意,民宗局招录3名民族宗教协管员充实到民宗局执法队伍中,2020年,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民族宗教执法协管员增至5名,工资待遇由每人每月2500元调至每人每月3500元(含五险)。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部门机关行政运行经费6.0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工作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用车租车费。与2020年的6.7万元相比,减少了0.67万元,原因是2020年退休2人调入1人,总人数减少1人,所以经费相应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1年2月22日
监督索引号53312400630800111
主办单位:陇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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