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财政局

陇川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量:5658    作者: 日期:202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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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陇川县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陇川县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陇川县森林公安局是国家公安机关和林业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兼有刑事、治安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的重要力量。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陇川县森林公安局深入林区积极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维护林区治安和谐稳定。全年共办理各类林业行政案件265件,办理破坏涉林刑事案件26件,刑事拘留13起13人,取保候审16起18人,提请逮捕7起7人,批准逮捕5起5人,不批准逮捕2起2人,移送起诉14起16人,补充侦查7起12人。

并抽调4名民警参加抵边警务武装查缉工作。共依法查处境外无证运输木材案件41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7.6万余元。在深入推进“平安林区”创建工作中,共踏查可疑地块123块,缴获毒品海洛因1.35克。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陇川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陇川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政法专项编制32人,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政法专项人员31人,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16人,主要是森林公安辅警。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注:离退休人员2017年1月全部划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集中管理发放工资。)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汽车4辆。

图片1人员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因我单位不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公开表中GK0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为空表。

第三部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691.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5.77万元,占总收入的97.6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6.16万元,占总收入的2.34%。与上年1019.33万元对比本年收入总额减少327.4万元,比上年减少32.12%,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减少森林植被恢复费及林业执法与监督经费。

图片2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77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3.52万元,占总支出的87.01%;项目支出100.58万元,占总支出的12.9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881.77万元对比本年减少107.67万元,比上年减少12.21%,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减少森林植被恢复费及林业执法与监督经费。

图片3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森林公安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73.52万元。与上年783.35万元对比减少109.83万元,比上年减少14.02%,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减少森林植被恢复费及林业执法与监督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2.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7.54%。

图片4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森林公安局及基层派出所为完成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58万元。与上年98.41万元对比本年项目支出增加2,17万元,比上年增加2.21%,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增加平安林区项目经费支出。项目一:平安林区创建工作经费支出20万元,实施依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平安林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政办发〔2016〕35号),项目支出用于“平安林区”创建工作经费用于日常工作、装备采购、学习培训及表彰奖励。项目二:非税收入安排辅警及临时人员工资支出80.58万元,2019年森林公安采取公开招聘方式聘用辅警及临时人员22人,项目经费支出用于所聘用辅警及临时人员工资经费及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图片5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5.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与上年877.2万元对比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1.33万元,比上年减少13.83%,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减少森林植被恢复费及林业执法与监督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7%。主要用于2019年开展反走私工作开支办案业务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死亡抚恤金支出;

3.农林水支出652.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33%。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支出、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及森林公安辅警、临时人员工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30.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图片6一般公共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万元,支出决算为15.8万元,完成预算的6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27万元,完成预算的71.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3万元,完成预算的5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减少维修成本支出,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及陪同人数,接待过程收取伙食费用。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7.2万元,下降3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73万元,下降28.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7万元,下降4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公务出行及接待次(人)数,厉行节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27万元,占90.32%;公务接待费支出1.53万元,占9.6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2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2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警用摩托车7辆。主要用于局直各部门及清平、景罕、户撒派出所办案及巡护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检查工作及友邻县市森林公安局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图片7三公占比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陇川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8.95万元,与上年193,99万元对比减少25.04万元,比上年减少12.91%,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减少培训费及车辆运行经费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陇川县森林公安局资产总额901.8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5.62万元,固定资产726.1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36.5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35.2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901.81

175.62

726.19

521.07

11.06

0

194.06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2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9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详见附表(公开09表—公开12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名词解释

非税收入: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单位依法利用行政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政收入。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等。

监督索引号53312400649901111

[附件:陇川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决算公开表20201014025755682 - 整改后表格

                                       陇川县森林公安局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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