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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陇川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陇川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五、部门重点工作情况解释说明汇总表
陇川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2.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全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3.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全县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4.拟订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负责报国务院、省州人民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初审工作,组织、指导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初审工作。5.拟订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县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6.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7.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督促指导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8.拟订全县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9.拟订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10.拟订全县残疾人权益保护相关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11.拟订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承担慈善组织认定工作,指导乡镇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县福利彩票管理监督工作。12.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14.职能转变。陇川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县民政局有4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社会救助股(救助核对中心)、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内设机构9个,包括:办公室、财务室、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区划地名股、社会组织管理股、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福彩中心、殡葬改革股。
2.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7个,包括:陇川县章凤敬老院、城子敬老院、户撒敬老院、儿童福利救助安置指导中心、居民家庭经济情况核对中心、公墓管理所、殡仪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县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第二十次全省民政会议精神和2019年全州民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工作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围绕“四大民生服务体系”及“两项社会治理工程”,扎实抓好民政各项工作。
1.加强精准救助,强化社会救助兜底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一是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认真落实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持续开展社会救助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聚焦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扎实抓好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反馈问题、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反馈问题、农工党中央民主监督反馈问题、省委第十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扎实做好脱贫攻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截至2019年10月,我县共有城乡低保对象5047户10774人,其中:农村低保对象4721户10277人。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农村低保的共有2799户8422人,占全县农村低保对象的82%,占建档立卡对象的25.3%。全县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有1695人。我县参照单人户施保的对象共有1986人,其中:一、二级重度残疾人1360人,建档立卡户中的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46人,关爱人员580人。符合条件的重病患者(获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对象)纳入农村低保的有86人,其中:已脱贫的63人,未脱贫的23人。二是严格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管理。精准认定特困人员,全面落实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精准评估。现有城乡特困供养对象292户312人,其中:农村特困供养对象277户297人,建档立卡人口中享受特困供养的99人,占全县农村特困供养对象的33.3%。符合条件残疾人纳入特困供养的有129人。认真开展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我县312人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对象中,生活不能自理的有67人,其中24人为完全丧失自理能力,有9人为集中供养人员;43人为部分丧失自理能力,有5人为集中供养人员。三是全力落实基层社会救助力量。充分用好省级补助资金,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全力推动基层社会救助经办力量建设。目前,全县9个乡镇和1个农场均已配备社会救助专职人员。招聘乡镇社会救助专职工作人员10人,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50人,目前全部人员已到位,并已发放工资。四是全面落实近亲属备案制。扎实做好民政工作人员、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工作,做到档案单独存放。目前,共备案21户47人。五是认真做好动态管理。落实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规定,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制定出台《陇川县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救助渐退”农村低保实施方案》,对部分已脱贫建档立卡户收入已稳步高于农村低保的,分阶段、分情况实行农村低保“救助渐退”。目前,全县已将符合救助渐退的低保对象停发908户3063人。六是严格资金管理和发放。严格执行低保资金管理使用有关规定,采取“民政部门审核名单、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金融机构打款到个人账户”的方式,按月足额发放社会救助资金。2019年1至10月,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2582.94万元;累计发放城乡特困供养资金242.61万元。七是认真落实阳光低保政策,建立健全低保举报和投诉机制。目前,陇川县民政局和各乡镇都已设立低保举报投诉电话,累计收到群众来电来访20件,通过入户核实后,符合条件纳入低保2户3人,纳入特困供养1户1人;对其余不符合享受低保和特困条件的认真给予政策解释,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并通过临时救助等政策给予2人解决了临时性生活困难救助。
2.突出质量提升,统筹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我县现有县级城市公办养老服务机构1个,村级养老服务机构3个。3个敬老院共有床位242张,接收入住特困老人71人。一是10件惠民实事工程稳步推进。2017年1个10件惠民实事项目情况:总投资约60万元、总规模400平方米清平乡大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新建212.45平方米2层框架结构的养老服务用房一栋。截至目前,累计完成投资37万元,项目主体工程已全部完工,正在开展室内外装饰工程,项目预计2019年11月前完成竣工验收。2018年2个10件惠民实事项目情况:一是陇川县户撒乡敬老院改扩项目稳步推进。项目总建设面积2400平方米,项目预算总投资690万元。该项目于2018年12月开工建设,截至目前,项目主体工程已全部完工,正在开展室内外装饰及附属工程的施工,预计11月底前全部完工。二是计划总投资40万元,实际投资65万元的陇把镇龙安村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项目(该项目由陇把镇负责实施),于2018年12月22日开工建设,计划新建面积为231.6平方米1层框架结构。截至目前,主体工程已全部完工,正在开展室内装修、附属设施工程,预计于2019年11月底全部完工。2019年4个10件惠民实事项目情况:一是预计总投资190万元,总建筑面积为450㎡的陇川县护国乡护国村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该项目由户国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主要建设3层框架养老服务用房一幢及相关附属设施,项目资金到位资金共137万元(其中:中央级资金137万元)。目前,该项目主体工程已全部完工,正在开展室内外装饰工程,预计2019年12月底前竣工。二是1个消防安全改造城市公办养老机构(陇川县老年公寓):该项目由于上级资金暂未落实,项目暂未启动。三是2个消防安全改造农村敬老院(城子敬老院、章凤敬老院),城子敬老院消防设施改造前期各项工作已全部完成,正在开展造价咨询及市场询价工作,预计本月底前开工建设;章凤敬老院消防设施改造工程,由于一期、二期养老业务用房消防设施均未达标,已与州局对接,积极向上级争取改造资金,待资金到位后一并完成改造。二是加强养老机构风险、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今年以来,先后6次对我县各敬老院、儿童福利院、殡葬服务机构及在建项目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进行了及时整改,最大限度将风险隐患化解为零。认真开展消防演练,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和各个福彩营业站点工作人员在章凤敬老院开展消防演练,不断提高干部群众应急处置能力。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养老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对照《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重大风险隐患28项指标,对我县3个敬老院共性问题、个性问题形成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目前3个敬老院养老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四是认真做好供养服务机构失能照护能力失能老人摸底调查及系统录入工作。目前,陇川县3个敬老院已完成云南省“互联网+智慧养老”管理平台系统录入,建立敬老院床位二维码管理,共录入系统床位242个,特困供养对象71人,自理47人、半自理5人、完全不能自理9人。
3.坚持规范整治,大力推进殡葬管理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县四班子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县民政局,负责全县殡葬改革工作日常事务。同时,建立殡葬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殡葬改革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形成了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同时,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殡葬改革工作推进情况汇报。二是加强舆论宣传,做好正面引导。牵头组织开展殡葬改革政策宣传,把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同宣传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政策相结合,进村入户宣传殡葬改革相关政策。同时,利用广播、电视、媒体网络、宣传栏、宣传标语等方式,特别是在清明节期间和集市日,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为全县殡葬改革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指导各单位层层签订《殡葬改革承诺书》15022份。三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夯实殡葬改革基础。投资1500万元,占地17.25亩的陇川殡仪馆已完成县级验收并投入运营,累计火化遗体738具。积极推进经营性公墓申报建设进度,县政府已批复同意将原“陇川遗体公墓”经营许可证注销,在过渡期继续使用,并向省州申报变更为经营性骨灰公墓。同时,结合火化区划定工作,同步推进乡镇中心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目前,已经完成11个乡镇公益性公墓选址,正在开展规划设计和立项报批工作,计划以政府平台公司(黄金时代)来融资垫资建设,建设主体为乡镇,形成公司与乡镇共建共管的运营模式。建设过程中县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及乡镇多渠道申报项目,若项目申报成功再进行逐步回购。四是突出问题导向,扎实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大力开展大墓、豪华墓、活人墓、住宅式墓地排查清理整治工作。全县共排查出活人墓1891冢。截至目前,共拆除活人墓1852冢,未拆除的39冢。五是认真执行惠民殡葬奖补政策。对没有享受国家规定丧葬抚恤政策的城乡居民死亡的,按规定给予火化奖励和补助。2019年上半年,共兑付火化奖励及火化补助104人,33.7万元,其中:兑付火化奖励资金31.8万元,为特殊困难群众兑付火化补助资金1.9万元。
4.强化保障能力,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一是稳步推进示范区儿童福利工作。认真组织实施“明天计划”及孤儿康复治疗项目,积极探索中国儿童福利示范区项目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陇川县被列为第一批中国儿童福利示范区试点县,示范区涉及2个镇10个村,多年来,我们坚持“服务内容标准化,服务流程规范化、服务水平专业化”的理念,积极探索儿童福利服务及儿童救助安置工作的有效途径,示范区10333名儿童的生活、医疗、教育、就业等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群众的认可。二是扎实开展云南“童心同行”项目。完成了章凤拉影国门小学、陇把镇龙安村、户撒乡潘乐村三个儿童之家示范点建设。同时,在省民政厅和世界宣明会云南代表处的关心支持下,于2018年4月在陇川县户撒阿昌族乡11个村选址建立儿童之家,实现户撒乡儿童之家全覆盖,2019年完成了陇川县城子镇8个村委会1个社区和王子树乡5个村建立儿童之家的建设工作。三是全面夯实儿童服务保障。我县共有孤儿323人,其中:集中供养28人、分散供养295人,2019年1至9月共发放补助资金355.35万元。完成了全县9个乡镇和1个农场管委的儿童福利督导员及77个村(社区)儿童福利主任基本信息录入工作。将全县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畴,落实了儿童主任每人每月1800元的工作补贴(其中300元为绩效奖),初步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儿童福利服务保障体系,打通了服务儿童“最后一公里”。四是全面做好流浪乞讨救助和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截至2019年1至9月,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15人次,共支出流浪乞讨救助资金26.22万元。2019年1至9月,我县共有三无精神病人16人,累计救助3626天。认真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2019年1至10月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7540人,发放资金114.36万元。五是强化工作培训。9月16日至20日,对全县6个乡镇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委会儿童主任进行了业务培训,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余虎同志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北师大中国公益研究院、世界宣明会相关专家到会授课,参加培训人员60余人,计划今年11月中旬完成全县所有乡镇(农场)的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委会儿童主任的培训任务,做到培训全覆盖。
5.围绕效能提升,实施社会组织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一是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程序。截至2019年8月,我县登记成立社会组织94个,其中社会团体69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5个。二是进一步规范社会团体收费。加强对社会团体会费标准的制定程序、会费档次、会费收取金额及会费管理进行清理检查,强化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规范收费行为,提升行业自律水平。三是全面清理规范社会组织。按照上级关于进一步开展社会组织清理规范工作的相关要求,对照重点清理任务,对全县94家社会组织进行规范性清理整治。四是扎实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健全和完善了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工作,重点围绕“活动开展情况、财务规章制度建立情况、党建及换届工作情况”对部分社团组织进行实地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目前,已对88个社会组织开展年检,年检率达96.7%。五是认真落实婚姻登记和管理工作。完成了1986年至2011年婚姻登记历史档案补录工作,共补录结婚登记12603对25206人,补录离婚登记1199对2398人,完成比例为100%。同时,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停征婚姻和收养登记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7〕9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机关收费情况,于2017年停征婚姻和收养登记费。
6.聚焦共治共享,实施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工程。认真贯彻州委、州政府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严格推动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和社区准入制度落实,扎实推进基层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展,全力推进民政领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进一步加强城乡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扎实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章凤镇芒弄村列为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单位,试点工作成效明显。按照“便于管理、便于服务、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指导农场管委组建4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原42个生产队变更为42个居民小组。妥善做好我县原乡村聘用干部、社区离职干部以及“揭批查”“两案”刑满释放和双开人员生活补贴的发放工作。截至10月,对232名小乡干部发放补贴116.82万元;对5名社区离职干部发放补贴3.3万元;对15名“揭批查”“两案”刑满释放和双开人员发放补贴13.11万元。同时,积极稳妥做好行政区划工作,认真指导6个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规范命名工作。完成了“梁陇线”“芒陇线”“瑞陇线”“盈陇线”4条县界联检任务,有效提升了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水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30人。在职实有5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1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207.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207.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088.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088.6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9.2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沿边居民补助标准提高。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207.9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207.92万元,上年结转1957.26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207.92万元(本级财力8207.9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9.2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沿边居民补助标准提高。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207.9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207.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7.1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1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陇机改〔2019〕20号)文件要求划出15人(在职8人,退休7人),其中:划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在职4人、军休退休7人,划入到县医疗保障局在职1人,划入县卫生健康局在职3人,工资、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减少。项目支出7480.7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8.4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沿边居民补助标准提高。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4款公共安全支出”2020年预算5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0802款民政管理事务”2020年预算6903.7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0805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20年预算113.75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0808款抚恤”2020年预算1.44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0810款社会福利”2020年预算844.36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20811款残疾人事业”2020年预算179.88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20819款最低生活保障”2020年预算87.65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20820款临时救助”2020年预算25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20821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2020年预算5.83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208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0年预算0.37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22102住房改革支出”2020年预算40.86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727.17万元,项目支出7480.75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63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6.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5.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536.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39万元,项目支出7480.75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民政局2020年无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民政局2020年沿边居民补助资金属于中央转移配套资金。“2080299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2020年预算5750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民政局2019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陇川县民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4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费
陇川县民政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原因是无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陇川县民政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7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原因是主要用于接待人员的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1次,共计接待206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陇川县民政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7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没有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陇川县民政局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一)城乡困难群众。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聚焦贫困人口生活保障,加大政策的落实和保障力度,积极兑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孤老等人员的定补,城乡低保对象得到基本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统筹工作顺利开展,从而改善了他们的生活质量。二是认真落实临时救助政策,强化救助实效性,对日常生活中的临时性、突发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及时救助,真正做到解燃眉之急,起到救济救难的作用。三是加强和改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加强部门联动,确保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二)殡葬改革工作。围绕“移风易俗、节地生态、减轻丧属负担”三大目标,实施文明殡葬、惠民殡葬、人文殡葬、绿色殡葬、法治殡葬建设。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努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形成覆盖城乡居民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科学划定火化区和非火化区,加大执法检查和宣传引导力度,依法推行遗体火化和骨灰进公墓安葬,因地制宜创新和推广符合节地生态要求的安葬方式。力争到2020年,实现我县殡葬基础设施规范健全,实现农村公益性公墓覆盖服务各乡镇。实现火化区覆盖全县面积的40%和总人口的50%,火化区平均火化率达到或接近100%,公墓墓位超标硬化现象得到遏制,公益性骨灰安放或遗体安葬设施覆盖全部乡镇、农场,全县节地、生态安葬比例达50%以上,散埋乱葬和骨灰装棺土葬全面杜绝。
(三)沿边定居群众补助。通过项目的实施,沿边定居群众的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切实解决了沿边群众的吃饭、穿衣、住房、就学及就医等实际问题,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了边民的国家意识,为强边固防作出了积极贡献。
(四)基层原乡村(社区)聘用干部生活补助及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经费。解决原乡村(社区)聘用干部的生活困难问题,提高生活水平,确保全县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正常开展。
(五)陇川县老年公寓项目。陇川县老年公寓开工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竣工日期为2017年10月18日,实际施工工期为657天。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建筑总面积5211.64平方米,三层框架结构老年公寓4栋,设置150个床位。通过项目建设,积极探索并推进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将有效改善我县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的问题,进一步补齐养老服务短板,有效化解全县老年人养老难的问题,进而提升我县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以点带面促进我县养老事业全面有序健康协调发展。
具体项目绩效情况详见附件《民政局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沿边定居群众补助资金:为进一步改善边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推动边境地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加快沿边群众脱贫致富进度,给沿边定居群众发放的补助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陇川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机关行政运行经费671.7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97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根据(陇机改〔2019〕20号)文件要求划出15人(在职8人,退休7人),其中:划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在职4人、军休退休7人,划入到县医疗保障局在职1人,划入县卫生健康局在职3人,工资、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流动资产2068.56万元,固定资产2896.86万元(房屋:2787.34万元,车辆:12.31万元,其他固定资产97.21万元),无形资产94.24万元,资产合计5059.66万元。
监督索引号53312400531400111
[附件: 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 民政局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主办单位:陇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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