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财政局

陇川县纪委县监委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浏览量:7993    作者: 日期:202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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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纪委县监委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陇川县纪委县监委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陇川县纪委县监委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五、部门重点工作情况解释说明汇总表

陇川县纪委县监委2020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陇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陇川县监察委员会,实行两块牌子,一套工作机构、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全面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对县委、县政府全面负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陇川县纪委县监委机关设置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下设检举举报平台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监督审查室、第二监督审查室、第三监督审查室、第四监督审查室、第五监督审查室、第六监督审查室、第七监督审查室、案件审理室14个职能科室及1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

(三)重点工作概述

陇川县纪委县监委2020年工作目标及工作重点一是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二是重点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三是持续深化纪检监察改革;四是正确履行监督第一职责;五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高压惩腐;六是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七是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6人,其中:行政编制7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8人,财政部分供养78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退休12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96.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96.70万元,上年结转55.41万元。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52.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52.81万元,上年结转47.4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1.83万元,增加16.79%,主要原因为一是县委巡察组成立,新增人员12人,二是为了实现内网升级改造和纪检监察工作需要,项目增加非税收入安排纪检监察业务用房改造提升经费98万元,在现有办公楼内的宣传展厅进行改造建设及相关附属设施等,共302平方米。其中:一楼建成宣传展厅,并提升使用功能;二、三楼建成6间业务功能办公室和1个卫生间。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96.7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96.70万元,上年结转55.41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96.70万元(本级财力1696.7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1.83万元,增加16.79%,主要原因为一是县委巡察组成立,新增人员12人,二是为了实现内网升级改造和纪检监察工作需要,项目增加非税收入安排纪检监察业务用房改造提升经费98万元,在现有办公楼内的宣传展厅进行改造建设及相关附属设施等,共302平方米。其中:一楼建成宣传展厅,并提升使用功能;二、三楼建成6间业务功能办公室和1个卫生间。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96.7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96.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3.96万元,项目支出322.7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8.90万元,增幅10.35%,主要增长原因:县委巡察组成立,新增人员12人;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255.27万元,增加了67.47万元,增幅26.43%。主要原因:为了实现内网升级改造和纪检监察工作需要,项目增加非税收入安排纪检监察业务用房改造提升经费98万元,在现有办公楼内的宣传展厅进行改造建设及相关附属设施等,共302平方米。其中:一楼建成宣传展厅,并提升使用功能;二、三楼建成6间业务功能办公室和1个卫生间。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0年预算1532.1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998.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2.9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45万元,项目支出377.3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0年预算136.2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支出和在养老办发放12人退休人员的退休金。

3.“住房保障支出”2020年预算83.7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373.96万元,项目支出322.74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1227.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7.07万元,项目支出4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56.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10万元,项目支出104.6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6.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79万元,项目支出52.14万元

资本性支出126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26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陇川县纪委县监委2020年无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陇川县纪委县监委2020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陇川县纪委县监委2020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2个,采购预算资金126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陇川县纪委县监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5万元,较上年增加18万元,增长38.3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陇川县纪委县监委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无。

(二)公务接待费

陇川县纪委县监委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6万元,较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62次,共计接待2173人次。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开支标准,压缩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陇川县纪委县监委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9万元,较上年增加18万元,增长85.7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8万元,较上年增加18万元,增长85.7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较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4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原因是原有的一张车辆老化,为保障工作的正常运转,需要更新一辆公务用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陇川县纪委县监委2020年部门预算纪律审查工作经费项目公开

1.项目概述

纪律审查工作经费开展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接受控告类信访举报件、初步核实违纪线索、立案查处、乡镇自办案件等工作。

2.立项依据

陇政﹝2018﹞78号,《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用国库资金暂会县纪委返还罚没款的通知》,非税收入安排纪律审查工作经费86万元、陇纪呈〔2019〕33号《关于请求帮助解决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工作经费的请示》。

3.实施主体

陇川县纪委县监委

4.实施方案

1)项目可行性

①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②项目建设坚持抓严抓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坚持有腐必反,努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定不移反腐惩恶,以高压惩腐的硬,增进遵守纪律的自觉。建立对干部教育监督、执纪审查、问责处置的常态化,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三不”机制。

2)总体思路

①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抓好政治监督、强化政治意识、突出纪律规矩,为陇川发展提供政治保证。

②正确履行第一职责,着力提升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的工作成效,扎实有效开展容错纠错工作。

③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高压惩腐,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进一步巩固发展反腐败压倒性胜利。

3)实施方式

本项目采用财政预算本级财务安排的方式实施。

4)预期成果

①项目建成能够全面改善县纪委监委办案条件,优化办案资源配置,促进县纪委监委综合业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②项目建成能完善县纪委监委办案条件,提高办案水平,确保达到纪检监察办案发展规模,为当地经济建设保驾护航,适应全社会发展的需要。

5.实施周期

2020年-2022年。

6.本年度预算安排

纪律审查工作经费44万元,非税收入安排纪律审查工作经费86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通过实施项目能够有效改善县纪委县监委各项工作开展办案质量和确保办案安全提供有力保障,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保障了全县良好政治生态,收到良好政治效果、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陇川县纪委县监委2020年部门预算非税收入安排纪检监察业务用房改造提升经费项目公开

1.项目概述

非税收入安排纪检监察业务用房改造提升经费在现有办公楼内的宣传展厅进行改造建设及相关附属设施等,共302平方米。其中:一楼建成宣传展厅,并提升使用功能;二、三楼建成6间业务功能办公室和1个卫生间。

2.立项依据

陇纪呈〔2019〕43号《关于请求同意陇川县纪委县监委改造提升纪检监察业务用房的请示》、陇发改复〔2019〕91号《关于陇川县纪委县监委办案业务用房改造提升建设工程的立项批复》。

3.实施主体

陇川县纪委县监委

4.实施方案

1)项目可行性

①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②项目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一楼建成宣传展厅,并提升使用功能;二、三楼建成6间业务功能办公室和1个卫生间。

③本项目拟采用方案符合相关设计规范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其实施方案具有可行性;项目的社会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都表明项目是可行的。

④项目供水、供电、通信等项目外部条件已经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具备。

⑤项目的建设能一次性整体投入和实现纪检监察业务用房改造提升,最大化提升纪检监察业务用房效率,确保办公场所需求。

2)总体思路

在现有办公楼内的宣传展厅进行改造建设及相关附属设施等,共302平方米。一楼建成宣传展厅,并提升使用功能;二、三楼建成6间业务功能办公室和1个卫生间;工程项目预算为1.材料费:419037.62元;2.机械费:43068.34元;3.工时费:174371.53元;4.附属设施电气安装:54496.80元;其他:289025.71元,总计为980000元。

3)实施方式

本项目采用财政预算本级财务安排的方式实施。

4)预期成果

①项目建成能够全面改善县纪委监委基础设施条件,优化业务用房资源配置,促进县纪委监委综合业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②项目建成能完善县纪委监委基础设施,优化办公条件,提高办案水平,确保达到纪检监察办公办案发展规模,为当地经济建设保驾护航,适应全社会发展的需要。

5、实施周期

2020年。

6、本年度预算安排

非税收入安排纪检监察业务用房改造提升经费98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为适应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通过实施项目能够有效改善县纪委县监委办公场所,为提升办案质量和确保办案安全提供有力保障,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对项目进行全面管理,规范陇川县纪委县监委财政项目支出行为,健全科学的决策、建设和监督管理制度,提高陇川县纪委县监委项目运行效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费、福利费、劳务费、日常办公设备购置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部门机关行政运行经费152.1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工作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其中:办公费26.10万、差旅费20万元、邮电费18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培训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劳务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修护费10万元、其他一般公用经费5万元、工会经费28万元。2019年部门机关行政运行经费130.6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31.65万元、邮电费10万元、差旅费25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会议费10万元、培训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劳务费4万元、工会经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修护费10万元。增加21.40万元,原因是县委巡察组成立,新增人员12人,县内调入3人,县内调出5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陇川县纪委县监委

2020年2月18日

监督索引号53312400322200111

[附件: 中国共产党陇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文章来源:陇川县纪委县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