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财政局

陇川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部门决算

浏览量:5729    作者: 日期:2019/10/24

监督索引号53312400649901000

陇川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陇川县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陇川县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陇川县森林公安局是国家公安机关和林业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兼有刑事、治安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的重要力量。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我局先后组织开展了“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打击象牙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非法贸易”和“春雷2018”等专项行动。一年来,我局共出动警力4302人次,车辆1482辆次,查获各类案件261起,处理违法人员261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陇川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陇川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汽车4辆,2018年增加警用摩托车7辆。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10193349.7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61500.74元,占总收入的98.71%;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其他收入131849元,占总收入的1.29%。与上年对比本年收入总额比上年增加99%,主要原因分析:1、本年增加养老保险及年金收入816300元;2、本年增加民警加班津贴收入284400元;3、本年增加信息化经费收入1000000元,4、本年增加征管经费收入4648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8817658.09元。其中:基本支出7833532.69元,占总支出的88.84%;项目支出984125.40元,占总支出的11.1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与上年对比65%主要原因分析:1、本年增加民警加班津贴支出284400元;2、本年增加信息化经费支出656910.01元;3、本年增加征管经费支出464800元;4、本年增养老保险支出527741.8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森林公安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65551.0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8.58%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增加县局指挥中心建设及办案征管经费开支。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6.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3.4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森林公安局及基层派出所为完成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84125.4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59%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增加平安林区创建工作经费项目及辅警工资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项目一:平安林区创建工作经费(功能科目2019999)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平安林区创建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项目二;民警工作日之外加班津贴(2130201)支出28440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284400元。

项目三:非税收入安排辅警及临时工工资(2130201)支出599700万元,其中:用于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59400元,用于劳务费支出2403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71994.1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8%。与上年对比增加64.36%主要原因:2018年增加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及森林植被恢复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主要用于绩效工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1541.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7%。主要用于养老保险支出;

3.农林水支出7817697.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12%。主要用于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及林业执法监督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31275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0000元,支出决算为230000元,完成预算的135.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0000元,完成预算的153.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000元,完成预算的7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本年上级配备警用摩托车7辆,2018年公务运行车辆11辆,主要用于林区巡护,侦办涉林案件,增加汽油费及修理费等。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35000元,下降13.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5000元,下降9.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000元,下降3.7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公务出行及接待次(人)数,厉行节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000元,占86.96%;公务接待费支出30000元,占13.0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警用摩托车7辆。主要用于局直各部门及清平、景罕、户撒派出所办案及巡护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检查工作及友邻县市森林公安局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陇川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39887.1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2.33%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增加森林植被恢复费(信息化建设)支出656910.01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34750.60元,印刷费41296元,咨询费13975元,水费1541元,电费13147.22元,邮电费64214.62元,差旅费172653.86元,维修(护)费42225.44元,会议费10614元,培训费99460元,公务接待费24488元,专用材料费26565元,劳务费7200元,工会经费1055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8470元,其他交通费用275887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9519.41元,办公设备购置74999元,专用设备购置239274元,信息网络购置更新33411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陇川县森林公安资产总额12383833.86元,其中,流动资产1769652.22元,固定资产10614181.6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1905703.6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6390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9项,账面原值60962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2383833.86

1769652.22

10614181.64

7720769.14

775728.50

 

211768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6697.4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901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0804.44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879.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8644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1.36%。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我单位2018年未开展部门绩效自评。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上年末实有公务用车(汽车)4辆,本年新增其他车辆7辆(摩托车),年末实有汽车数量4辆,摩托车7辆。增加摩托车原因:州级划拨警用巡护摩托车7辆。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非税收入-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单位依法利用行政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政收入。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等。

监督索引号53312400649901111

[附件: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文章来源:陇川县森林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