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财政局

陇川县国土资源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浏览量:10462    作者: 日期:2016/12/1

陇川县国土资源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陇川县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检查本县辖区内国土资源管理所行政执法和国土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国土资源管理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权属纠纷,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拟定本县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组织实施本县辖区内地政、矿政、测绘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土地资源和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发证等工作,组织实施本县辖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转让工作并实施行业监管,建立国有土地收回、收购和储备制度,依照发证权限组织对矿山企业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审查,按规定权限参与采矿权招标、投标的有关监督执法工作。拟定本辖区内地质环境保护,国土整治、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组织或配合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推进全县国土资源科技进步与有关部门拟定本辖区国土资源有关财经政策,对国土资源有关费用的征收和使用依法进行管理。

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建设用地管理,依法依规做好用地保障工作

紧紧围绕县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强化服务意识,积极参与招商项目建设,做好项目“落地”工作。

2、土地整治任务得到圆满完成

2012年,实施的清平等4个乡(镇)土地整治和景罕镇广宋等(3)个村土地整治2个兴地睦边项目,建设总规模2627.54公顷,新增耕地414.62公顷,总投资10123.87万元。项目于2015年11月通过省级终验收;王子树乡托盘山村等5个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建设总规模1073.2648公顷,新增耕地657.1347公顷,总投资7079.02万元,于2015年5月通过州级终验收。

3、行政执法与法规宣传工作有序开展

行政执法队伍针对公路沿线、城乡结合区域等违法用地多发、易发的重点区域和矿山实行重点巡查,早发现、早制止各类违法用地行为。

4、加强地籍测绘基础工作,严格土地产权管理

一年来共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2308宗。其中: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622宗;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870宗;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12宗;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804宗。

5、加强矿业权管理,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针对全县129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258名群测群防监测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巡查,编制了《陇川县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6、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州、县委关于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加快推进脱贫攻坚步伐,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挂钩王子树乡王子树村委会5个村民小组78户342人脱贫攻坚任务,明确任务后,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开展调查研究、逐户走访、现状分析、征求意见和建档立卡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陇川县国土资源局在职人员编制人数38人,其中政府机关人员10人,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3人,经费自理4人;在职实有人数39人,其中政府机关人员10人,工勤人员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2人,退休人员9人,遗属人员1人。

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陇川县国土资源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门陇川县国土资源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总收入7244.4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786.42万元,占总收入的8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458.06万元,占总收入的2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总支出8282.1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26.56万元,占总支出的51.0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4053.65万元,占总支出的48.94%。利息支出1.95万元,占总支出的0.02%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340.3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为263.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为28.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为47.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7941.77万元,其中:

2011399款办公费支出6.15万元;

2019999办公费支出461.54万元,水费支出0.48万元,电费0.41万元,邮电费1.52万元,差旅费1.04万元,维修费1.45万元,会议费0.29万元,公务接待费0.17万元,劳务费4.19万元,委托业务费0.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16万元;

2120801款支出土地补偿费365.34万元;

2120899款办公费608.43万元,差旅费0.11万元,公务接待费0.21万元,委托业务费97.01万元,基础设施建设250.00万元;

2121001款土地补偿费支出38.60万元;

2121099款办公费支出16.66万元,委托业务费154.87万元;

2121100款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3.01万元;

2121201委托业务费支出23.00万元

2121202办公费支出0.34万元,差旅费0.73万元,委托业务费143.01万元

2121203款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322.35万元

2130314款维修费30.50万元,委托业务费19.50万元

2130899款办公费0.60万元,差旅费0.53万元,公务接待费0.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9万元

2200101款办公费8.19万元,水费0.17万元,电费0.07万元,邮电费1.62万元,差旅费1.00万元,维修费1.81万元,会议费0.08万元,培训费0.05万元,公务接待费0.26万元,劳务费2.00万元,工会经费2.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19万元;

2200102款劳务费支出21.71万元

2200106款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261.32万元

2200111款办公费443.20万元,差旅费1.20万元会议费0.20万元,公务接待费0.10万元劳务费40.83万元委托业务费59.46万元基础设施建设459.04万元

2200120款委托业务费4.09万元办公费0.41万元差旅费1.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27万元

2200199款支出48.62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国土资源局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26.56万元,占总支出的51.04%,与2014年支出数相比增加了2670.67万元,主要是由于人员工资提高,新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7.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主要用于收储中心征地、迁坟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和死亡抚恤;

3、农林水支出51.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主要用于防汛工程;

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649.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主要用于地灾工作经费、低丘缓坡试点补助资金、矿产资源收入安排的支出及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国土资源局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1.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7万元,公务接待费0.59万元,与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1.99万元对比,减少0.03万元。减少原因是我局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2015年国土资源局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7万元,与2014年决算相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0.37万元,减少21%,主要用于保障地灾巡查,卫片执法,土地整治项目管护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减少原因是我局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2015年国土资源局共执行公务接待12次,125人,接待费开支0.59万元,与2014年决算相比,公务接待费增加0.34万元,增加136%。主要用于地灾检查、卫片执法检查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国土资源局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5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15.1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邮电费等等。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国土资源局2015年政府采购货物金额为9.04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6.53万元,其他资金2.51万元。

[附件:陇川县国土资源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陇川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10月11日


文章来源:陇川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