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财政局

陇川县民宗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浏览量:9348    作者: 日期:2016/11/30

陇川县民宗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是县政府管理全县民族宗教事务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国家关于民族方面的法律、法规,督促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自治条例》等有关民族法规的全面贯彻实施。

(二)积极促进各少数民族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事业的发展。帮助散杂少数民族和民族乡发展经济和文化事业。

(三)承办有关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的事务,处理民族关系中的有关事宜。

(四)广泛联系各民族干部,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各方面人才的培训使用工作。

(五)进行有关民族问题和民族理论的调查研究、参与研究和拟定有关民族工作的政策与法规。

(六)协同组织和民族的节日活动,提倡健康文明的民族风俗习惯,指导和帮助各民族群众改革阻碍民族进步的陈规陋习。

(七)参与管理国家用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各项补助款。

(八)加强对县内各少数民族历史、文化和民族地区政治、经济发展的调查研究,进行民族理论学术研讨、古籍、文化的收集整理出版工作。加强与其他(兄弟)县市的经济文化协作的交流。

(九)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有关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检查和推动党的宗教政策、宗教法规在我县的贯彻实施。

(十)开展国内外宗教情况调查研究,为制定宗教政策提供意见建议。

(十一)依法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进行管理,承办宗教社团和其活动场所的审批、教育、培训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州民宗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设三股一室,分别为办公室、民族经济建设股、宗教事务股、文教法规督查股。单位编制名额7人,其中1人为工勤编,其他为公务员编,单位共有在职职工9人,有2人无编(其中工人1人),退休职工有5人。

第二部分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预算收入为97.17万元,决算收入为3704.09万元,差异率为3711.97%。

今年项目资金中,直接拨付项目资金比重最大,有3518.14万元,分别是2014年民族地区发展资金105万元;2014年度示范区建设十百千万工程第三批项目资金120万元;2014年度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管理费12万元;2014年度人口较少民族综合保险保费资金159.54万元;2014年度人口较少民族助学补助金52.8万元;2015年度示范区建设十百千万工程第一批项目资金1020万元;2015年度第三批民族发展资金1685万元,2015年州级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专项经费63万元;2015年州级3121示范点创建工程州级配套资金100万元;2015年度第一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项目资金100万元;2015年度第一季度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资金100万元;财政直接支付陇川县总工会0.8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3677.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4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51%,比去年减少了5.33%,原因是1人因工作调离本单位;项目支出3584.6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7.49%,比去年增加了214.69%,原因是2014年部分项目资金到2015年才拨付使用及2015年项目资金比去年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为3704.09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本年支出3677.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4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51%,比去年减少了5.33%,原因是1人因工作调离本单位;项目支出3584.6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7.49%,比去年增加了214.69%,原因是2014年部分项目资金到2015年才拨付使用及2015年项目资金比去年增加。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为2.3万元,2015年为3.56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2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0.90万元,比上年减少了0.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2.66,比上年增加了1.99万元,原因是2014年民宗局没有钱足额支付车辆修理费,2014年部分修理费到2015年才能支付,这导致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比2014年高。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2015年年末结转和结余27.04万元,其中,本年度财政拨款资金结转结余19.04万元,分别是:2012304-宗教工作专项:边境维稳工作经费1.04万元,陇川景颇学会民俗书籍出版印刷费2万元,2012404-宗教工作专项:宗教工作经费1万元,省级民族宗教专项补助经费(2015年统计工作经费)5万元,2010199-其他人大事务支出:2015年人大代表建议专项经费10万元。2014年度结转结余未使用完有8万元,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与保护(龙尚文化)资金,该项目已完工,待验收报账。年末结转结余的资金全部为财政拨款,项目结余,无基本结余。比上年减少了33.48万元,增减幅度为55.32%。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无。

[附件:民宗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陇川县民宗局

2016年9月27日


文章来源:陇川县民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