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陇川县委政法委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法委基本概况
中共陇川县委政法委员会(简称县委政法委)是中共陇川县委领导和管理全县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内设办公室、政治办、禁防办、执法监督室。陇川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是县委、县政府的协调机构,其办公室(简称县社管综治办)是协助县委、县政府领导全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常设议事机构的办事机构。陇川县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维稳办)是县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中共陇川县委610办公室是县委领导全县处理“法轮功”和其他邪教问题的议事协调的常设办事机构。县社管综治办、县维稳办、县委610办与县委政法委合署办公。
(一)县委政法委主要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组织、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理群体性事件。
3、检查政法部门公正廉洁执法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办法。
4、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5、组织、协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平安建设措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
6、组织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排查化解矛盾隐患,指导、协调、推动政法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7、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县委和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
8、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部门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9、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综诒维稳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10、向县委反映政法工作的重大情况,办理县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职责:
1、负责协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重点协调、推动涉及多个部门的社会管理重要事项的解决;
2、对各乡镇、各部门开展社会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总结推广各乡镇各部门在社会管理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4、加强对社会管理有关重大问题的研究,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政策措施建议;
5、协调、指导社会管理法规规章制度建设;
6、办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社管综治办职责:
1、负责协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重点协调、推动涉及多个部门的社会管理重要事项的解决。
2、对各乡镇、各部门开展社会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总结推广各乡镇各部门在社会管理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4、加强对社会管理有关重大问题的研究,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政策措施建议。
5、协调、指导社会管理法规规章制度建设。
6、办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县维稳办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维护稳定工作的重大决策和总体部署,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开展维护稳定工作。
2、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研究全县维护稳定工作的政策措施。
3、把握全县稳定形势,研究影响我县稳定的各类复杂因素和重大问题,有针对性地部署工作。
4、组织协调指导有关乡镇和部门处置影响大局稳定的重大事件和突出问题。
5、研究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规律,推广典型经验,推动各乡镇各部门提高维护稳定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县防范(610)办职责:
1、负责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为党委、政府的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2、了解掌握邪教动态,收集有关情报信息,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中的重要情况。
3、协调和指导各乡(镇)及有关部门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
4、协调有关反邪教的社会宣传工作。
5、负责落实省、州610办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6、负责落实县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督促协调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
7、负责落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政法委人员编制13人(行政编12人。工勤编1人),现实有人员15人(其中:编在公安2人,在法院1人),男13人。女2人,副处1人。正科5人(其中主任科员2人)。副科3人(其中副主任科员1人),科员4人,工勤工员2人,财政全供养人员20人,其中在职在岗人员15人。退休人员5人。在编实有车辆6辆。
三、2014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1、2014年财政拨款收入467.22万元,上年结转331.98万元。本年支出419.44万元,年末结转379.76万元。
2、2014年支出419.44万,其中基本支出383.44万,项目支出36万;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41.95万元,其中:用于公务接待12.39万元,用于接待省、州、各县市等相关考评检查组及相关单位、记者人员45批387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56万元,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3、“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
2014年“三公”决算数41.95万元,比去年减少22.05万元,下降34.45%。减少原因,2014年严格控制接待范围人员,减少陪同人员,从根本上减少接待开支;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管理单位车辆,车辆统一交办公室统一管理,各办用车由办公室安排用车,杜绝公车私用。2014年无购置公务用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发生。
综上所述,2014年我单位经费收支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要求进行开支,“三公”经费开支严格控制在年初预算范围,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开支,2014年在各项财务收支上没有违法乱纪行为,各项收支均在国家文件规定范围内进行。
中共陇川县委政法委
2015年10月28日
主办单位:陇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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