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政规〔2026〕1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政府等部署要求,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4号)规定,县人民政府对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决定废止《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陇川县麻栗坝水库经营机制及水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陇政发〔2002〕190号)及其附件。
本决定自本公布之日起施行。
陇川县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陇政规〔2026〕1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政府等部署要求,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4号)规定,县人民政府对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决定废止《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陇川县麻栗坝水库经营机制及水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陇政发〔2002〕190号)及其附件。
本决定自本公布之日起施行。
陇川县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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