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价背景及依据
(一)定价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汽车保有量逐年攀升,国家医疗体系逐步完善,2025年陇川县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率达到97.34%,享受医疗报销人数持续增长,以及随着医院医疗服务能力的不断提升,就诊病人也逐年增加,尤其在县医院门急诊病人由2024年的33.8万人次快速上升到2025年的36万人次,出院病人由1.81万人次上升到1.85万人次,停车难问题日益突出,因此,医院实行停车服务收费,实现停车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已成为解决医院停车难题的重要途径。陇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依据县医院2026年2月4日提交《陇川县人民医院关于申请制定临时停车场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陇医请〔2026〕第6号),启动该院停车场汽车停放服务收费的定价成本测算工作。
(二)定价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 第7号)、《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 第8号)、《云南省定价目录(2021版)》、《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云价收费﹝2016﹞75号)等其他相关文件及规定。
二、调价理由
当前随着城市的发展及陇川县医院就诊病人的逐年增加,停车设施供给严重不足,停车难的问题越来越严重。因此,采用价格杠杆来缓解目前这种状况,制定相应的停车收费标准。
通过合理定价,一是旨在优化资源配置。引导车辆合理分布,有效缓解医院停车场“停车难”的问题,实现停车资源的优化配置及有效利用,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二是规范停车收费价格行为。打击乱收费,高收费等违规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收费标准,加强对停车服务市场的监管,促进停车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三、停车收费定价编制情况
(一)完成成本监审工作。县发改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规定,及成本监审相关文件精神,于2026年2月5日至3月26日期间,完成了《陇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陇川县人民医院汽车停放服务定价成本测算报告》(陇发改成监〔2026〕1号)的相关工作。
(二)征求被监审单位意见。县发改局于2026年4月1日向陇川县人民医院送达了《成本监审意见告知书》(陇发改价格告〔2026〕1号),被监审单位无异议。
(三)拟定收费标准方案。县发改局于2026年4月8日
至22日,拟定陇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制定陇川县人民医院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试行)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将在政府网站和发改网站进行公示。
(四)下一步工作,依法有序推进。根据《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定,将分别完成征求部门意见、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及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工作,并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建议,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结合陇川县实际,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
四、拟定收费标准方案
(一)定价范围。制定陇川县人民医院机械停车位162个,地面停车位100个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二)计费方式。采取计时器计时方式,以1小时为一个收费计时单位(不足一个收费计时单位的按一个收费计时单位计费),并连续累计计时收费。
(三)收费标准。停车首60分钟内(含60分钟)为免费停放时间;停车时间超过1小时,每车收费1.00元,按停放时间连续累计计时收费;连续24小时(含)停车,最高限价15.00元;超过24小时仍然停放的,在最高限价15.00元的基础上,每车加收费1.00元/小时,按停放时间连续累计计时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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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县医院停车场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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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类型 |
停车时长 (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费) |
收费标准 (元/车位.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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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汽车 |
停车首60分钟内(含)停车 |
免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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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超过1小时,每车收费1.00元,按停放时间连续累计计时收费。 |
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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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24小时(含)停车,最高限价 |
1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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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超过24小时,在最高限价15.00元的基数上,每车加收费1.00元,按停放时间连续累计计时收费。 |
15.00元加 (实际停放时间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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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规定
1.对执行公务及特殊车辆的军车、警车、行政执法用车,环卫部门的城市道路保洁车辆,以及持有本人驾驶证和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专用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2.对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工程抢险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和殡葬服务车免收停车服务费。
五、预计完成情况
根据拟定的《陇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制定陇川县人民医院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试行)方案(征求意见稿)》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按照工作安排,有序推进各项法定程序规定的工作,预计于2026年7月31日底前完成。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