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陇川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陇川县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涉及自然资源领域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陇自然资发〔2024〕29号)要求,陇川县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72-18)“德宏州对人居环境整治重视不够、推进缓慢,特别是非法占用使用土地等违法情况时有发生,如盈江县2021年以来就发现违法建筑19宗、违法占用耕地158宗;陇川县仅 2022年就新增违法图斑90个,面积283.28亩。”问题整改,按照省州关于销号验收的要求,现予以公示:
一、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德宏州对人居环境整治重视不够、推进缓慢,特别是非法占用使用土地等违法情况时有发生,如盈江县2021年以来就发现违法建筑19宗、违法占用耕地158宗;陇川县仅 2022年就新增违法图斑90个,面积283.28亩。
二、整改目标
严肃查处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确保耕地安全。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强耕地保护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耕地保护意识,营造全民参与耕地保护和依法依规管地用地的良好氛围。在集中连片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设立标志牌和界桩,使耕地保护区域显现化,让群众方便查看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分布情况,有效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等行为。
(二)建立健全执法“严起来”的长效机制,全面加强自然资源“全链条”闭合管理,遏制违法用地,全面落实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充分调动村集体组织等基层力量,加大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动态巡查力度,始终保持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的高压态势。
(三)针对全县尚未消除违法状态的耕地,按照问题类型分类整改、突出重点,建立工作台账和问题清单,逐个图斑、逐个项目落实整改,按照先易后难原则,2024年12月底前完成60%以上整改任务,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问题整改。对符合办理完善用地手续的,认真分析研究,确保项目用地报批所需要件、指标、经费等落到实处,及时组织报件上报审批;对需要拆除复耕的,及时组织拆除复耕。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印发陇川县自然资源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每年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利用门户网站、宣传栏、微信公众号、办公大楼LED等宣传阵地,采取音频、视频海报等形式,通过“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22”世界地球日、“5·12”全国防震减灾日、“6·5”环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等主题纪念日,组织集中开展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全社会资源国情意识和依法保护、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的意识。今年以来,共开展宣传9场次,出动宣传40人次,撰写宣传简报7篇,发放宣传资料3500余份,围裙,纸杯等宣传品2000余个,接受群众咨询900余人次。在重点违法区域堆填土现场,重要路口交汇点等地方设立宣传牌,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内容共11块。
(二)严格贯彻执行动态巡查工作制度,突出重点明确分工、扛牢责任,充分发挥基层自然资源所与各乡镇(陇川农场管理委员会)、村组联合监管作用,确保第一时间发现、报告、处置违法违规行为线索。2025年在陇川县全县范围开展巡查10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250余人次。及时、有效地制止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共下发土地类《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4份,矿产资源类《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7份,《责令整改通知书》15份,《接受调查通知书》30份,开具证据保存清单3份。2025年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6件,正在办理中2件,移交农业农村局1件,已办结13件,处罚款金额共99.42万元,其中土地案件7件,处罚15.66万元,矿产案件3件,处罚3.17万元,规划案件6件,处罚80.59万元。
(三)建立台账,逐步推进违法问题整改。梳理形成问题清单,根据违法建筑用途、建设现状,分类制定整改措施,按照由易到难的原则,分类处置,有序推进违法压占耕地、违法建设占用耕地等问题的整改。截至目前,陇川县新增违法图斑90个,面积283.28亩,现已完成整改。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2日—2025年12月8日)向陇川县自然资源局反映。
联系电话:0692-7175956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