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丽萍、舒生品、李腊端、许升赞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章凤镇殡葬改革工作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提高入公墓补助标准,补助和公墓各项费用扯平,体现公益性价值。根据陇政复〔2020〕192号文件,我县的公益性公墓预收费标准为双墓3600元/冢,单墓3000元/冢,上述费用包含墓石材及安装费。火化奖励标准为3000元/具。从以上规定来看,墓地的价格基本上在火化奖励的范围,但这里不包含接运遗体(360元/具)、火化(720元/具)、骨灰盒(200元以上)的费用,如果包括这些费用,群众入公墓安葬一例还需负担1300元左右,若安葬双墓的话火化奖励2人共6000元,且墓地3600元加上火化接运费2600元,总共6200元,群众只需负担200元,入公墓和公墓各项费用基本扯平,体现了乡镇公益性公墓保本运行,没有过多“赚死人钱”的情况。
二是完善惠民殡葬政策及鼓励措施的问题。《陇川县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实施细则》(陇办发〔2019〕53号)规定:(1)火化区范围内,没有享受国家规定丧葬抚恤政策的城乡居民死亡后,按规定火化后安葬的,给予3000元奖励;火化区内人员死亡后,在公墓区采取立体安葬或树葬、花葬、草坪葬、撒葬、平地深埋不留墓碑等节地生态葬式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3)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死亡火化后规范安葬的,在火化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一次性补助1000元。另外,实行殡葬信息员“追踪报送奖励”制度,县级财政按照每完成1例殡葬信息追踪督报,给予村(社区)级殡葬管理员、小组殡葬信息员各300元的奖励补助。对积极提供有力线索和检举揭发违规殡葬行为的人员,经核实后给予每例200元-500元的举报奖励金。因此,惠民殡葬政策和鼓励措施已经制定,火化奖补资金按需兑付,只是殡葬信息报送奖励兑付较为缓慢,下步要加紧对接县财政,及时兑付信息报送奖励资金。
三是关于成立殡葬执法队伍,加大殡葬执法力度的问题。从2020年实施火化进公墓规范安葬政策以来,县委县政府就要求成立县乡(镇)殡葬执法队,县级主要由县城市综合执法队承担执法任务,乡镇也相应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队长,相关站所及村(社区)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执法队伍,但是,由于人员变换频繁,没有及时调整充实,加之执法培训滞后,执法队伍形成一盘散沙,几乎没有什么战斗力。为此,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和执法流程,特别是对于公墓外违规安葬情况,要协调土地、林业、水利等部门进行综合执法,确实扭转乱埋乱葬的不利局面。
四是坚持长期加大宣传力度的问题。任何一项政策的实施都需要加大宣传,使基家喻户晓,特别是殡葬改革这样一个关乎人们“身后事”的问题,更要久久为功,春风化雨。2020年以来,累计投入资金14.66万元,拍摄制作了陇川县殡葬改革宣传视频及小短片4个,制作《殡葬改革宣传手册》、火葬区告知书及火葬区实行遗体火化的通告10万余份,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各项政策,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文明祭扫,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政策知晓率。
五是大力开展殡葬移风易俗,树立新时代文明新风。殡葬改革的主要目的就是“移风易俗、节地生态、减轻群众负担”。近年来,陇川县紧紧围绕上述目标,大力开展政策宣传和公墓建设,到目前,全县规划建设16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已建设并满足安葬条件的有10个,建成墓穴位11728冢,墓地小型化、骨灰进公墓安葬已经成为大部分群众的自觉丧葬行为,原先热衷于挑选上好寿材、上等石材,盖大墓、豪华墓,相互攀比的风气已经不复存在,散埋乱葬,浪费土地的现象得到制止。在丧事操办及祭扫追思方面,全面提倡厚养薄葬,简约办事,亲人在世时尊敬孝顺,去世后文明送行,不搞请神送瘟、敲锣打鼓,大操大办、劳民伤财;清明节祭扫活动中,减少现场祭祀,提倡网络祭扫、召开家庭追思会、摆放鲜花、踏青遥祭等形式怀念逝者,寄托哀思,树立了新时代社会主义殡葬新风尚!
六是加大殡葬事业投入,完善基础配套设施。《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殡葬工作的领导,建立殡葬管理目标责任制,将殡仪馆、公墓、骨灰堂(塔)及树葬等殡葬设施和场所的建设纳入城乡整体规划,逐步增加对殡葬事业的财政投入”。《陇川县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实施细则》(陇办发〔2019〕53号)关于“经费保障”方面规定:“各乡镇中心公墓征地补偿及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根据各乡镇公墓建设情况适当增减,由县人民政府从项目资金、财政资金、社会融资等渠道筹集”。从上述两份规定中发现,各级政府对公墓建设是十分重视的,县民政局向县委县政府及人大的工作报告中多次要求将预算细化为每年每座公墓50万元,但由于财政困难,无法实现真正投入,下步我们将积极往省州争取专项支持,逐步加大对乡镇公墓建设的资金投入。
感谢你对殡葬改革工作的关心支持!
陇川县民政局
2020年7月31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