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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陇川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浏览量:28115   作者:  日期:2023/9/28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2018.07.16)的相关要求,现对陇川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工程位于陇川县工业园区西北角最低处、姐坎村北侧,近期处理规模为6000m3/d,采用CASS+深度处理工艺。

二、征求意见稿和公众意见表的查阅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网络公示(https://www.dhlc.gov.cn)查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和公众意见表,或至我单位处查阅纸质报告。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途径和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普通邮件的方式以及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意见。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20日。

反馈方式:

1.电子邮箱:364462160@qq.com/77057619@qq.com;

2.电话/传真:0692-2281203;

3.通信地址:陇川县章凤镇同心路7号。


[附件1: 陇川县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附件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陇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