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卫斌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开放临街铺面盘活国有资产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陇川县财政局(国资委)深入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加快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各类国有资产盘活利用,切实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关于你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县财政局联合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已于2023年7月26日印发了《陇川县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施方案》,对各单位可出租出让资产进行统计,全面厘清各单位国有资产盘活情况底数。
二、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8号)规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应当用于保障事业发展、提供公共服务,因陇川县民族中学等学校属于公立公办学校,学校资产属于事业性公益资产,须满足学校事业发展。
三、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管理的通知》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十四五”期间,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一律停止新建楼堂馆所,规范办公用房维修改造。
感谢你对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关注。
陇川县财政局
2023年7月30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