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德香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辖区内餐饮行业主动向消费者提供符合卫生的免费餐具》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对于你提出的系列问题,县市场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了相关职能股室和工作人员,进行了充分的研讨研判,现结合市场监督管理的职能职责,答复如下:
一、针对你反映的问题,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健康县城“食安心”专项行动、制止餐饮浪费等专项行动,开展了收费餐具专项整治行动,引导督促餐饮经营者主动提供非一次性的自主消毒餐具供消费者免费使用,并对需收费的餐具收费项目进行公示。截至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人125人次,督促检查餐饮单位324家,并在每张餐桌上粘贴“请自主选择收费或免费餐具”温馨提示帖6560张,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二、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县融媒体平台“目瑙纵歌之乡陇川”发布了《关于规范一次性消毒餐具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行为的通告》,要求餐饮服务经营者:一是主动向消费者提供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免费消毒餐具,不得仅提供收费的一次性消毒餐具,仅提供一次性消毒餐具的,不得收费。二是提供收费一次性消毒餐具的,经营者应当通过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服务人员提示等方式提醒消费者有选择使用收费餐具或者免费餐具的权利,并按照消费者要求予以提供。三是加强行业自律,不得在消费者未知晓或未同意的情况下,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者使用收费的一次性消毒餐具,不得对不接受其不合理条件的消费者拒绝提供服务,或者提高餐品收费标准。对于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者使用收费一次性餐具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查处,并予以曝光。同时告知消费者,到餐饮服务单位用餐时,如遇到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餐具费的行为,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你的建议,认真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宣传引导,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层次的广泛宣传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氛围,增强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主选择意识;二是聚焦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餐具费、未按要求明码标价、收取包厢费、开瓶费、诱导或强制消费、设置最低消费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价格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依规查处经查实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行为,并持之以恒的抓常态、抓落实,持续不断改善我县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
以上是我们对贵提案的答复,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感谢你对我县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8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