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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

浏览量:7977   作者:  日期:2022/9/29

近日,陇川县印发了《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陇政办发〔2022〕51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现就《通知》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行政许可是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对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意义重大。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55号)和《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德政办发〔2022〕35号)要求,按照“照单承接、依法编制、全面覆盖、严格实施”的原则,结合《德宏州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和《陇川县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2年版)》,全面开展清单梳理,编制了《陇川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陇川县清单)。陇川县清单经过陇川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

二、政策措施影响范围

陇川县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实施层级涵盖县、乡二级。清单公布后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三、主要内容

《通知》的主要内容共有3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提出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2022年底前构建形成省级统筹、分级负责、规范统一、权责清晰的全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十四五”时期基本实现同一事项在全省范围内不同地区和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提出3个方面9条措施。一是依法编制清单,包括编制公布清单、及时动态调整清单、加强有关清单衔接等3条措施。二是严格实施行政许可,包括依照清单实施许可、统一规范事项管理、清理整治变相许可等3条措施。三是加强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包括明确事中事后监管重点、厘清监管主体责任、完善监管规则标准等3条措施。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工作衔接、加强监督问责等3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四、与上级文件的异同

此次规范的行政许可事项共246项,层级涵盖县、乡两个层级,承接的行政许可事项有中央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云南省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两个类别。

(一)承接中央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情况:德宏州承接中央层面设定的事项358项,其中:州级事项115项、县级事项243项。涉及县级243项事项我县全部承接。涉及30个审批部门,其中:县直部门23个,中央、省、州驻陇单位7个。

(二)承接云南省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情况:德宏州承接省级层面设定的事项4项,涉及县级事项3项,涉及县级3项事项我县全部承接。

同时,此次清单编制,陇川县根据国家、省、州的要求,对历年来“放管服”改革省、州自行下放,县级承接的事项进行了“回头看”,进行认真甄别和规范,依法推进权力下放和承接工作。


原文链接:https://www.dhlc.gov.cn/Web/_F0_0_575V2M0B08AD04057ECA4742BF.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