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5日,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了《陇川县2022年烟叶生产安排的指导意见》(陇政办发〔2021〕
66号),为便于各级各部门更好地理解《陇川县2022年烟叶生产安排的指导意见》,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意义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按照“稳定规模、彰显特色、优化结构、降本增效、助农增收”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打造核心烟区、突出特色优势、积极开拓市场、实现提质增效”的重点,全力打造陇川特色优质烟叶品牌,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在推进烟叶生产提质增效、特色优质、防灾减灾三个方面下功夫,促进烟农持续增收,确保全县烟叶生产持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生产收购任务
2022年全县指导性种植烟叶面积5.75万亩(其中:香料烟0.22万亩,晒黄烟丝1.5万亩,烤烟4.03万亩),指令性收购烟叶(丝)16.07万担(香料烟0.7万担,晒黄烟丝4.5万担,烤烟10.87万担)。各乡镇(农场)考核目标任务如下:
1.章凤镇:指导性种植烟叶(丝)面积1.58万亩(香料烟0.22万亩,晒黄烟丝1.36万亩),指令性收购烟叶(丝)4.78万担(香料烟0.7万担,晒黄烟丝4.08万担);
2.陇把镇:指导性种植晒黄烟丝面积0.09万亩,指令性收购烟丝0.27万担;
3.景罕镇:指导性种植烤烟面积0.77万亩,指令性收购烟叶2.07万担;
4.城子镇:指导性种植烤烟面积0.8万亩,指令性收购烟叶2.14万担;
5.清平乡:指导性种植烤烟面积0.2万亩,指令性收购烟叶0.54万担;
6.护国乡:指导性种植烤烟面积0.06万亩,指令性收购烟叶0.18万担;
7.户撒乡:指导性种植烤烟面积2.2万亩,指令性收购烟叶5.94万担;
8.陇川农场:指导性种植晒黄烟丝面积0.05万亩,指令性收购烟丝0.15万担。
(二)质量指标
烤 烟:上等烟比例达到65%以上;综合等级合格率75%以上;水分控制在16%-17%。
晒黄烟丝:中上等烟比例75%以上;等级合格率80%以上;水分控制在14%-16%。
香料烟:质检入库AB级比例55%以上;等级合格率80%以上;水分控制在14%-16%。
(三)安全指标
烟叶中各种农药残留量和重金属含量不超标,达到客户限量标准要求,杜绝一类非烟草杂质。
三、主要政策
(一)政府扶持政策
1.香料烟种植直补:县财政对种植香料烟的农户实行直补政策,农户每种植1亩香料烟,按合同内实际种植面积由县财政直接补助100元/亩。
2.香料烟育苗补贴:州财政按照20元/亩的标准安排香料烟育苗补贴,县财政按照2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助。重点用于香料烟集中育苗场地租赁、育苗物资购置、育预备苗等方面补助。
3.晒黄烟丝育苗补贴:县财政按照10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助。重点用于晒黄烟丝集中育苗场地租赁、育苗物资购置等方面补助。
4.晒黄烟丝新产区(陇川农场)补贴:县财政按照50元/亩的标准安排晒黄烟丝新产区补贴。重点用于晒黄烟丝晾晒物资购置补助。
5.烟区规划、面积落实补贴:州财政按照15元/亩的标准安排烟区规划和面积落实补贴。重点用于开展核心烟区规划、面积落实、土地流转等方面的补贴。
6.烟区基础设施建设维修补助:州财政按照10元/亩的标准安排烟区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县财政按照1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助,主要用于烤房维修及附属设施建设、烟区零星烟水烟路工程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维修。香料烟公司要积极争取烟草行业对烟叶生产基础设施项目修复补贴资金,巩固烟区烟叶生产基础条件。
7.烤烟KRK26品种种植补贴:县财政按照150元/亩的标准给予烤烟KRK26品种种植补贴。
8.烟叶样板补助:县财政安排补贴资金11万元,其中:户撒乡3万元,章凤镇、景罕镇、城子镇各2万元,陇把镇、清平乡、护国乡、农场管委各0.5万元,要求完成连片种植100亩(含)以上1-3片。
9.新建烤房补助:计划新建新能源密集型烤房80座,其中:户撒乡60座,护国乡20座。烤房建设由各乡镇负责,建设资金除烟草部门补助外,按照1.1万元/座的标准由州县财政各承担一半进行补助,重点用于烤房主体、场地平整、附属设施、电力设备等设施建设。
10.烤房天然气改造补贴:对老烤房进行天然气烘烤改造的,按照0.8万元/座的标准由州县财政各承担一半进行补助,重点用于烘烤设备改造更换,天然气储罐、气化、减压及计量等设施建设。
11.防雹保障经费:县财政按照8万元/座的标准安排防雹保障经费。
12.自然灾害保险补贴:全县统一按70元/亩投保,其中:省财政补贴5元/亩;香料烟公司补贴50元/亩;烤烟、晒黄烟丝由烟农自筹15元/亩,香料烟由州、县财政各补贴7.5元/亩。
13.烟叶生产发展金:烟叶生产发展金的拨付使用与烟叶生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挂钩(具体的考核管理办法另行制定)。县级财政按照30元/担的标准筹集烟草生产发展金,其中:县级烟叶生产发展金按照5元/担的标准预算安排下达到县农业农村局,乡镇(农场)、村委会、村小组三级烟叶生产发展金按照25元/担的标准预算安排到各种烟乡镇(农场),由乡镇(农场)制定方案统筹使用。
(二)香料烟公司扶持政策
1.严格执行行业2022年烟叶种植收购政策,按下达计划任务收购烟叶。
2.烟叶生产产前投入补贴标准按照晾晒烟不超过74元/担、烤烟不超过130元/担(含烤烟专业化分级散叶收购补贴)计划,具体标准按照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3.烟叶生产基础设施项目补贴严格执行烟草行业年度补贴政策,具体项目及补贴资金以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批复执行。
4.若国家烟草专卖局和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在生产投入政策方面有新调整,香料烟公司政策按新规定执行。
原文链接:https://www.dhlc.gov.cn/Web/_F0_0_51C5RP2E4D6247EB1A9D41218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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