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基本情况
一、陇川县县情
中国目瑙纵歌之乡——陇川,地处祖国西南边陲,位于德宏州西南部,西与缅甸毗邻。全县国土面积1931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61.3%;国境线长50.899公里。行政区域为5乡4镇和1个陇川农场,总人口19.1万人,居住着景颇族、傣族、阿昌族、傈僳族、德昂族等多种少数民族。全国近三分之一的景颇族和二分之一的阿昌族居住在陇川县。县内有国家二类口岸——章凤口岸,章凤口岸与缅甸北部雷基市(洋人街)仅一步之遥,无天然屏障,现已开通的拉影、拉勐两个主要通道分别对应缅甸政府国家级口岸——雷基市和克钦邦第二特区迈扎央经济开发区,距缅甸北部重镇八莫92公里,距省会昆明796公里,距州府芒市110公里。2015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36.79亿元,比上年增长9.7%,公共财政总收入、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别完成3.71亿元、1.73亿元,增长11.61%,—18.98%。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0亿元,增长20.3%。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903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7284元。
二、陇川县医疗卫生资源现状
在各级政府部门高度重视下,经过长期发展,全县已经建立了由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及计划生育机构等组成的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服务体系。2015年,全县设置县医院、县卫生监督大队、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4个县直医疗卫生机构,新农合办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乡镇卫生院8个、戒毒康复医务所1个,村卫生室62个,民营医院3家,个体诊所17家。全县卫计系统机构编制574个,在职人员603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00名),编外人员278名,民营医院309名,乡村医生121名,村级计生宣传员82名、服务员824名。全县(含民营医院)注册执业(助理)医师177名,达0.94/千人口,注册护士178名,达0.94/千人口;各医疗机构编制床位698张,实际开放床位1121张。全县门诊71.63万人次,住院2.26万人次。
三、陇川县健康水平
陇川县2015年婴儿死亡率10.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1.41‰,孕产妇死亡率39.35/10万。
第二节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层医疗卫生队伍薄弱是卫计工作发展的短板。
医疗卫生机构编制不能满足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缺乏财务人员,现有财务人员已不能满足财务管理工作需要。随着国家惠民政策的实施,农村居民经济条件好转,村级卫生机构建设和乡村医生的水平,已经远不能适应农民的医疗保健需求。村医的待遇、养老、技术等问题,直接影响着村医队伍的稳定,特别山区村医招录难、流失严重现象尤为突出。
二、边民交往频繁,传染病和流动人口管理形势严峻。
全县边境线长,无天然屏障,边民交往频繁,各种传染病传播风险大,艾滋病、疟疾、登革热、结核病等传染病综合防治工作任务重。农村青壮年与外籍女性通婚现象增多,非法迁入的人员违法多生育现象突出,给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三、新计划生育政策实施,母婴安全保障任务繁重。
随着新计划生育条例的实施,现有的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和医疗机构资源难以满足高危孕产筛查和孕产妇、儿童健康管理、健康促进和诊疗服务需求,母婴安全保障任务繁重。
四、财政困难,经费保障难以满足工作需要。
随着医疗卫生改革深入推进,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日益增加,有限的财政投入难以满足基层服务能力提升和项目实施经费配套需要。
第三节 机遇与挑战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服务体系的发展面临新的历史任务,要在“病有所医”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随着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生育政策调整、居民生产和生活方式改变等,老年人、妇女儿童、慢性病患者健康服务需求持续增加,全县医疗卫生资源量不足、质不高、结构与布局不合理等问题依然突出,医疗资源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医疗资源配置、调整面临更大挑战。
第二章 规划原则和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提高全县各族人民健康水平为宗旨,以“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惠民生”为主线,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需求导向,合理布局
以健康需求和解决人民群众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以调整布局、提升能级、增强补短为主线,适度有序发展,强化薄弱环节。加强全行业管理、属地化管理,对区域内不同隶属关系和所有制形式的医疗卫生资源进行统一规划和布局,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及布局。
二、政府主导, 多元投入
强化政府对基本、基层、基础卫生资源的规划、筹资、监管等方面的责任,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和扶持社会办医,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三、公平可及,提升效率
优先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促进公平公正。注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与使用的科学性与协调性,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优势,构建科学、合理、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四、以人为本,创新机制
改革公立医院发展方式,转变公立医院服务模式,合理控制公立医院资源规模。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提升公共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五、因地制宜,统筹协调
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服务人口数量、服务半径、交通状况和医疗卫生资源现状,以及我县独特的区位资源要素,分类制定配置标准。统筹城乡、区域资源配置,统筹当前与长远,统筹预防、医疗和康复,中(民族医)西医并重,加强边境疾病防控能力,注重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促进均衡发展。
第三节 总体目标
按照加快发展的要求,制定陇川县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标准,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构建与陇川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各族人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便捷可及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实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奠定坚实的医疗卫生资源基础。逐步缩小与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丰富地区的差距,全面提高陇川县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可及性。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到2020年,陇川县每千常住人口床位设置4.68张、执业(助理)医师数争取达到2.45人、注册护士数达到3.07人、专业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86人,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争取达到2人,乡村医生配置达到1.5‰。
第三章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布局
第一节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构架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医院分为公立医院和社会办医院。县级以下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为公立和社会办两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为政府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第二节 医院规划设置
一、公立医院
(一)功能定位
公立医院是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必须坚持维护公益性,充分发挥其在基本医疗服务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等方面的骨干作用,承担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医学科研、医疗教学等任务,承担法定和政府指定的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援外、国防卫生动员、支农、支边和支援社区等任务。
县办医院主要承担县级区域内居民的常见病和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培训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承担相应公共卫生服务以及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是政府向县级区域内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
(二)机构设置
设置1个县办综合医院(陇川县人民医院)和1个县办中医类医院(陇川县中医医院)。
二、社会办医院
社会办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社会办医院可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高端服务、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和补充。
到2020年,设置民营医院3所,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引导社会办医院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鼓励社会办医院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支持社会办医院合理配备大型医用设备。
完善配套支持政策,在符合规划总量和结构的前提下,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对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办医院,应按照规定予以批准,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放宽举办主体要求,进一步放宽中外合资、合作办医条件。放宽服务领域要求,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均可向社会资本开放。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加强公立医院和社会办医院业务合作,提升临床水平和学术地位,支持社会办医院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完善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完善财税价格政策,社会办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加强行业监管,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三节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划设置
一、功能定位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和疑难重症病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门诊部、医务室(所)等。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并受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对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的培训等工作。乡镇卫生院分为中心乡镇卫生院和一般乡镇卫生院,中心乡镇卫生院除具备一般乡镇卫生院的服务功能外,还应开展普通常见手术等,着重强化医疗服务能力并承担对周边区域内一般乡镇卫生院的技术指导工作。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行政村、居委会范围内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普通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等工作。
单位内部的医务室和门诊部(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本单位或本社区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其他门诊部、诊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居民健康需求,提供相关医疗卫生服务。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其提供的服务予以补助。
二、机构设置
陇川县设置8个卫生院(其中,建设4个中心卫生院:城子镇中心卫生院、户撒乡中心卫生院、清平乡中心卫生院、陇把镇中心卫生院),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2个村卫生室,9个卫生服务站(章凤镇新城、老街子社区卫生服务站、景罕镇景塔卫生服务站,城子镇社区卫生服务站,陇把镇拉线、丙寅、光相、社区卫生服务站);教育、养老机构所办医疗机构设置根据服务需求不受规划限制;个体诊所等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
第四节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规划设置
一、功能定位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是向辖区内提供专业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急救、采供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与标准管理、计划生育、出生缺陷防治等),并承担相应管理工作的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健康教育机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机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急救中心(站)、血站等,原则上由政府举办。
县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承担辖区内专业公共卫生任务以及相应的业务管理、信息报送等工作,并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公共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监督考核,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等。
二、机构设置
设置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综合监督大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人民医院附急救中站和储血库。
全县范围内,以专业精神卫生机构为主体、综合性医院精神科为辅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机构为基础,建立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
全县范围内,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体、综合性医院传染科、传染病专科医院为辅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加强全县传染病防控力度。
全县范围内,以县急救站为龙头,院前急救网络医院共同建成比较完善的急救网络。加强地质灾害频发地区、输油管道沿线地区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
第五节 提升边境区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提升医疗卫生能力融入滇西医疗卫生服务区域。以国家级、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和临床学科建设为基础,依托县办医院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引入国内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合作共建,建设边境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中心,打造面向南亚、东南亚、西南地区的国门医院。力争将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成环境优美、人才聚集、特色突出、设备精良、技术领先、学术严谨、科研创新、管理先进的医疗卫生机构,面向全县及周边国家提供高效优质的危急重症、疑难病症诊治、专科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
第六节 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
建立和完善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社会办医院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整合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系统、连续、全方位的医疗卫生服务。
一、防治结合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对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院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加强指导、培训和考核,建立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等协作机制。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职责,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的综合防治工作。结核病、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以及职业病、精神疾病等病人的诊断治疗由综合性医院或专科医院开展,追踪管理由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负责。为妇女儿童提供涵盖全生命周期的保健和临床相结合的健康服务,开展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和综合医院协调配合,重点加强高危孕产妇、高危儿童的转诊和救治。综合性医院及相关专科医院要依托相关科室,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密切合作,承担辖区内一定的公共卫生任务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建立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补偿机制和服务购买机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队伍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确保各项公共卫生任务落实到位。
二、中(民族)西医并重
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发挥陇川县中医、傣医等民族医疗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建立健全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机制,加强中医药(民族医药)队伍建设,健全中医药(民族医药)管理体系、中医药(民族医药)继承创新体系和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体系。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加强中西医在疾病预防、临床治疗、医学科研方面的协作,整合资源,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协同协作。加大中医医院信息化支持力度。在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等非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设置中医药科室。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综合服务区建设。
加快陇川县人民医院、陇川县中医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卫生服务站中医傣医服务能力建设。到2020年,力争使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80%的村卫生室具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大对傣医药、景颇医药等民族医药的抢救、深入挖掘研究和整理,充分发挥民族民间医药在医治疑难怪病方面的优势作用。鼓励和扶持傣医药、景颇医药等民族医药发展。探索对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类诊所不作区域卫生规划和布局限制的管理办法、措施及制度。
三、上下联动
建立并完善分级诊疗模式,建立不同级别医院间分工协作机制,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逐步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诊疗格局。以形成分级诊疗秩序为目标,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医联体和远程医疗等多种方式。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医疗服务信息公开、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实现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共享诊疗信息、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和教学培训的信息渠道。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发展和加强康复、老年、长期护理、慢性病管理、临终关怀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建立急慢分治的制度,提高公立医院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四、发挥自然环境优势,发展特色医养结合
结合陇川县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优势,建立不同类型养老模式。加强综合医院、中医类医院、老年医院、康复院、护理院、临终关怀机构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患者服务的能力,引导发展老年长期医疗照料机构,加快增加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资源数量和提高服务质量。从常见病、慢性病管理、康复护理、健康促进等方面重点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老年人的能力。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确保入住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养老机构内设的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作为医院(含中医类医院)收治老年人的后期康复护理场所。鼓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类医院)与养老机构开展对口支援、合作共建。通过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等多种方式,整合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
五、多元发展
加强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协同发展,提高医疗卫生资源的整体效率。社会力量可以直接投向资源稀缺地区满足多元服务需求。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竞争或招标等多种形式、多渠道投资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类专科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站)以及口腔疾病、老年病和慢性病等诊疗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优先举办妇科、儿科、骨伤、肛肠等非营利性中医专科医院。对社会资本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诊所,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区域卫生发展规划不作布局限制,支持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门诊部、诊所,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积极开展医师多点执业。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引进和培养人才,提升学术地位。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卫生工作,并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社会力量要加强自身管理,不断强化自身能力,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密切合作,确保公共卫生工作顺利开展。
第四章 医疗卫生资源配置
第一节 床位资源配置
一、结构配置
根据服务人口数量、医疗机构的级别和功能定位、医疗服务需求、现有床位使用率等相关指标合理配置公立医院床位数量,控制床位过快增长。到2020年,陇川县预计人口自然增长率7.75‰,人口19.58万人口。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控制在4.68张,其中:每千常住人口县办医院1.96张,社会办医床位1.5张,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床位数1.22张,按照所承担的基本任务和功能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规模,重在提升床位质量,提高使用效率。重点加强护理、康复病床的设置。公立医院床位数超过的,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政府加大对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短缺、社会资本投入不足地区和领域的投入,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附表:2020年陇川县医疗卫生机构床位配置
指导标准
|
地 区 |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
|
|
2015年 |
2020年 |
|
|
全县 |
698 |
915 |
|
陇川县人民医院 |
220 |
280 |
|
陇川县中医医院 |
0 |
50 |
|
陇川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45 |
50 |
|
仁和医院 |
99 |
提升社会办医服务水平,床位设置按照每千人口1.5张设置。 |
|
鼎盛医院 |
20 |
|
|
和康医院 |
25 |
|
|
章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0 |
20 |
|
城子镇中心卫生院 |
60 |
50 |
|
陇把镇中心卫生院 |
99 |
50 |
|
户撒乡中心卫生院 |
20 |
30 |
|
清平乡中心卫生院 |
18 |
15 |
|
景罕镇卫生院 |
40 |
30 |
|
王子树乡卫生院 |
20 |
20 |
|
护国乡卫生院 |
10 |
10 |
|
勐约乡卫生院 |
22 |
10 |
第二节 卫生人力资源配置
卫生人力资源配置与人民群众健康服务需求、机构功能定位和床位配置等相适应。城乡和区域医药卫生人才分布趋于合理,各类人才队伍统筹协调发展。加强全科医生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逐步建立和完善全科医生制度。促进医务人员合理流动,使其在流动中优化配置,充分发挥作用。加强公共卫生人员专项能力建设。
一、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配置
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1.73人,注册护士2.17人,总量分别达到347人、425人。
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配置数量可根据本区域人口、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医疗服务需要和需求的变化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2020年陇川县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
配置指导标准
|
地 区 |
每千常住人口 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每千常住人口 注册护士数(人) |
||
|
2015年 |
2020年 |
2015年 |
2020年 |
|
|
全县 |
168 |
340 |
178 |
425 |
|
县人民医院(人) |
46 |
90 |
58 |
115 |
|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人) |
15 |
30 |
8 |
35 |
|
仁和医院(人) |
19 |
40 |
22 |
45 |
|
鼎盛医院(人) |
11 |
30 |
12 |
40 |
|
和康医院(人) |
2 |
10 |
2 |
15 |
|
章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 |
3 |
8 |
2 |
10 |
|
陇把镇中心卫生院(人) |
34 |
53 |
34 |
65 |
|
景罕镇卫生院(人) |
10 |
20 |
5 |
25 |
|
城子镇中心卫生院(人) |
11 |
20 |
12 |
25 |
|
户撒乡中心卫生院(人) |
5 |
15 |
7 |
18 |
|
护国乡卫生院(人) |
4 |
8 |
1 |
10 |
|
清平乡中心卫生院(人) |
3 |
6 |
3 |
8 |
|
王子树乡中心卫生院(人) |
3 |
6 |
2 |
8 |
|
勐约乡卫生院(人) |
2 |
4 |
0 |
6 |
二、医院人员配置
医院人员以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配置为重点,以居民卫生服务需求量和医师标准工作量为依据,结合服务人口、经济状况、自然条件等因素配置医生和护士的数量,医护比达到1:1.25,二级及以上医院床护比不低于1:0.65。承担临床教学、带教实习、支援基层、援外医疗、应急救援、医学科研等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以适当增加人员配置。未达到床护比标准的医院,原则上不允许扩大床位规模。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配置
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达到3.5人以上,每千服务人口乡村医生数不少于1.5名,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适度增加,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配备2名以上乡村医生的村卫生室,应有1名女乡村医生;同时,至少应有1名能西会中的乡村医生。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达2人,每个乡镇卫生院有2名全科医生。初步建立全科医生制度,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全科医生与城乡居民基本建立比较稳定的服务关系,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四、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配置
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86人,各级各类公共卫生人才满足工作需要。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原则上按照常住人口3人/万人的比例核定;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低于70%。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机构原则上按照常住人口3人/万人的比例核定。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中卫生技术人员比例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80%。
专业精神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区域内人口数及承担的精神卫生防治任务配置公共卫生人员。
采供血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数量应当根据年采供血等业务量进行配备。
急救中心、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机构人员数量应当根据服务人口、年业务量等进行配备。
第三节 信息资源配置
以“互联网+健康”为理念,以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和“金人工程”统领全县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有效提升人口健康信息化业务应用水平;以信息惠民为目标,以业务和管理需求为导向,全面建成实用、共享、安全的人口健康信息服务网络。加快县、乡两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整合完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和综合管理等六大业务应用系统,联通全员人口信息、电子病历、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三大数据库,构建全县人口健康大数据中心,普及居民健康卡应用。
到2020年,初步建成互联互通的全县人口健康信息服务体系,实现卫生计生一网覆盖、居民健康一卡通、政府社会资源融合,建立人口全覆盖、生命全过程、中西医并重、工作全天候的全民健康保障信息服务机制;强化基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贯穿个人生命全周期的医疗健康大数据分析应用;促进卫生计生业务协同、信息共享和科学决策。
第四节 其他资源配置
一、大型设备配置
根据功能定位、医疗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坚持资源共享和阶梯配置,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逐步提高国产医用设备配置水平,降低医疗成本。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严控公立医院超常规和举债装备。对社会办医疗机构配置条件适度放宽,不将社会办医疗机构等级、床位规模等作为确定配置大型设备的必要前置条件,重点考核机构人员资质与技术服务能力等指标,为社会办医疗机构大型设备预留一定配置额度。控制大型医用设备所致的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保证大型医用设备使用安全。支持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机构和影像机构,逐步建立大型医用设备共用、共享、共管机制。鼓励建立医学影像中心,推动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检查、医院诊断”的服务模式,提高基层医学影像和检查检验服务能力。按照统一规范的标准体系,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检查检验对所有医疗机构开放,推进有条件的地区开展集中检查检验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大型医用设备按照品目实行甲、乙类设备分类管理,具体配置规划另行制定。
严格执行医疗机构购置和使用二手大型医用设备有关规定。严禁使用国家已公布淘汰的机型。
二、技术配置
根据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疾病谱、疑难危重疾病等情况合理配置医疗卫生技术。
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评估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实行备案管理。围绕常见疾病和健康问题,加强适宜医疗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强化中医药(民族医药)技术推广应用。
在县级医院中遴选一批重点学科,进行重点培育,形成具有特色的优势学科,带动整体疾病诊疗水平和医院综合竞争力的提高。建设和培育一批临床重点专科,建成一批有辐射和示范作用的临床重点专科群,解决群众疑难危重和专科疾病诊疗问题。
加强县级医疗机构制度建设和以人才、技术为核心的能力建设,实现医院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医疗综合服务能力达到国家基本要求。
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2-3个临床重点科室,实现“常见病不出乡、大病基本不出县”的目标。
加强院前急救转运设备配置和院前急救能力建设。
三、经费配置
强化政府对基本、基层、基础医疗卫生资源的投入责任,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切实保证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卫生服务经费。新增加的卫生投入应重点向公共卫生、基层医疗卫生、中医(民族医)等重点领域倾斜。改革财政补助方式,建立财政补助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机制。
县级政府对卫生事业发展滞后地区,在财政投入上应给予倾斜扶持,加大对贫困地区卫生事业的支持力度。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是政府对卫生事业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要切实加强对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的领导,把区域卫生规划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政府的工作目标和考核目标,建立问责制。各级政府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用地供给,优先保障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用地。
二、合理划分各级政府责任
按照县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要求,负责辖区内县办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组织领导。
三、明确相关部门职责
卫生计生、发展改革、财政、城乡规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编制和中医药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地推进区域卫生规划工作。在卫生计生方面,要制定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在发展改革方面,要将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安排,依据规划对新改扩建项目进行基本建设管理,落实基本建设资金投入职责,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在财政方面,要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相关经费,注重中西医并重的原则;在城乡规划管理方面,要依据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审批建设用地;在机构编制方面,要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统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在社会保障方面,要加快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节 创新体制机制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实施创造有利条件。本规划主要内容是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十三五”期间深化医改的总体部署将由医改规划作出安排,在实施推进过程中,要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要建立和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明确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切实落实对公立和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政策。加大县政府财政对医疗卫生投入责任。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快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和适应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推进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实行医药分开。科学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动态调整制度,允许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在收支结余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增量,将其纳入绩效工资统筹管理。加快发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建立完善以基本医保为主体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建立更加合理的医保付费机制。加强医疗卫生全行业监管。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等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加快发展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等第三方调解机制,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
第三节 加大资源调整力度
按照严格规划增量、科学调整存量的原则,合理确定区域内公立医院的数量和布局,采取多种措施推动公立医院布局和结构的优化调整。合理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设备配置,禁止举债建设和装备。对新建城区、郊区等薄弱区域,政府要有计划、有步骤建设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重点加强中医、儿科、妇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精神卫生、传染病、老年护理、口腔、康复等薄弱领域服务能力的建设。优先加强县办医院服务能力,提高县域医疗能力和水平。支持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和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和人才定向培养的支持力度。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照相关规定保障基本医疗卫生设施配套。公立医院资源过剩的地区,要优化结构和布局,从实际出发,根据需要积极稳妥地将部分公立医院转为康复、老年护理等接续性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超出规模标准的公立医院,要采取综合措施,逐步压缩床位。
第四节 加强人才培养和使用
增强医教协同发展,建立医学人才培养与卫生计生行业人才需求的供需平衡机制,加快构建以“5+3”为主体、以“3+2”为补充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继续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全面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开展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深入推进继续医学教育。到2020年,基本建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的标准化、规范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
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健全在岗培训制度,鼓励乡村医生参加学历教育。
在全县范围内分年度有计划开展高层次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开展高端人才引进计划,带动和引领全县公共卫生、医疗和卫生管理等卫生计生各领域高层次人才发展,壮大高层次人才队伍,提高高层次人才水平。
改善医药卫生人才发展政策环境,健全医药卫生人才评价、选拔、流动、激励保障等制度和机制。加强政府对医药卫生人才流动的政策引导,制定和实施基层“拴心留人”政策,推动医药卫生人才向基层流动,研究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及县办医院专科特设岗位计划,创造良好的职业发展条件,鼓励和吸引医务人员到基层工作。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完善岗位设置管理,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原则上不低于80%)。健全符合卫生人才特点的科学化、社会化评价机制,完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制度,促进人才成长发展和合理流动。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核心、以岗位职责和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用人单位和社会资助为辅的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投入机制,优先保证对人才发展的投入,为医药卫生人才发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创新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合理核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并进行动态调整,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探索多种形式用人机制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
第五节 强化监督评价
一、规范规划编制流程
根据群众健康需求,合理设置各类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目标。要与新型城镇化以及区域发展布局相结合,做好与本规划纲要以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防卫生动员需求等的衔接,合理控制资源总量标准及公立医院单体规模,各地可以在强基层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对不同级别、类型机构床位的比例关系进行适当调整。经州卫计委同意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批,确保规划的可行性、可操作性和权威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周期一般为5年。
二、严格规划实施
及时发布机构设置和规划布局调整等信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招标等方式确定举办或运行主体。将纳入规划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前提条件。所有新增医疗卫生资源,特别是公立医院的设置和改扩建、病床规模的扩大、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无论何种资金渠道,必须按照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和程序,严格管理。对严重超出规定床位数标准、未经批准开展项目建设、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等的公立医院,要进行通报批评,暂停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等级评审和财政资金安排。
三、建立规划实施的监督评价机制
县人民政府强化规划实施监督和评价,建立区域卫生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成立专门的评价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区域卫生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评价过程中要实行公开评议、公平竞争,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规范、管理和保障区域卫生规划的有效实施。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