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16年第13号(总第183号)
陇川县2010-2014年公路建设追加
项目专项资金审计结果公告
(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陇川县审计局于2016年5月16日至6月3日,依法对陇川县2010-2014年公路建设追加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陇川县2010-2014年公路建设追加项目专项资金项目对15条公路进行改建,新建客运招呼站。根据德宏州交通运输局关于转下达2012年省预算内交通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和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以及对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文件,陇川县2010-2014年公路建设追加项目专项资金项目计划总投资为1516.5万元,其中:中央车购税43.5万元,中央预算内资金973万元,省级预算资金500万元。公路改建批复里程共31.424公里,新建农村客运招呼站无施工图批复。批复预算总投资2846.3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2277.76万元,设备购置费1.0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33.16万元,预备费34.39万元。
项目实际到位资金2139.1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973万元,车购税资金43.5万元,省级预算资金512万元,地方配套资金610.6万元。实际使用资金1870.65万元。专项资金结余268.45万元。项目于2010年9月27日-2011年12月1日陆续开工建设,2011年1月25日-2013年12月15日陆续竣工,分别于 2011年10、2012年8月和2014年5月竣工验收。
二、审计评价
陇川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的2010-2014年公路建设追加项目专项资金项目,能按照公路建设相关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采用合同谈判和公开招标确认施工单位,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均签订了合同,工程项目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建账核算,款项支付实行逐级审批制,支付程序及手续完整、规范。工程完工后由德宏州交通运输局和陇川县交通运输局组织了竣工验收合格。随着该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将有效地解决沿线群众出现困难的问题,积极推动农民脱贫致富的步伐,有力地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存在问题
2010-2014年公路建设追加项目专项资金项目未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68.86万元。因项目已实施完毕,审计责成交通运输局在今后的项目中,严格执行《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中的相关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审计建议
(一)建议陇川县交通运输局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变更投资、变更建设规模、结余资金使用等事项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上级单位报批。
(二)建议陇川县交通运输局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审核,按项目实行分账核算,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保证金和税费。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