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市监办复〔2019〕3号 签发人:张知源
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陇川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代表(第31号)提案、提议的答复
岳扎迈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食品安全是关乎人民群众的重大基本民生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提出了“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监管措施,各级党委政府出台了食药品安全的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推动了食药品现代化监管体系的建立,切实加强了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管,确保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食品安全监管方面
(一)整合监管资源。一是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成立以县长为主任的食品安全委员会,构建了由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指挥,部门整体联动的食品安全组织指挥系统。每季度召开1次食品安全联席会,定期分析研究食品安全风险点;每年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专题听取食品安全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建立食品安全《食品安全的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风险综合评估工作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等。三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的目标和具体任务,量化分解到各乡镇、各职能部门。四是严格督查。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做到督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五是评估抽检。组织对食用农产品240个批次食品进行抽样检测,系统掌握食品安全风险点,客观评价工作实效。
(二)压实监管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和《云南省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食品销售监管,全面推进食品摊贩备案工作,规范食品摊贩经营行为,严肃查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两超一非”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和打击生产假冒伪劣和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过期霉变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大小作坊的培训和抽检,到目前为止,已开展2次集中培训,培训人员360人次,抽检检测白酒236批次,均合格。
(三)强化监管措施。根据《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流通环节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七个强化”措施,取得了“七个明显”的成效。一是强化责任,高度重视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二是强化宣传,提高安全意识。三是强化准入,严格把关,确保经营主体合法。四是强化专项整治,重点治理预包装食品。五是强化日常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六是强化培训,提升水平。七是强化监督抽检,确保农村食品质量安全。通过部门坚持不懈的努力,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七个明显”成效,一是广大农村群众和农民消费群体食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二是农村消费群体依法维权能力明显加强,部分农民群众学会用法律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三是农村食品经营者依法经营水平明显提高,进货把关能力进一步增强;四是农村食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五是农村食品质量明显提升;六是农村群众学习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激情和氛围明显高涨;七是农村食品药品安全联络员、协管员、信息员工作积极性及主动性明显提高。截至目前全县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 1629 人次,执法车辆 633 辆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57 家次,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 79 个次,下达监督意见书170 份,责令整改30 家,停止经营 3 家,立案12起,警告42家,取缔无证经营4家,罚款(含没收违法所得)3万元,责令经营户现场销毁和下架过期食品 146 千克,没收下架过期食品及无中文标识外国食品248.17 千克,没收违禁食品(罂粟壳、罂粟籽) 29.11 千克。各类宣传活动共发放食品安全相关宣传单(册) 4730 余份,展出宣传展板 83 块次、悬挂宣传条幅 19条、接受群众现场咨询1700 人次。
(四)加强食品宣传教育培训。将食品法律法规纳入政府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突出抓好食品监管队伍的法制教育。采取办讲座、培训班等形式,让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医院、进学校的“五进”宣传活动 ,对万余名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其守法意识和诚信意识。并利用电台、电视、报刊、农村广播站、宣传栏(园地)和政务信息等宣传报道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动态,受教育群众达万余人次。每年对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员和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进行培训不少1次,目前,共建有食品安全协管员和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90人,构筑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反应快捷、无盲区的县、乡、村三级食品药品监管网络。
二、全县小作坊基本情况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检查,及时排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环节风险隐患。我县小作坊数量多,分布广、生产条件差、设备简陋,从业人员文化程度低,食品安全意识差,管理水平低,监督难度大,食品安全存在风险。
(一)全面开展生产经营小作坊排查。以基层市场监督所为单位,组织执法人员对本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摸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分布、数量、生产加工情况等信息,并按小作坊的种类进行分类建档;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机构的前沿作用,延伸监管触角,对全县小作坊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小作坊生产加工行为。目前,全县共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286家,已办理持证43家,主要生产加工从事糕点、饵丝、菜籽油、大米加工、茶叶、米线等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其次,办理小摊贩45家,签订《食品摊贩食品安全承诺书》37家。
(二)着力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以城乡接合部为重点区域,落实“四查”内容,着力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巡查工作。一查资质情况,查看各小作坊是否持证亮证生产,严厉打击无证无照加工行为,坚决取缔“黑作坊”、“黑窝点”。二查卫生环境情况,检查小作坊加工场所卫生条件是否符合生产加工要求,是否配备防鼠防蝇设施,杜绝生产环境脏、乱、差的现象。三查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使用的原料、添加剂进行检查,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以及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四查食品安全制度执行情况,查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等制度,督促其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规范生产经营小作坊加工行为。在专项检查中,从管理制度、加工环境、卫生管理、过程控制、生产记录等方面规范小作坊生产加工行为,引导小作坊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自律经营制度,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对存在问题的当场指出,给予责令限期整改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切实从源头上保障全县食品安全。
三、开展各类整治
(一)加强市场主体准入管理,切实规范证照合法行为。根据国家商事制度改革的要求,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坚持先照后证的核发原则。建立健全食品经营主体(生产、经营、餐饮服务)管理制度,依法规范食品经营许可证发放。
(二)加强食品质量监管,切实规范食品抽样检验行为。加强对食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切实对食品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关食品储存条件等的监督检查。加强食品抽样检验工作,突出重点,制定具体抽检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开展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对经过抽样检验确认的不合格食品和市场检查发现的不合格或过期食品等有问题的食品,依法查处,监督经营者及时下架退市。截止1-6月份共抽检国抽15批次,其中,风险监测5批次,省抽46批次,食用农产品120批次。目前,国抽、省抽检测报告还没有出来,食用农产品抽检120批次,合格116批次,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4批次正在调查处理中。同时,为充分发挥快速检测作用,我局按要求已对章丰农贸市场和东方购物广场建立快速检测室。
(三)加强食品市场巡查,切实规范食品市场监督检查行为。加强全县食品市场巡查和检查,特别是要将监管重心下移,严格落实基层所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划分责任区,分片逐户落实到岗、到人。建立健全规范巡查机制,细化日常巡查监管内容,对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开展日常巡查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切实提高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坚持“谁许可、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和监管职能,建立综合协调和执法联动机制,逐步形成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反应迅速、无缝对接的食品安全监管格局。
(二)抓好专项整治,认真总结监管工作经验,进一步查找分析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找准监管工作突破口,主动出击,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各种活动,利用集市宣传和发放宣传材料,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逐步提升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意识,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的社会监督,延伸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链条。
(四)强化监管措施到位,定期抽查食品质量,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时段的整治,落实各项监管措施,确保辖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26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