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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陇川县十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第14号)的答复

浏览量:6949   作者: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2019/12/14

    陇市监办复20192                                                   签发人:张知源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陇川县十委员会第次会议提案(第14的答复


 甘晋涛   委员:

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全县餐饮业及从业人员管理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食品安全是关乎人人的重大基本民生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提出了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监管措施各级党委政府出台了食药品安全的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推动了食药品现代化监管体系的建立,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确保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截至目前,我县共有持证餐饮服务单位567户,其中:社会餐饮单位496户,单位食堂71户。各餐饮行业分布范围广,规模较小,餐饮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是我县餐饮行业存在的短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建以来认真承担餐饮监管工作职责,落实省、州、县的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推行餐饮行业“明厨亮灶”建设工作,加强对网络食品交易平台、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及餐饮具清洗消毒监管,对辖区餐饮经营单位开展整顿规范专项行动,督促其规范经营,保障全县餐饮消费安全。

一、食品经营行政许可的工作情况:

认真落实云南省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餐饮服务许可按餐饮服务经营者的业态和规模实施分类管理进行认真受理、核查,严格现场核查标准,按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的要求审核验收,确保餐饮服务申办企业符合法定条件。

二、健全监管制度,强化日常监管,规范餐饮食品经营行为

认真开展日常巡查,强化食品餐饮服务行业的监管,规范证照齐全,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食品“黑窝点”“黑作坊”。监督检查和节假日专项整治过程中,以餐馆、快餐店、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饮食摊点等为主要整治对象,重点检查经营单位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餐饮具消毒保洁、环境卫生等情况。2018年共监督检查2017户次,出动执法人员1883人次,车辆665辆次。

三、规范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

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上岗是把《健康证》作为申请办理《食品经营服务许可证》的前置条件,要求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上岗前应取得《健康证》。要求餐饮服务企业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并随身佩戴有效《健康证》,否则一律不得从事餐饮服务工作;定期健康检查,要求餐饮服务企业每年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一次预防性健康检查,持有健康证后方可上岗;落实晨检制度,督促餐饮服务企业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落实每日晨检制度,从业人员应穿戴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下一步我局将会加大查处力度对餐饮服务企业健康体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凡未取得有效《健康证》上岗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责令整改或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四、强化专项整治,落实餐饮食品安全责任制

(一)加强部门协作配合,与教育、卫计等部门对集贸市场、餐饮经营户、学校区域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以春秋季开学、中高考为重点,加强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检查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户655户次,签订《2018年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书》21份,取缔校园及校园周边100米内经营和制售食品的小摊贩4户,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2户,约谈违规经营户5户,收缴无中文标识进口食品“蛋糖”36个;

(二)加强网络食品交易平台、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及餐饮具清洗消毒监管,推进“明厨亮灶”建设工作,行政约谈陇川县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对陇川4家网络服务第三方平台进行备案登记,在县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消费提示,打造“明厨亮灶”餐饮单位260户,保障了辖区餐饮消费安全。

(三)继续推进餐饮服务单位(主要是餐馆及学校食堂)量化分级评定,完成持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 344户餐饮服务单位动态等级评定工作,优秀45家,良好239家,一般60家;对2017年评定的205家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年度量化评定,A级33家,B级140家,C级32家;

(四)开展茶叶、乳制品、饮料等食品流通抽检,确保食品消费安全。抽检自制饵丝、米线5个批次、粽子6个批次,均检验合格;食用农产品240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合格率97.5%,对两家责任单位进行了约谈;流通环节国家食品抽检94批次、省级食品抽检95批次(其中节令性食品7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合格率98.4%;流通类“五毛食品”6个批次,1个批次不合格,厂家以召回产品 

(五)加强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宣传教育,提升群众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按照“预防在前、管控在前”的原则和要求,提前部署、提前要求,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及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防控野生菌中毒知识,让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教育无盲区、无死角,使防控知识家喻户晓共发放、张贴《野生菌食用安全知识》及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35人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集贸市场、学校食堂等共185家次

五、完成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任务

完成“党代会”、“政协会”、“人代会”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开展保障17次,保障宾客3.66万人,下发《监督意见书》5份,开展食品快速检测97批次,合格率100%;

六、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行为

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规定,我局对辖区内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进行登记备案,截至目前,共备案登记食品加工小作坊35户、食品摊贩45户,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七、下一步餐饮工作重点

    (一)严格准入条件,实施最严格的监管。一是继续推进食品经营许可制度改革,逐步实现“受理、现场审查、审批”三分离;二是严进宽出,加强食品经营事前、事中监管,坚决把食品安全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突出抓好监管中的重点和难点。一是加强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管理;三是加强对餐饮类流动摊贩的管理。

(三)做好餐饮食品抽验检测工作。为有效防范食品安全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及时发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按照科学、合理、有效的要求,结合我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实际情况,抓住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的区域、场所和薄弱环节,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进行有针对性地监督抽检检测。

(四)深入开展风险排查和专项整治。一是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二是开展米面类、植物油、调味料及肉制品类食品专项整治;三开展“一非两超”专项治理,强化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五)积极推进餐饮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一是支持餐饮行业协会建设,督促制定餐饮业行业规范,加强餐饮行业自律,强化餐饮服务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二是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三是继续开展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对餐饮服务者分级分类监管,督促餐饮食品经营者改善经营环境,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四是支持培育“陇川过手米线”餐饮服务食品品牌。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15日

文章来源:陇川市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