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流程,我局于2020年12月21日受理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25日-2020年12月31日(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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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生态环境局陇川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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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陇川县年产14000吨废旧塑料回收再生资源综合利用 |
建设地点 |
陇川县章凤镇芒弄村、拉勐村(两村相邻) |
建设单位 |
陇川山海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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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类型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佛山市甲云飞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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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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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年产14000吨废旧塑料回收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位于陇川县章凤镇芒弄村、拉勐村(两村相邻)。为新建项目,该项目设置2条破碎生产线及2条造粒生产线,建成后可回收再生PE、PP塑料颗粒及PET再生瓶片14000吨(其中再生PE、PP塑料颗粒约5000吨,PET再生瓶片8000吨、PET再生瓶盖1000吨),占地面积26666.8m2。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521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1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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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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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将产生噪声、扬尘、固体废物、废水和废气等污染物;项目建成投入营运后产生的废气、噪声、废水、固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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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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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扬尘 ①施工现场架设2.5~3m高围墙,封闭施工现场,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施工区域与社会通行道路交叉通道必须硬化;推行绿色施工和装配式建筑施工方式,在专业化工厂预制构件,在工地进行装配,减少现场浇筑。 ②施工车辆实施限速管理,施工现场主要运输道路定期洒水抑尘;设置喷淋、冲洗等防尘降尘设施,对驶离车辆实施冲洗,配套设置地面排水沟、沉淀池。 ③运输车辆严禁超载行驶,必须采取密闭运输,装卸作业时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不得遗撒、泄漏、违规倾倒;运输时应选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的运输路线,定时对运输路线进行清扫。 ④禁止在风天进行渣土堆放作业,建材堆放地点要相对集中,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并对堆场以防尘布覆盖,禁止露天堆放。 ⑤风速大于4m/s时应停止施工;尽量避免冬季、春季进行大规模土方作业,做到“慎开工,早完工”;遇重污染天气,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按落实各级预警下施工现场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⑥建筑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 2)施工机械废气:在施工期内应多加注意施工设备的维护,选用轻质环保燃料,提高设备原料的利用率。 3)装修废气:要求采用优质环保的装修材料,使用无污染性废气产生的材料、涂料,减少废气中有害物质的排放。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不在项目区内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均不在施工场地内食宿,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及林地农肥,不外排;施工场地应建设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全部用于建筑工地洒水和车辆冲洗;施工期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含有少量油污,应修建隔油池及配套排水沟,污水经隔油处理后经排水沟引入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针对建设施工期间各种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噪声,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控制: ①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定期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非正常工作而产生高噪声污染。 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6:00)施工,如夜间需进行施工工艺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强噪声施工,建设单位应首先征得当地生态环境、建委、城管等主管部门同意。 ③加强管理,文明施工。装卸、搬运木材、模具、钢材等严禁抛掷,材料运输车辆进场要专人指挥,厂内运输车辆实施限速、禁止鸣笛。施工监理单位应做好噪声控制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标排放。 ④施工运输车辆应按照有关部门同意的运输路线行进,运输路线应尽量避开学校、场镇区域,运输时间避开居民进出高峰期,同时严格限速、限载管理,禁止鸣笛。 ⑤施工前应进行公示,施工单位应在现场张贴通告和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投诉电话后及时与当地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联系,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 建设期噪声影响是暂时性的,在采取上述相应的控制、管理措施,做到文明施工后可使其影响减至最低。当建设期结束后其影响也随之消失。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建设期噪声对关心点的影响可接受。 (4)施工期固体废弃物管理措施 根据本项目可研、初设及水土保持方案;本项目借方在合法料场外购,相应水土保持责任由料场经营者负责,本项目无弃方;建筑废物分类收集处置。对于施工期间产生的可回收利用的废料通过分类收集后交废物收购站;对不能回收的建筑废物不能随意倾倒,而应用编织袋包装后堆放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装修中用到的废弃涂料容器、环氧树脂、隔油池废油脂等属于危险废物,应单独设置收集并做好防护措施,待施工完成后统一交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到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严禁就地填埋或焚烧。 2、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对于熔融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送入喷淋塔+低温等离子设备+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风机+烟道,最终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针对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和粉尘,其主要影响车间室内环境空气,本项目厂房为封闭彩钢结构,可阻止粉尘扩散;并在中部开有换气窗,保证通风换气以改善空气环境;同时加强操作工人的自我防护,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口罩、眼镜等),并严格按照相关劳动规范作业,以尽量减轻粉尘排放对环境空气及员工健康的影响;由于本项目废塑料原料来自周围回收站已经过初步的打包和整理,项目废塑料品在原料仓库进行卸料拣、堆存及分作业时,产生粉尘量较小。建议企业在进行卸料作业时,用防雨布覆盖废塑料帆表面;同时要求员工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以尽量减轻粉尘排放对员工健康的影响;项目产生的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各食堂配置的厨房专用烟道引至厨房楼顶排放。 (2)运营期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利用重力作排入区域雨水管网进入地表水。生产废水:生产废水(破碎、清洗工序)进入项目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冷却废水经冷却后循环使用;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冷却水、喷淋循环水水质恶化后,排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隔油处理)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自建的二级生化处理池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故不会对区域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3)运营期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过程中难免存在跑、冒、滴、漏等无组织排放,以及自然灾害及人为因素引起的事故性排放的可能,若发生管网泄漏,废水可能对厂址区域附近地下水产生污染,主要的污染源头为废水。项目严把设计和施工质量关,杜绝因材质、制管、防腐涂层、焊接缺陷及运行失误而造成管线泄漏。生产运行过程中,必须强化监控手段,定期检查,一旦出现地下水污染问题,应立刻查找渗漏源,并采取有效补漏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通过以上措施,大大降低了项目对地下水及土壤的不利影响。 (4)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进行设备检修、利用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采取基础减振、隔声和消声等一系列措施后,营运期厂界各预测点噪声排放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实现达标排放。 (5)运营期固体废弃物管理措施 分拣废物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弃的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定期出售给其他废品收购站;废料清扫进入破碎清洗工序,作为生产原料使用;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沉淀池沉渣及塑料细丝定期清掏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生活垃圾通过生活垃圾收集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UV发光管、废催化剂由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理;废活性炭属于危废,统一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本项目设备每半年维护一次,会产生一定的废含油手套和抹布,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废机油手套、废棉纱等属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900-041-49,可混入生活垃圾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废机油设置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项目在食堂内设置一餐厨垃圾收集点,食堂泔水企业采用塑料桶分类收集后,交由相关单位进行统一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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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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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及建设单位提供的《陇川县年产14000吨废旧塑料回收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可知:项目在环评爱好者上进行了两次公示,在百业广告上对本项目进行了两次登报公示,并进行了现场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环境投诉和反对意见。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符合“合法性、有效性、代表性、真实性”的要求。公参过程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有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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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关于同意公示陇川山海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陇川县年产14000吨废旧塑料回收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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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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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同意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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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