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政〔2020〕70号
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的相关规定,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等于上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加上当年新增债务限额。各级政府在额度确定的限额内举借债务,必须报同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按照《德宏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的通知》(德财债〔2020〕76号)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债务限额情况、2020年新增债务限额情况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
2019年,经陇川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陇川县2019年政府债务限额17946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24354万元,专项债务限额55106万元。2020年,经德宏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查批准,德宏州财政局下达陇川县新增政府债务限额83100万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务限额83100万元。截至目前,德宏州财政局累计下达陇川县政府债务限额26256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24354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38206万元。
现将陇川县2020年政府债务限额调整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
附件:1.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20年政府
债务限额议案的说明
2.陇川县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方案(草案)
[附件: 陇川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陇川县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
[附件: 附件1: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20年政府债务限额议案的说明]
[附件: 附件2:陇川县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方案(草案)]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