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绿森木材加工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3124MAXXXXXXX
法定代表人:张彦传
身份证号:XXXXXXXX
地址:陇川县城子镇弄龙村老牛场
我局于2018年6月25日依法对你单位投资建设的机制炭加工项目,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擅自开工建设,作出查封决定书(陇环封决字〔2018〕第5号)。因你单位未按(陇环违改字〔2018〕08号)要求完成整改,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依法决定延长查封期限30日,(延长时间自2018年7月25日起至2018年8月23日止)。
附:查封、扣押清单
陇川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25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